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0S00/2026-008183 | 文号 | |
| 发布单位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来源 | 厅规划与项目办 |
| 公开日期 | 2026-02-12 08:4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登记号 |
采购人的G6021杭长高速永安至长沙段扩容工程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编制项目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G6021杭长高速永安至长沙段扩容工程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编制项目。
预算金额:138000.00元。
二、拟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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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专业分类 |
项目名称 |
预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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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文物调查勘探 |
G6021杭长高速永安至长沙段扩容工程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编制项目 |
138000.00 |
三、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1.名称: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湖南省文物保护利用中心)
2.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东风路东风二村巷18号
四、采购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湖南省文物保护利用中心)是湖南省唯一一家同时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考古发掘团体领队资质、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可移动文物保护甲级资质的单位。该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向建设单位委托收取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经费纳入非税收入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因我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且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受国家保护。经咨询湖南省文物局,文物调查勘探可认定为专有技术,省内仅有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湖南省文物保护利用中心)能开展此项工作,具有不可替代性,且我办以往编制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项目均为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湖南省文物保护利用中心)执行,为确保服务的连续性、稳定性及服务的配套原则,节约成本,故申请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由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湖南省文物保护利用中心)实施。
五、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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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时间 |
2026-0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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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地点 |
湖南聚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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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意见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三章第二十九条,省文化厅、省财政厅和省发改委(湘文办{2017}68号)文及原省文化事业管理局(湘文物字{1993}11号)文规定,本项目对G6021杭长高速永安至长沙段扩容工程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编制项目进行采购。 2、依据相关文物法律法规,在进行工程建设前必须要组织具有考古发掘资质单位进行考古调查与勘探。 3、本项目作为高速公路建设中的文物调查勘探工作,具有专业性强的特点,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是省内唯一一家同时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考古发掘团体领队资质,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和可移动文物保护甲级资质的单位。经咨询省文物局,原则上各省重点工程建设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与发掘由本省的文物考古研究单位承担,且以往类似项目均由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承担。故该单位在资质和技术上具有不可代替性和唯一性,且有利于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4、本项目价格有前期同类项目参照,基本合理。 5、推荐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作为本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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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成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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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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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玉英 |
湖南大学 |
高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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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晓华 |
长沙市贾谊故居管理处 |
副研究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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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志平 |
长沙市博物馆 |
研究馆员 |
六、公示期限
自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2月6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监管部门。
七、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规划与项目办公室
地 址:长沙市万家丽南路一段1号
联 系 人:柳女士
电 话:0731-89872902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聚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222号华菱嘉园商务楼1403
联 系 人:范林、刘志文
电 话:0731-83382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