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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S00/2026-048629 文号
发布单位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来源 厅法制处
公开日期 2026-09-04 10: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登记号

道路运输执法典型案例曝光 | 隐患排查“走过场” 、车辆监管未闭环,长沙交通执法重拳整治安全生产形式主义

发布日期:2026-09-04 10:07
信息来源:厅法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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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近日,长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作人员按规定对一土石方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刚翻阅企业安全档案,执法人员就发现诸多疑点:公司虽明文规定每季度开展常规安全检查、季节性检查及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但台账之外,相关检查工作长期处于停滞状态,制度高悬墙上、落实落在纸上,成了不折不扣的“摆设”。

深入核查后,更多安全漏洞逐一浮出水面。该企业的隐患排查陷入“只查车辆、不抓全面”的片面误区,检查范围仅仅局限于车辆硬件设施,完全忽略了作业人员不安全操作行为、企业内部管理漏洞等核心风险点,隐患排查“掐头去尾”,覆盖面严重不足。

执法人员进一步梳理企业车辆及驾驶员违法记录发现,2025年至今,该公司名下车辆先后出现4次闯红灯、2次驾驶人未系安全带、2次超限运输等交通违法行为。面对明确的违规记录,企业既未溯源剖析问题根源,也未对涉事驾驶员开展安全教育、落实内部惩戒,任由同类风险反复滋生。

在车辆动态监控方面,该企业动态监控管理形同虚设。从2025年8月至2026年3月,平台累计产生328条超时疲劳驾驶报警信息,在长达8个月的时间里,企业监控人员从未对报警信息进行查看、分析、处置,风险预警被彻底无视。

查处结果

结合现场核查事实,该企业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长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法对该企业处以罚款,同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限期补齐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动态监控、违规处置等全链条漏洞,建立常态化安全管理机制。

警示意义

针对当前企业隐患排查形式化、安全管理碎片化等突出问题,长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求,企业主动自查自纠,按时完成重大隐患整改。若企业自查上报“零隐患”,但被监管部门现场查出重大安全隐患,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