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
甘跃华等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降低平益高速白泥湖湘江特大桥和西林特大桥的车辆通行费叠加收费标准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根据《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由公路收费单位提出方案,按照下列程序审查批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不参与经营性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审核)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印发《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收费实施方案》明确,突出政府引导作用,引导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自愿积极参与,在不削弱高速公路偿债能力的基础上,探索实施适合本地特点的差异化收费模式(分路段、分车型、分时段、分出入口、分方向、分支付方式六种主要模式)和配套政策措施,充分发挥调流、降费、提效的功能,实现多方共赢。
综上,我厅建议平益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与沿线地方政府,及因降费政策可能导致被分流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加强沟通,共同研究推进降低平益高速白泥湖湘江特大桥和西林特大桥的车辆通行费叠加收费标准,制定差异化收费方案,按程序报省人民政府审查批准。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6年5月6日
联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财审处
联系人:刘山
联系电话:0731-8877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