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政办面(2019] 10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湖南省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试点等有关事项的复函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你们《关于审定(湖南省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试点实施方案〉的请示》(湘交财会 (2018)207号)收悉,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湖南省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试点实施方案》.湖南省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试点2019年2月1日开始实施,试点期限为两年,即从2019年2月1日起至2021年1月31日止。
二、试点期间,全省高速公路对使用“湘通储值卡”结算的合法装载货运车辆,实行车辆通行费九折结算。
三、试点期间,省交通运输厅要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单位加强政策宣传和沟通协调,做好运行监测和量化评估工作,提高服务水平,切实防控风险,确保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附件-湖南省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试点实施方案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