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专题专栏>交通发展规划>交通强国建设试点

关于规范全省农村客运改革(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14 11:44
信息来源:厅综规处
字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8年以来,省厅坚持问题导向,在全省分两批次、28个县市区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优化农村客运改革机制,加快推动交通强国试点建设,逐步解决农村群众出行不安全、出行难和出行贵等一系列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第一批、第二批创建工作经验,现就规范全省农村客运改革(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整创建原则

全省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原则由“一县一公司、公车公营、统筹规划、乡村全通、价格惠民”规范为“集约经营、统筹规划、乡村全通、价格惠民”。

(一)集约经营。鼓励通过市场化公平竞争,大力倡导集约化、规模化经营。优化农村客运发展模式,鼓励整合分散的农村客运经营主体,杜绝挂靠经营。

(二)统筹规划。县市区政府牵头编制或完善本行政区域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规划,包括线路布局规划、运力投放规划、场站建设规划、保障措施等。

(三)乡村全通。科学布局行政区划内农村客运线网,针对冷、热线路实施补空调控,确保实现辖区所有建制村全覆盖。

(四)价格惠民。根据各地财力状况,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农村客运票价由县市区政府依法依规优惠到位,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修订验收标准

按照“集约经营、统筹规划、乡村全通、价格惠民”创建原则,结合创建实际,省厅对验收标准进行了优化,修订出台《湖南省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验收标准》(见附件1,简称《验收标准》),共包含5大项20小项指标。创建时间原则上为两年,创建完成后,创建县市区要认真对照《验收标准》,整理好相关验收资料(附件2),确保各项指标完成后,向省厅提出书面验收申请,抄送所在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通过后,再书面正式上报省厅。省厅将组织专门评价组、第三方机构,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进行综合验收。

三、明确创建要求

(一)依法依规开展创建。各地要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稳步推进示范县创建工作。尤其是在企业整合、线路审批、经营许可等方面,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垄断经营,充分保障市场主体参与竞争的合法权益。

(二)加快创建工作进度。要加快推进第一批创建县验收。第一批8个县创建期截至今年10月,考虑到新冠疫情影响,省厅同意将创建期适当延长至今年年底。各相关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创建县对照《验收标准》,倒排工期、加快推进,确保创建指标符合标准要求,力争全部通过验收。要扎实推进第二批示范创建,督促创建县学习借鉴第一批创建县的经验,制定和完善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规划,细化工作任务和部门分工,不断完善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创建工作如期顺利开展。

(三)营造良好创建氛围。要通过微信、微博、门户网站等新媒体及报纸、电视等传统形式,加大对城乡客运一体化工作宣传引导,最大限度争取广大群众理解支持;要强化公开公示,通过媒体、站牌等平台载体对免费优惠政策、票价、班次、举报电话等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要及时总结经验和典型案例,加强宣传报道和经验交流,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全省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湘交运输〔2018〕140号)、《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验收标准〉的通知》(湘交运输〔2019〕2号)、《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全省城乡客运一体化第二批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湘交函〔2019〕550号)等文件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附件:1.湖南省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验收标准

2.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验收电子资料清单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12月14日


附件1

湖南省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验收标准

总体目标

验收标准

验收评价方法

集约经营

(公司化经营的)

1.公司规章制度齐全(至少包括人事管理、安全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股份制企业股权分配明确,各类台账和档案资料完善健全。

查阅客运企业文件、资料和台账、劳动合同、财务支出凭证等;

第三方抽查车辆、举报电话

2.公司实行统一的财务管理,营业、广告等收入由公司统一收缴,车辆维修、保险等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

3.公司车辆统一购置。车辆由公司统一购置或收购,产权归属于公司。

4.公司车辆统一调度。节假日、赶集日等特殊时段,可以根据客流统一调度安排车辆。

5.公司人员统一管理。公司人员实行合同或聘用管理,由公司与相关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人员工资及保险等福利由公司统一发放;人员由公司统一考核。

6.农村客运(城乡公交)车辆统一外观标识。

7.设立统一的投诉举报电话,在农村客运(城乡公交)车以及站点(客运站、招呼站等)对外公布,且举报投诉渠道畅通有效。

统筹规划

8.编制了科学合理的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规划(包含线路布局、运力投放、站场建设、保障措施等),且规划符合当地实际。

查看规划文件;第三方现场核查站场利用情况

9.根据道路情况,统筹发展城乡公交和道路客运,宜公交则公交,宜道路客运则道路客运。

10.客运站场(首末站、招呼站)布局合理,充分利用现有的农村客运站、公路道班等场地,具备必要的农村小件快运、充电服务等配套功能,使用率高,群众换乘方便。

11.线路规划布局科学合理,经过充分论证,也广泛征求过沿线镇、村意见。

乡村全通

12.通客车(城乡公交)的农村公路窄路加宽、临崖临水等危险路段安防工程完成率达到100%

第三方现场核查线路、频次

13.建制村通客车(城乡公交)率达到100%

14.保证发班频次,其中,每条农村客运线路每天至少确保2趟次(往返各1趟次);30公里以内的城乡公交线路每天至少确保6趟次(早、中、晚往返各1趟次),30公里以上的城乡公交线路每天至少确保4趟次(早、晚往返各1趟次)。

价格惠民

15.相对创建前,票价显著降低。

第三方现场核查线路

其它成效

16.所有农村客运(城乡公交)车辆均安装、使用智能监管设备。

查阅审计报告、资金投入和使用凭证、信访维稳信息;第三方随机抽查乘客

17.创建工作未过多增加当地政府债务,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可持续。

18.省级奖补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要求,未发生违规使用的情况。

19.创建工作平稳推动,社会大局稳定,未发生涉及城乡客运一体化创建工作的维稳(信访)事件,或者事件发生后得到妥善处置,未造成明显的负面影响。

20.广泛宣传发动,群众满意度较高。


附件2

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验收电子资料清单

一、基础资料

1.创建后A0大小“一张地图”(包含道路网络、镇村分布、客运线路及站点布局等情况);

2.8-15分钟视频宣传片;

3.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含创建当年筹资和支出明细、创建当年利润分析明细、未来年利润预测明细)。

二、创建前后基本情况

1.创建前后企业基本资料(企业简介、企业职工基本信息、城乡客运线路信息、车辆信息等)、创建前后客运站场情况;

2.创建前企业运营线路及车辆情况。

三、创建资料

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的申报材料、实施方案、创建工作报告及车辆收购方案。

四、其他资料

1.规划文本;

2.无重大维稳(信访)事件说明;

3.相关政策、制度文件;

4.相关报表(近两年农村公路报表、通客车农村公路窄路加宽、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项目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