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张特殊的选民大会选举票,长方形,纵8.4厘米、横4.2厘米,白纸,黑色石印。封皮右侧竖列着黑色繁体“县选举特区代表选民大会”字样;中部有纵式黑色长方形边框,框内左右上角印着镰刀、斧头图案;正中间印着黑色的五角星图案,五角星下方有弧形自右向左排列的文字,写着黑色繁体“特区选民大会”;右侧竖列着“一九三七年月日”字样,左侧竖列着黑色繁体“特区选举委员会制”字样,中部竖列着黑色繁体“选举票”三个字。封皮左侧竖列着的字体被水渍浸泡,除了最上面的“此”字以及下面的“名”之外,别的字迹已经无法辨认,从档案记录得知为“此票应选举代表名”,“表”与“名”之间留有较大的填写姓名的空间。封皮右侧上下两端有红色污渍,左上角有污渍,左下角有折痕。边框上边居中有一个空心的五角星,边框最下面有着“第号”的繁体字样。
特区政府下发的选举票,是中共中央及陕甘宁特区政府(边区政府)赋予人民群众的一项民主权利,是人民参政议政的最直接反映。
由于环境所限,千百年来,土地贫瘠的陕北地区一直受到封建制度的欺凌、压榨,老百姓无权参与、过问政府工作。中共中央长征到达陕北后,为了建设一个民主政府,也为了调动广大民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推行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其中就包括选举制度。在边区内实行普选制度,这是在中华苏维埃工农民主政权的选举制度的基础上,依据普遍、平等、直接以及无记名投票原则确立的。通过无任何限制的普遍性和广泛性,使绝大多数的人民群众有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做到了真正的平等,凡是边区内的民众,都可以以平等的身份参加选举活动。保证每一位民众都有投票权,获得选举权的民众可以直接投票选举。
当时,边区民众文化程度偏低,大多数人都不识字,政府就用“投豆选举”和“烧香选举”等办法,让不识字的群众也能选出自己满意的人选。这些办法受到了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拥护。一首《乡选歌》就反映了群众的心声:“男女都来到,会议开热闹,检讨工作真不少,全要转变好;边区要发展,选举要广泛,选举好人把事办,生活能改善……”
在边区政府的积极倡导下,百姓参与民主政治建设的热情十分高涨,也为极具创意的“三三制”的确立奠定了基础。
1958年11月,陕西省博物馆将这张选举票拨交延安革命纪念馆,作为文物对外展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