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船舶安全管理,规范船舶检验秩序,根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建立运行“检验证书超期和异常”船舶信息通报机制的通知》的要求, 对“检验证书超期和异常”船舶实施“动态清零”, 现通告相关拟注销检验登记船舶名单并公示(名单见附件)。
一、注销船舶检验登记原因
无船舶识别号且长期未申请检验。
二、公示期与异议处理
(一)公示时间: 2026年7月 27日至2026年7月 31日 (5个工作日)。
(二)异议渠道: 如对附件名单有异议(例如船舶已检验或信息错误等),请于公示期内提交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至我省各船舶检验机构。
(三)逾期后果:公示期满未提出异议或材料不成立的,将注销船舶检验登记。
三、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 湖南省各市州、县市区船舶检验机构。
联系人: 省水运事务中心船舶检验事务部。
电 话: 0731-84883861
特别提示: 本次注销不影响船舶所有权的法律效力
特此通告。
附件1:无船舶识别号且长期未申请检验船艘(第一批-船籍港长沙48艘)
附件2:无船舶识别号且长期未申请检验船舶(第一批-船籍港株洲56艘)
附件3:无船舶识别号且长期未申请检验船艘(第一批-船籍港湘潭-40艘)
附件4:无船舶识别号且长期未申请检验船艘(第一批-船籍港衡阳-109艘)
附件5:无船舶识别号且长期未申请检验船艘(第一批-船籍港邵阳-4艘)
附件6:无船舶识别号且长期未申请检验船艘(第一批-船籍港岳阳-15艘)
附件7:无船舶识别号且长期未申请检验船艘(第一批-船籍港常德-24艘)
附件8:无船舶识别号且长期未申请检验船艘(第一批-船籍港郴州-21艘)
附件9:无船舶识别号且长期未申请检验船艘(第一批-船籍港永州-2艘)
附件10:无船舶识别号且长期未申请检验船艘(第一批-船籍港怀化-1219艘)
附件11:无船舶识别号且长期未申请检验船艘(第一批-船籍港湘西-44艘)
附件12:无船舶识别号且长期未申请检验船艘(第一批-船籍港外省其他-21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