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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好工程“补充账”,湖南出台公路水运工程补充定额编制管理规程

发布日期:2026-08-28 08:38
信息来源:厅造价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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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建设造价管理站(以下简称“省厅造价站”)发布《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补充定额编制管理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标志着湖南在公路水运工程计价依据体系建设方面迈出重要一步。

“‘定额’是工程造价管理的核心基础。”省厅造价站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新技术、新工艺加速应用,部颁定额中部分子目已无法覆盖地方实际需求,补充定额编制亟须制度规范。《规程》的出台正是回应这一现实需求。

《规程》明确,省交通运输厅统筹全省定额管理,省厅造价站承担补充定额编制、解释、宣贯等具体工作。凡交通运输部定额缺项、技术成熟且省内应用广泛的工艺,各市州造价机构、参建单位每年6月30日前可提交编制建议表申报补充定额。省厅造价站于每年7月统筹制定次年编制计划,编制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规程》划定完整编制五步流程:编写工作大纲、形成初稿、征求意见、形成报批稿、批准发布。同时,编制工作必须由持证交通造价人员完成,时间紧张的项目可通过政府采购委托专业单位协助。

《规程》全文共十三条,适用全省所有公路水运新建及养护工程,覆盖估算指标、概预算、工期、劳动、人材机台班等全品类计价定额,补充定额将作为省内交通工程法定计价依据。

据悉,《规程》落地施行后,将进一步规范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补充定额编制、发布及管理工作,健全公路水运工程计价依据体系,提升工程造价规范化管理水平,减少工程造价纠纷,为湖南省加快建设交通强省提供坚实造价制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