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S00/2024-028996 | 文号 | |
发布单位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来源 | 厅基本建设处 |
公开日期 | 2024-03-29 11: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登记号 |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茶陵至常宁(含安仁支线)高速公路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茶陵至常宁(含安仁支线)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湘发改基础〔2020〕648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茶陵至常宁(含安仁支线)高速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湘交批〔2020〕128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湖南省茶常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建工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湖南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资本金约占总投资20%,由项目业主自筹,其余资金由项目单位通过银行贷款解决,招标人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受项目业主委托负责本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招标代理为湖南高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房建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攸县,衡阳市耒阳市、常宁市和郴州市安仁县境内。
2.2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项目起点茶陵县孟塘镇,终点常宁市蓬塘镇,沿线经过的主要控制点为枣市镇、牌楼镇、导子乡、敖山镇、大市镇、烟洲镇、蓬塘镇等;主线全长113.4公里,安仁支线长39.6公里,高速公路总长153公里,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建设,路基宽26.5米,路面宽22.5米,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另建有4条连接线约18公里,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其中:牌楼连接线6.4公里,导子连接线6.1公里,敖山连接线4公里,安仁连接线1.5公里。主线设服务区2处(安仁服务区、耒阳服务区)、停车区3处(浔江停车区、枣市停车区、烟洲停车区)。安仁支线设服务区1处(安仁东服务区)、停车区1处(安仁北停车区),沿线房建设施管理运营设置方案进行调整(安仁服务区和枣市停车区合并建设、耒阳服务区和浔江停车区合并建设、安仁东服务区和安仁北停车区合并建设)。全线设置茶陵、枣市、牌楼、安仁、导子、敖山、耒阳(含管理中心)、烟洲、蓬塘、安仁东共 10 个收费站,养护工区3处(安仁、耒阳、安仁东收费站),批复初步设计总建筑面积为63564㎡,根据高速公路集中管理模式及功能要求预估建筑面积为53661.8㎡。现对项目全线的房建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工程勘察设计共分为1个标段。其勘察设计内容等见下表。
标段号 |
桩号 |
长度 (Km) |
工程内容 |
SJFJ05 |
主线: K0+000-K113+328 安仁支线: ZK0+000-ZK40+235 |
全长: 153.736km (主线长: 113.501km 支线长: 40.235km) |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茶陵至常宁(含安仁支线)高速公路全线房建工程以集团公司《关于茶常高速房建工程设置方案相关事项》批复为依据进行方案优化调整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详细勘察(含水源勘测);施工图设计包括房建工程建筑单体及总图,房建区场坪设计,单体施工图设计涵盖建筑、结构、装饰装修、水电、暖通、弱电(电视、电话、宽带、安防、视频会议及智慧服务区等)、消防等专业,其中加油站应含安全专篇、消防专篇、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环保处理设计等;总图施工图设计包括总图平面布置、车坪道路、给排水、电气管线、设施设备、配电工程与外供水工程,以及围墙与场区内挡土墙等构造物设计、污水处理与充电桩专项设计、景观绿化设计及总图交安设计等。服务区施工图设计应结合《湖南省高速公路服务区设计建设指导意见》、《湖南省茶陵至常宁(含安仁支线)高速公路项目服务区设计方案》图纸、并充分结合高速集团服务区公司意见、策划定位要求(其中充电车位设置及充电桩设计充分结合高速集团能源公司意见)进行方案优化设计调整工作。 ②提供施工图设计阶段至竣工阶段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预算、清单预算与工程量清单编制、标段上限价编制等),提供项目施工技术规范、编制交通组织方案设计。 ③招标与施工配合及后续服务(包括配合完成设计变更、项目审计、工程决算和竣工图编制等相关后续工作)。 ④参加交(竣)工验收,提供相关技术交底和工程相关技术咨询服务以及发包人要求的相关工作等,并配合建设方完成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的相关协调和配套工作,包括规划、住建、应急、安全、消防、防雷、职业病、环保等。 |
注:本表内容仅供参考(以最终批复为准)。
2.3本次招标总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至竣工验收全部工作完成,勘察设计周期2个月,施工配合周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投标人须知附录1要求的资质、投标人须知附录2要求的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②]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③]、管理[④]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级、连续三年(最近第三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 C 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投标。(信用等级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
3.5 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根据规定,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218.76.40.80:8000/gljs)中注册、完善、公开本单位信息(详见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企业信息录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湘交函〔2021〕116号)办理),并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流程参见网址:https://casign.hnsggzy.com:7080/ca-hunanplatform/operation/main)。
5.2 办理完成 CA 数字认证后,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前一 日 (北京时间,下同) ,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招投标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nsdzjy.com/tpbidder/gcjsLogin),进行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完成报名。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报名、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⑤]
5.3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在办理CA数字证书时,自行填写利益相关企业,由电子招投标系统根据投标人填写的利益相关企业情况,在网上报名时自动提醒利益相关企业已报名(如利益相关企业报名数超过可投标段数的,自动禁止报名),如因企业未如实填写利益相关企业导致利益相关企业投同一标段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未按规定从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外网招标公告。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和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原件等资料送达:本次招标实行网上解密和开标。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目前已全面启动电子化开评标,不见面开标项目无需现场参与,投标人可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解密和收看开标现场。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将投标保函原件(如有)、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如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封套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号、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采用邮寄方式最晚于开标之日前一工作日下午17:00 时前交招标代理机构签收(以签收时间为准),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金色比华利小区16栋2单元104室(联系人:何女士,联系电话0731-83285781/0731-85222202)。
若投标人自愿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的,应当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函原件(如有)、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如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递交至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请见一楼电子显示屏)交招标人签收;投标人在原件等资料递交完成后,请在三楼休息区、一楼办事大厅休息,禁止进入不见面开标室或在门口、过道聚集。
投标人可到开标现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也可以按时远程登陆“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网上开标,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工作,参与网上开标的投标人应保持通讯方式畅通。若投标人在现场解密,则须携带加密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笔记本电脑并自备可靠的网络连接。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第SJFJ05标段 5 万元
(1)投标人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划款到以下指定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上(以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保证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芙蓉区支行
账 号:180619010400118220010000766
(2)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按照本章第6.2条规定递交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招标代理机构。
7.评标办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fgw.hunan.gov.cn/)、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网(http://jtt.hunan.gov.cn)上发布。
9. 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之附录)
附件2: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
附件3:项目概况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
联 系 人:谷女士
电 话:0731-89757153
异议联系人:郑女士
电 话:0731-8975715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高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马兰山公寓综合楼
项目负责人:何亮
联 系 人:何女士、吴先生
电 话:0731-83285781/0731-85222202
监督部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长沙市湘府西路199号
电话:0731-88770097(基本建设处)
邮政编码:410004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
最近5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完成过 1 个总建筑面积不少于43000平方米的房建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
注: 1.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2 项的要求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 设计业绩计算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日期或施工图审查合格时间为准。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1.4.3款和1.4.4款的情形且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 D 级、连续三年(最近第三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 C 级及以下信用等级(信用等级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 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4.4项规定,逐条说明其信誉情况;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投标人信誉情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1、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或结构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2、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须注册在投标人处; 3、最近 5 年内(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 回溯 5 年)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房建分项设计负责人)完成过1个总建筑面积不少于 43000 平方米的房建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
注:1、①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本招标文件中所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均作本条所释);②结构专业包括:土木工程、工民建、结构、建筑施工、建筑工程等专业(本招标文件中所列“结构专业”均作本条所释) 。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3、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处于暂停执业处罚期内,且未被取消资格。 4、未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人员不作为评审依据。 5、投标人必须按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负责人进场,否则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6、设计业绩计算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日期或施工图审查合格时间为准。 |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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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1年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随机摇号确定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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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40.0分 主要人员:20.0分 业绩 :25分 履约信誉 :5分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0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方案一: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 顺序选取前 3 名(若不足 3 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报 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 项 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除外),将 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方案二: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0.6+评标价平均值×0.4) ×(1-下浮系数) 下浮系数将从1%~5%中选取5个数,步距不小于0.5%,设置等差数列,并在开标时随机抽取。[⑦] 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 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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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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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
技术建议书 |
40.0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
6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4.8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6分。 |
|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12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9.6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12分。 |
||||
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 |
10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8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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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3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2.4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3分。 |
||||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
3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2.4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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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3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2.4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3分。 |
||||
合理化建议 |
3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2.4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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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
主要人员 |
20.0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20分 |
1、满足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 (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得16 分; 2、在此基础上,最近5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增加1个总建筑面积不少于 53600平方米的房建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房建分项设计负责人)任职业绩,加 4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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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
评标价 |
10.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大于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小于等于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 100× 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E1=0.2, E2=0.1 (3)下浮系数将在第二信封开标前从 1%、1.5%、2%、2.5%、3%五值中随机抽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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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4) |
其他因素 |
业绩 |
25分 |
1、满足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 20 分; 2、在此基础上,最近 5 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 5 年),每增加 1 个总建筑面积不少于 53600 平方米的房建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业绩加 2.5 分,加满 5 分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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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信誉 |
5分 |
(1)信用评价(5分): 年度 信用等级 最近第一年/分 最近第二年/分 最近第三年/分 AA 2.5 1.5 1.0 A 1.75 1.05 0.7 B 0 C 0 注:(1)信用等级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企业信用加分分值按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近三年发布的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进行权值分配,企业近三年均无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企业信用等级的,按交通运输部近三年发布的信用等级结果进行权值分配,当年在湖南省发布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无信用评价等级的,其当年的信用评价得分按上一年度发布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结果进行评分(其中上一年度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为 AA 级的企业,按照 A 级计算当年信用评价得分;上一年度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为 A 级、B 级的企业,仍然按照 A 级、B 级计算当年信用评价得分);上一年度发布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也没有信用等级结果的,其当年的信用评价得分按 0 分计。 (2)最近第一年的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最新发布的文件结果为准;若发布的最近第一年的信用等级和投标人填报的最近第一年的信用等级不一致时,以最新发布的信用评价文件为准。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g.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且无法合理说明的;
h.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IP地址在某一特定区域且无法合理说明的;
i.电子投标文件硬件信息相同且无法合理说明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附件3:项目概况
1.项目位置
1.1概述
茶常高速公路是《湖南省七纵九横高速网络规划》重点项目之一,联系闽南、赣南、湘南“三南”地区的重要纽带。东起茶陵,和已建的衡炎高速公路相接,并顺接茶界高速公路,向西经安仁至耒阳,与京港澳高速公路交叉,跨京广铁路和武广高铁,在常宁与衡桂高速公路交叉,并顺接祁东归阳至常宁高速公路。
茶陵至常宁高速公路安仁支线是“3+5”城市群和“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结合部的纵向加密线。北起攸县,与已建的泉南高速公路相接,向南延伸,跨衡吉铁路,在安仁与拟建茶陵至常宁高速公路相交。
本项目是《湖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修编)》规划的一条高速公路,也是“3+5”城市群的南环高速公路,与益娄衡高速公路、岳常高速公路、岳汝高速公路平江至茶陵段一起组成“3+5”城市群的环线高速公路,起着完善岳、益、常、娄、衡等长株潭外围5市的环型交通联系,加快形成“3+5”城市群一个半小时经济圈的作用。
本项目与茶界高速公路、祁常高速公路、衡阳至枣木铺高速公路共同构筑泉州至吉安至南宁国家高速公路在湖南的最便捷的东西向交通大通道。泉南高速是湖南省东连闽台经济区西接南宁(通往东盟地区主要交通枢纽)的重要通道,目前在湖南境的走向为茶界高速—衡炎高速—京珠高速大浦至洪市段(共线)—衡枣高速,全长332km,本项目为泉南的更便捷的通道,能节约里程28km,对于改善湖南省路网,加强与东盟地区经济联系具有重要意义。
本项目北接平汝高速和泉南高速,南连京港澳高速,项目建成后,将形成武深高速+本项目+京港澳高速的南北快速通道,成为京港澳高速湖北至湖南段的并行线,实现交通分流,从而有效疏解京港澳高速公路的交通压力,为畅通京港澳高速南北大动脉提供新的方案,大大提高区域路网的可靠性。另外,本项目的建设对于改善区域路网结构,提高区域内各方向通行能力,缓解茶陵至耒阳至常宁(即原省道S320走廊)交通压力具有重要意义。
1.2项目建设
路线走向:本项目呈东西走向,主线起点位于茶陵县孟塘村,设孟塘枢纽互通和衡炎高速公路相接,并顺接茶界高速公路,此后路线向西在茶陵县末头村设置茶陵互通,之后在在茶陵县虎形村上跨G322,设置枣市互通,经安仁县牌楼乡松林村,在安仁县神州村附近设置牌楼互通,上跨G240后在安仁县豪田村附近设置安仁互通,后路线向西经耒阳市导子镇围口坳附近,在导子镇设置导子互通,连接国道G356;后与X015交叉,设置敖山互通,在经大市与京港澳高速公路交叉后跨越耒水,后与国道G107交叉,设耒阳互通,在哲桥北跨京广铁路和下穿京广高铁后在烟洲跨春陵河,跨河后在烟洲镇附近设烟洲互通,继续向西在蓬塘镇东北方向设置蓬塘互通,最后与京港澳复线(许广高速)相交设置蓬塘枢纽枢纽互通,并顺接祁东归阳至常宁蓬塘高速公路。
安仁支线起点位于茶陵县平水互通,顺接平汝高速,路线西南延伸,上跨吉衡铁路,经攸县渌田镇、安仁县龙市乡西侧,在安仁县城东部东郊村设安仁东互通,继续向西南至茅坪村后,路线向南延伸,经洋际乡东侧,宜阳村、新垅村,终于安仁县华王乡石鼻村,新建华王枢纽互通与拟建茶常高速相接。
主要控制点:衡茶吉铁路、茶陵大道延伸段、枣市、牌楼城镇规划、永乐江一级水源保护区、安仁温氏畜牧有限公司、青路工业园、灵官镇、华王乡、导子镇、京港澳高速交叉点、五峰仙森林公园(申报中)、大市镇、耒阳市城区、哲桥镇、烟洲镇、蓬塘乡、耒水(规划Ⅳ级航道)、春陵河(规划Ⅵ级航道)、京广高铁、京广铁路、耒阳市循环经济产业园、耒水国家湿地公园(规划)、耒阳寨下仙县级风景区耒水(规划)、平水枢纽互通、吉衡铁路、安仁县(安仁东互通)、稻田公园、永乐江、宜阳河、华王枢纽互通等。
主要相关公路:茶陵大道延伸段(城市主干道)、G322(二级公路)、G240(二级公路)、X035(四级公路)、X149马枣公路(三级公路)、京港澳高速(G4)、安仁支线、G356、S214、S319、规划G338、G107、X027、X073、X075、S320、竹哲公路(G107改线)(在建)、耒云快线(规划)、京港澳复线衡桂段、平汝高速、泉南高速、茶常高速(待建)、G322、S212、五安公路(在建)等。
主要相关铁路:衡茶吉铁路、京广高铁、京广铁路、吉衡铁路。
主要相关河流:永乐江、宜阳河、敖河、耒水(规划Ⅳ级航道)、舂陵河(规划Ⅵ级航道)
2.技术标准
本项目主线(含安仁支线)采用设计速度120km/h,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整体式路基宽度26.5m,分离式路基宽度13.25米,桥梁设计荷载采用公路-I级。其余技术指标均遵照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的规定值。主线设置1处管理分中心,2处服务区,3处停车区,2处养护工区,9处匝道收费站,1处隧道管理站,1处隧道变电所及消防水泵房,总建筑面积约47913.33㎡。安仁支线设置1处匝道收费站、1处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养护工区(与收费站合建)、1处交警营房(与收费站合建),总建筑面积约15651.02㎡。
主要技术指标见下表。
主线主要技术指标表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主线(含安仁支线) |
|
1 |
公路等级 |
|
高速公路(双向四车道) |
|
2 |
设计速度 |
km/h |
120 |
|
3 |
行车道宽度 |
m |
2×2×3.75 |
|
4 |
硬路肩宽度 |
m |
2×3 |
|
5 |
土路肩宽度 |
m |
2×0.75 |
|
6 |
中间带 |
m |
4.0 |
|
7 |
不设超高最小 |
m |
5500 |
|
平曲线半径 |
||||
8 |
一般最小 |
m |
1000 |
|
平曲线半径 |
||||
9 |
最大纵坡 |
% |
3 |
|
10 |
竖曲线半径 |
凸型 |
m |
一般值:17000,极限值:11000 |
凹型 |
m |
一般值:6000,极限值:4000 |
||
11 |
停车视距 |
m |
210 |
|
12 |
桥涵设计荷载 |
|
公路-I级 |
|
13 |
桥涵设计洪水频率 |
|
特大桥1/300,大中小桥、涵洞1/100 |
|
14 |
地震动峰值加速度 |
|
0.05g |
房建设施建设规模一览表
序号 |
单位工程名称 |
桩号 |
收费车道 |
拟建筑面积(估算)(㎡) |
备注 |
1 |
茶陵南匝道收费站 |
K4+446 |
3入3出 |
2615 |
含路政,中心站,含枣市收费站、茶陵南管理所管理用房 |
2 |
枣市匝道收费站 |
K14+887 |
3入3出 |
300 |
小站,在茶陵收费站集中管理及住宿 |
3 |
牌楼匝道收费站 |
K23+511 |
3入3出 |
300 |
小站,在茶陵收费站集中管理及住宿 |
4 |
安仁匝道收费站 |
K33+111 |
3入3出 |
3563.6 |
中心站,含牌楼收费站、安仁管理所管理用房 |
5 |
安仁服务区 |
K36+567 |
|
12027.8 |
双侧,与枣市停车区合建 |
6 |
导子匝道收费站 |
K53+410 |
3入3出 |
1148.26 |
独立小站,在本站住宿、生活及日常办公 |
7 |
熬山匝道收费站 |
K68+241 |
3入3出 |
300 |
小站,在耒阳收费站集中管理及住宿 |
8 |
耒阳服务区 |
K75+830 |
|
9686.4 |
双侧,与浔江停车区合建 |
9 |
耒阳匝道收费站 |
K82+795 |
3入3出 |
6489.48 |
中心站,含敖山收费站、耒阳管理所、茶常公司管理用房 |
10 |
烟州匝道收费站 |
K99+108 |
3入3出 |
300 |
小站,在蓬塘收费站集中管理及住宿 |
12 |
蓬塘匝道收费站 |
K109+765 |
3入3出 |
2375.41 |
中心站,含烟州收费站管理用房 |
13 |
雄冲坳隧道变电所 |
K60+195 |
|
288.17 |
含消防水泵房 |
小计 |
|
|
|
39394.12 |
|
1 |
安仁东服务区 |
安仁支线K27+700 |
|
8509.08 |
双侧,与安仁东停车区合建 |
2 |
安仁东匝道收费站 |
安仁支线K16+475 |
3进3出 |
5758.6 |
中心站,含养护工区、交警营地 |
小计 |
|
|
|
14267.68 |
|
合计 |
|
|
|
53661.8 |
拟建建筑面积中管理设施规模根据集中管理模式估算,服务区及停车区按照初步设计对应批复规模计算;在批复初步设计总建筑规模内允许调剂,不得超过批复初步设计建设规模。 |
注:沿线房建设施管理运营设置方案进行调整(安仁服务区和枣市停车区合并建设、耒阳服务区和浔江停车区合并建设、安仁东服务区和安仁北停车区合并建设)。
3. 主要设计依据
(1)《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通用规范》(JTGD80-2006);
(2)《总图制图标准》(GB/T50103-2001);
(3)湖南省地方标准《高速公路服务区设计规范》(DB43/T922-2023);
(4)省交通运输厅等主管部门《湖南省高速公路服务区设计建设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
(5)现行总图设计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地方性文件。
[①]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
[②]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招标文件中所列“单位负责人”均作本条解释)。
[③] 控股,是指出资额(持股)占股本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依出资额或所持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招标文件中所列“控股”均作本条解释)。
[④] 管理,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招标文件中所列“管理”均作本条解释)。
[⑤]本款适用于在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的项目。
[⑥] “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全部评审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⑦] 具体数值由招标人依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