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路事务中心对2025年度普通公路省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2025年度普通公路省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HNXXZC2026-2768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450000.00元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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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名 |
品目名称 |
服务地区 |
预算金额 (元) |
最高限价 (元) |
代理服务费限价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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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5年度普通公路省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项目包1 |
怀化市和郴州市 |
180000 |
180000 |
5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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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5年度普通公路省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项目包2 |
长沙市和益阳市 |
135000 |
1323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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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25年度普通公路省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项目包3 |
湘潭市和邵阳市 |
135000 |
132342 |
注: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同时对3个包段进行整体响应,整体编制一份响应文件,按包填写磋商报价,同时对3个包段提交,不能单独对其中某一包号进行响应,并且3个包段的报价折扣率(%)保持一致【响应报价(包)=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包)*折扣率(%),四舍五入】,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当合格供应商≥5家时,项目才能进入评标阶段,否则本项目作废标处理。本项目按照分包定标的原则评审,评审后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依次按《评分因素》中磋商报价、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最后按总得分由高至低顺序取第一至第三名分别成交包1至包 3。每个供应商只能中一个包,如经评审委员会确定为包1的第一成交候选人,则不再参与其他包号的成交候选人排名,以此类推。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特定资格条件: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从2026年4月27日起至2026年5月7日止,每个工作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2:30时~5:00时止(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806室)
方式:现场购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获取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5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806室)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5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六、磋商说明
磋商邀请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湖南省公路事务中心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八一路520号
联系人:高女士
电 话:0731-82582824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801室
联系人:段得前、陈永骏、吕明霞、李晓丹、臧勇
电 话:0731-84454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