索引号 | 430S00/2023-073640 | 文号 | |
发布单位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来源 | 厅财务处 |
公开日期 | 2023-07-18 17: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登记号 |
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有效提升车辆通行费发票开具服务,按照全国收费公路现金(含移动支付)收费票据电子化工作统一部署,自2023年8月1日起,湖南省高速公路收费站将陆续启用现金(含移动支付)通行费电子发票(详见附件1)。对启用车辆通行费电子发票的收费站设置3个月纸质发票与电子发票并行期。并行期内,收费站不主动提供车辆通行费纸质发票。并行期结束后,收费站不再提供车辆通行费纸质发票。
司乘人员可以通过微信“三湘畅行”小程序开具电子发票(详见附件2)。
服务热线:0731-96528。
附件: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