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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S00/2026-056800 文号
发布单位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来源 厅法制处
公开日期 2026-08-20 14:4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登记号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本级)行政执法工作规则》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6-08-20 14:42
信息来源:厅法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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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建立职责明晰、衔接紧密、协作有序、运转高效的厅本级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更好指导厅本级行政执法工作,推动厅本级执法事项落地落实,省交通运输厅修订出台了《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本级)行政执法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有效期为2026年7月20日至2031年7月19日。为便于各单位了解掌握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好文件规定,做好厅本级行政执法工作,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及过程

2023年12月,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制定了《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本级)行政执法工作规则(试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24日止,目前该文件时效已到期。为进一步落实深化综合执法改革要求、完善厅本级执法运行机制和推动厅本级执法工作进一步落地落实,省交通运输厅结合我省实际要求和各有关部门意见,修订出台《工作规则》。

二、政策制定意义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部相关文件和我厅新的三定方案精神,《工作规则》优化了厅本级执法模式,新增厅农村公路处、铁路管理处为执法业务处室,新增厅造价站为厅直行业发展机构。进一步完善部门机构职责分工、队伍管理、行政检查、案件办理、协调机制和监管协作等内容,有效落实深化综合执法改革要求,完善厅本级执法运行机制,支撑厅本级执法事项落地见效。

三、主要内容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本级)行政执法工作规则》共八章、四十五条。第一章总则,说明制定目的和依据,明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和三项制度。第二章职责划分,明确厅本级执法模式以及内设法制机构职责、业务处室职责和厅直行业发展机构职责分工。第三章队伍管理,对证件、服装、装备和人员管理等作出规定。第四章行政检查,明确厅本级行政检查相关事项。第五章案件办理,明确案件办理要求、具体流程步骤。第六章协调机制,对厅本级执法工作协调机制、综合执法会议和执法专项会议作出规定。第七章监管协作,聚焦执法与监管协同运行,明确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行业监管信息互通互享、行政处罚与行政许可间的协作等事项。第八章其他规定,明确责任追究和施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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