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时间:2019-03-05 17:57 【字体:大 中 小】
湘质安办〔2019〕14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部门):
为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根据省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调度会部署,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和线索摸排工作的通知》(湘交函〔2019〕70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全省交通质安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突出政治引领
各单位(项目)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省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将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落实,列入本单位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和安排,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层层压实责任,构建“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组织领导
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各单位(项目)要加强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的党的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提高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
2.落实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履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职责。各单位(项目)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亲自抓、亲自过问。认真摸排线索,逐月建立台账。局扫黑办加强调度,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
三、制定工作方案
结合本单位(项目)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工作要求,充实人员力量,落实责任部门,定期对本单位(项目)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分析研判,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认真摸排线索
各单位(项目)要制定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摸排工作方案,深入摸排并上报在建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敲诈勒索以及欺行霸市等方面涉黑涉恶线索。实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制度,并落实专人登记管理、登记备案、及时上报。从2019年第1季度开始,原则上各市州交通质安机构每季度上报1条线索(含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及县市区质安机构上报的线索);各在建高速公路和重点水运项目每季度上报1条线索,由项目监督组负责人督促落实;各甲级监理单位、各综合甲级及桥隧专项检测单位每季度上报1条线索,由相关职能部门督促落实。
五、加大宣传力度
1.要综合运用新媒体和传统媒体,线上线下一起发力,充分利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等,设立专栏集中进行宣传报道,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舆论引导力度。
2.各单位(项目)要及时公布举报电话,设立涉黑涉恶线索举报箱,接受群众举报。
六、强化检查考核
各单位(项目)要做到工作有部署,推进有措施,宣传有痕迹,举报有渠道,线索有上报,工作有配合,检查有资料,情况有总结。
各项目监督组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项目质量安全日常检查范围,检查情况作为年底考核评价依据,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促检查。
联系人:王军,电话:0731-85887115,传真:0731-85887005。
省交通质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电话:0731-85887003,电子邮箱:hnjtza@126.com
附件: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仅供参考)
2.线索移交表
湖南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15日
附件1: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
(仅供参考)
一、深化扫黑除恶行动,弘扬正气维护稳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紧紧依靠群众,坚决打贏扫黑除恶这场硬仗。
三、黑恶必除,除恶务尽。
四、检举揭发违法犯罪,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五、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全民净化社会生态。
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努力建设平安交通。
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八、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检举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
九、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十、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十一、扫黑除恶,净化社会,构建和谐,创建平安。
十ニ、坚决扫除黑恶势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十三、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建安定和谐社会环境。
十四、扫黑除恶,造福人民。
十五、扫黑除恶,净化环境,共建平安。
附件2:
线索移送表
|
登记编号 |
|
受理时间 |
|
|
线索来源 |
|
||
|
问题线索 主要内容 |
|
||
|
移送意见 |
|
||
|
移送人 |
|
接收单位 |
|
|
接收人 |
|
接收时间 |
|
|
备注 |
|
||
湖南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9年2月15日印发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