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S00017/2014-54364 | 发布单位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公开日期 | 2014-05-19 12:0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服务对象 | 主题分类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登记号 | |
内容概述 |
湘交传电〔2014〕15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4年我省端午节小长假和高考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出行便利,给广大考生提供一个“安全、快速、优质、及时”的交通运输环境,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端午节小长假和高考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端午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小长假期间,各地将迎来客流高峰和各类涉水庆祝纪念、亲水旅游等活动;高考情系千家万户,交通运输安全保障历来为社会普遍关注,不容一丝一毫差错。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业管理机构和运输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和徐守盛书记、杜家毫省长等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紧迫感、使命感,重视端午节小长假和高考期间的安全工作,将安全工作置于当前各项工作之首位,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要针对节假日运输特点,科学研判客流、学生流形势,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做好交通运输组织和安全保障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稳定。
二、强化安全生产防控保障
端午节小长假和高考期间,正值全省主汛期,强降雨天气可能持续,并伴有雷电、大风、大雾、暴雨等强对流天气,容易引发洪涝、塌方、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势必严重影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与气象、公安、水利等部门的联系,建立健全联动和协同应对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机制,及时掌握水情及恶劣天气的预测预报,确保信息和调度指令畅通。同时,要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交通运输安全保障预案,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各级领导要深入基层,靠前指挥,层层落实好各项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安全生产监管
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湖南省交通运输行业特殊时段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湘交安〔2013〕564号)要求,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确保工作责任到位、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到位、监督管理到位、隐患整改到位。一是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能,依法加大现场监督检查力度,坚决取缔非法营运的“黑车”、“黑船”,严厉打击超载、超员、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交通运输企业全面检查客运车辆、船舶的技术状况,确保技术状况良好,坚决杜绝病车、病船上路、出航,特别对接送学生的运输车船要实行专人负责,确保节假日和高考期间交通运输安全。二是各级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要采取有效措施,对涉水的相关庆祝纪念活动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审批,加大对水上交通安全现场的监管力度,督促乡镇政府严格执行客渡船“六不发航”、中小学生上下学老师、家长渡运交接等管理制度,加强农用船等非运输船舶的管理。三是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工作职责,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对从业人员、运输车辆和设备的管理。加强对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农村客运的安全管理,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对高考学生包车和中小学学生旅游包车的安全管理。四是凡有组织学生集体参考、集体出游的,学校、家长必须签字并有教师陪同,没有签字和专门教师陪同的,营运车、船不得承运。当地海事、运管机构要加强与教育部门的沟通联系,采取措施,确保端午节和高考期间道路水上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五是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和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要督促项目公司加强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和施工机械的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控措施,督促施工企业突出施工现场安全防控,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重点防范高处坠落、坍塌、雷击、触电及爆炸等事故发生。六是各级公路、航道管理机构在端午节小长假和高考期间,要加强对路面和航道情况的监控和巡查,发现情况,及时处理,确保公路、航道通畅。
四、加强督查督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活动,按照《湖南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制度》(湘交安〔2013〕437号)规定,认真组织端午节小长假和高考期间的安全生产暗访督查,采取“四不两直”形式,深入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深入安全生产第一线,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真正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厅直各行业管理局代表省厅负责对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隐患整改督查督导,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厅安委办将对部分地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抽查督导。
五、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
端午节小长假和高考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政令和通讯畅通,及时了解和掌握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动态,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要按照《湖南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及事故报告处理规定》(湘交安〔2013〕437号)要求,快速高效妥善处理,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
厅总值班室电话(24小时):0731-88770499。
厅安委办电话(上班时间):0731-88770236、88770238,传真:0731-88770239。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4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