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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S00/2026-059015 文号
发布单位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来源 厅港航处
公开日期 2026-10-26 16:3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登记号

关于征集湖南省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评审专家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10-26 16:39
信息来源:厅港航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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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和优化我省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评审专家库专家队伍,提升专业化水平,根据《湖南省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工作制度》(湘交港航函〔2026〕230号)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评审专家,欢迎符合条件、有意从事航评审核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及库内专家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家推荐范围

省内外交通运输系统、中央在湘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学)会等单位及个人。

二、申报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发展动态、有关政策及技术标准规范,能够遵守评审纪律,认真、公正、审慎、廉洁地履行职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具备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以上学历,具有港口与航道、水文泥沙、航海技术(含船舶驾驶)等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建造师、行政事业单位四级调研员或管理六级相当及以上级别,具有在水运行业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管理、行业监管、航道养护等领域 10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且精通《航道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内河通航标准》等通航论证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规定;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有参加评审的时间和精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专家申报表(见附件),并随表附相关申报材料。

(二)申报人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证书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证明材料、身份证正反面。

(三)其他材料(包括个人经历、个人获奖材料、荣誉证书、业绩证明材料等)。

申报材料应当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同时申报。书面材料于2026年11月8日前报送至联系人肖强,联系方式:0731-84883616,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18908477776@189.cn,邮件主题命名为“航评专家申报+姓名+单位”。

四、审核及结果公示

省交通运输厅将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拟入库专家名单,拟入库专家名单在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正式纳入湖南省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评审专家库,并向社会公告。

附件: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查专家申报表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6年10月26日


附件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查专家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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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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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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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经历(列明起止时间、单位、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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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或单位意见

 

盖章或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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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一式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