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南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1-01-20 00:00 【字体:大 中 小】
各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公司,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目前,已进入冬季施工安全事故的多发期,一些地区接连发生了多起重特大安全事故。11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一高层居民住宅楼发生特大火灾;11月17日,哈尔滨市松花江大桥一在建桥墩发生火灾;11月26日,南京城市快速内环西线南延工程(纬八路—绕城公路)四标段钢箱梁发生侧翻,这些事故都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冬季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管的通知》(交质监明电[2010]1134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做好雪灾和强降温应对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湘交传电[2010]28号)及《关于切实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湘交传电[2010]29号)要求,为确保冬季施工安全,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加强冬季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项目要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和冬季火灾多发的特点,积极开展消防法制和防火灭火知识宣传,有针对性地组织各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检查,配备消防器材,高度重视火灾及其它冬季多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通过演练不断完善重点部位和重点岗位的应急预案,切实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二、加强特种设备的登记备案及保养管理工作,确保在冬季特殊气候下的正常使用。
三、加强对高空作业和垂直运输作业的管理,六级以上大风、大雪、冰冻天气严禁高空作业。对于室外作业,要及时清除积雪、积水,采取有效防冻、防滑措施后方可进行正常施工。
四、要加强作业人员生活区的管理,施工驻地取暖设施应设专人管理,严禁明火取暖和乱拉、乱接电线,严防煤气中毒、火灾和触电事故。
五、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切实做好安全交底工作。
六、对所有的棚式结构(施工驻地、工棚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严防积雪压垮顶棚事故的发生。
七、进行冬季施工的工程项目,应预先做好冬季施工组织计划及准备工作,对各项设施的保温材料必须达到防风、防寒、保温要求,提前采取防雪、防冻措施;对预应力钢筋的张拉、压浆以及混凝土的浇筑和养护等,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工艺要求及安全措施。
八、项目业主应组织对全线进行认真的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督促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重大安全隐患短期内不能整改到位的,监理单位应下达停工指令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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