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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S00/2026-018783 文号
发布单位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来源 厅法制处
公开日期 2026-04-14 10: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登记号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2026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重点任务清单

发布日期:2026-04-14 10:24
信息来源:厅法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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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责任清单

一、共性清单

突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民法典的宣传普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法治宣传教育法,大力宣传生态环境法典,深入宣传促进高质量发展、助推“三高四新”战略实施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与本部门职责、管理、执法和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二、个性清单

重点宣传普及立法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公路法、港口法、航道法、长江保护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城市公共交通条例、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条例、湖南省高速公路条例、湖南省乡村公路条例、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湖南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办法、路政管理规定等交通运输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

普法重点任务清单

一、共性指标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相关内容纳入年内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内容和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培训内容,开展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

2.突出宣传宪法,开展宪法进机关活动,组织系统干部开展日常宪法学习宣传,集中组织好本系统宪法宣传周活动。

3.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法治宣传教育法及我省实施办法。

4.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班子每年参加法治学习不少于2次。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在年度述职中加入述法内容。

5.制定本系统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指导督促全系统做好普法工作,本单位每年开展普法活动不少于2次。

6.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核制度,每年至少举办一期法治专题培训班。组织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网上学法,年内课时达标率100%,应考人员参考率100%,合格率95%以上。按规定及时编辑、更新本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相关专业法律法规学习读本和考试题库。

7.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组织网上集中观看或现场集中旁听庭审,年内不少于1次。

8.结合部门、行业特点,因地制宜加强本单位法治文化建设。在单位门户网站、自办刊物、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开辟法治宣传专栏(专题)。设置“以案释法”栏目,定期发布普法宣传内容和“以案释法”案例,年内报送不少于2个典型案例。

9.加强对本单位乡村振兴联系点的指导,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本部门与群众生产生活和乡村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年内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不少于1次。

10.加强工作调研,谋划并全面落实本系统“九五”普法工作,加强对本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统筹指导。

二、个性指标

1.结合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开展“路政宣传月”活动,开展爱路宣传活动,宣传公路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

2.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在交通运输系统开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树牢安全理念,提升安全素质,推动安全发展,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活动。

3.开展湖南省高速公路条例宣贯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