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0S00/2026-054577 | 文号 | |
| 发布单位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来源 | 厅路网处 |
| 公开日期 | 2026-10-09 10: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登记号 |
各有关公路养护作业单位:
为加强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全省公路养护市场秩序,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2号)、《湖南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实施细则》,以及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专项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湘交路网函〔2026〕240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相关工作要求,我厅拟于近期开展2026年第一批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抽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计划整体检查时间为2026年10月-2026年11月。
二、抽查对象
我厅已通过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以下简称“双随机平台”)抽取,在全省已取得资质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中,按20%比例共抽取32家企业(详见附件)。
三、抽查方式
采取非现场书面审核与现场实地复核相结合的方式,以非现场书面审核为主,确有必要时开展现场实地复核。
四、相关要求
(一)认真完成自查报送。被抽中企业须严格对照《工作方案》及资质管理相关规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照《公路养护企业资质自查自评表》逐项核查,梳理完善全套自查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规范、有效。所有纸质材料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整套材料加盖骑缝章,纸质版与电子版同步报送。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njtyh@163.com;纸质材料邮寄送至: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路网处712室,联系电话:88770189。
(二)全力配合抽查工作。被抽中企业须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抽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对接核查工作,提前整理企业资质证书、人员社保、设备台账、财务报表等相关备查资料,确保核查工作顺利开展。检查期间,须积极配合工作组现场核查、资料查阅、座谈问询、现场核验等各项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反映真实情况,不得推诿拖延、隐瞒谎报、弄虚作假。对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抽查、逾期未报送自查材料、报送材料虚假失实的企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依法处置,并作为后续资质监管、信用评价、行业监管的重要依据。
五、检查结果
本次专项抽查工作全部完成后,我厅将对抽查情况进行汇总审核、梳理研判,形成最终抽查结果,及时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官方网站、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行业和社会监督。对抽查发现资质条件不达标、违规从业等问题的企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依法依规处置,督促企业限期整改,闭环落实问题整改工作。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