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汛情和后期雨水情预测,依据《湖南省交通运输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省厅决定:自6月24日15时起,解除交通运输自然灾害三级应急响应。
当前,我省仍处于主汛期、降雨集中期、灾害多发期,省应急委员会仍维持地质灾害、自然灾害救助三级应急响应,请各单位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和省应急委员会的工作部署,继续保持高度警惕,随时做好后期可能发生的暴雨洪水和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确保全省交通运输网安全、畅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