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信息公开>通知公告
索引号 430S00/2009-05382 文号
发布单位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来源
公开日期 2009-09-30 17: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登记号

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09-09-30 17:00
信息来源:
字号:【

湘交安〔2009〕419号

各市州交通局,厅直有关单位:
  为落实省厅《关于贯彻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督促各单位在国庆节前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国庆期间全省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基本稳定,从9月10日到9月27日,厅领导带队组织了8个督查组,对各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总体情况
  重点抽查了全省14个市州、35个县市的36家运输企业、61个公路施工项目(含31条高速公路项目)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共抽检汽车站35个、车辆81台;渡口码头18处、水库1座、船舶27艘,加油站1座;施工路段3处、在建和危桥改建桥梁62座、公路安保工程300处。从督查的情况看,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对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十分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下发了专题文件,对本地区交通系统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督查。交通系统各企事业单位将保通畅、保安全、保稳定作为当前首要的工作重点,均按照省厅统一部署,下发了文件、制订了检查方案,进一步强化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制度的落实,加大了安全宣传和隐患排查的力度,特别是强化了对危爆器材和施工现场的控制力度,全面开展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能立即消除的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限期整改的已采取措施有效监管、逐步整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各地各单位在这次节前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中采取了有效措施,消除了不少隐患,但督查发现仍存在不少问题(具体情况见附件)。
  一是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责任心不强。尽管从上到下对安全生产工作越来越重视,对这次国庆期间的安全检查工作抓得很紧,但部分基层单位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不重视,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心不强。
  二是安全生产宣传力度不够。一些单位对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没有进行广泛的宣传,没有造成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有的单位对省厅部署的安全文化“五进”活动没有开展具体的活动,对交通从业人员、特别是对驾驶员的安全宣传教育流于形式。
  三是客运站场没有做到“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站场封闭管理不到位情况依然严重,站场管理人员和值班人员不到位、责任心不强,站场秩序较乱,“三品”查堵不严格,站外上客现象依然存在;部分客运车辆营运证到期,客运车辆丢失安全锤的情况较普遍,个别车辆灭火器失效。
  四是水上运输砂石船舶超载现象依然严重,部分渡口渡船在赶集时存在超载和非客船载客现象。
  五是部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落实;部分管理人员和现场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心不强,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投入依然不足。
  三、 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各单位领导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对党、对人民生命财产极端负责的态度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管理工作的认识,认真按照《关于贯彻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湘交传电[2009] 26号)和《关于认真贯彻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湘交传电[2009]29号)精神,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发主体责任、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管理的“一岗双责”,狠抓各项工作和措施的落实,确保国庆期间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大力强化安全宣传培训工作
  各级各单位要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全省交通系统安全文化“五进”活动,强化对交通管理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责任意识、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切实改变管理者责任意识差、从业者安全防范素质低、群众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的现状。要通过大力推进安全文化“五进”活动,营造一个人人讲安全、人人重视安全的浓厚氛围,变被动促安全为主动抓安全,努力打本质安全型企业。
  (三)全力抓好隐患的整治和跟踪
  要针对前段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下大力气、采取强有力措施根除发现的隐患和解决好影响交通事业安全发展大局的问题。事故隐患整改实行“谁存在隐患、谁负责整改”的原则,要制定整改和监控具体方案以及应急预案,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坚决按照省厅的文件要求抓好隐患的整治和跟踪督查,各单位要采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内的事故隐患整改负直接领导责任,实行隐患整改分片包干负责制。各单位领导班子要不定期召开研究安全生产的专题会议,切实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为交通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四)切实抓好督查落实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行业安全监管机构要针对前段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的“回头看”,已整改的要进行验收性的书面检查评定,要带队督查责任人签字认可;正在整改的要跟踪整改情况,并制定可控性措施,落实专门领导和专门工作人员,确保安全。对仍未采取措施整改的,要进行通报批评,不能要证安全运行的,要停班停线甚至停业整改;对不能保障安全施工的,要责令停止施工作业,情况严重又不及时整改的要驱逐出交通建设市场。交通运输和交通建设各领域要建立安全黑名单制度,要制定严厉的市场退出机制,净化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环境。
  (五)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严格事故责任追究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行业安全监管机构要切实抓好“三项行动”,特别是要抓好“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运输车船参运、无资质施工等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严肃查处严重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今年以来发生的一般以上的等级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要将较大以上事故的处理结果报送省厅。
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省公路管理局要将此次受厅委托开展督查的情况进行专题通报并跟踪整改情况。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整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将整改结果在10月12前书面反馈到厅安委办。
  (电话:0731—84425098 传真:0731—84428003)

  附件:交通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汇总

 

二○○九年九月三十日

主题词:交通 安全 督查 通报
信息公开选项:公开


抄送:交通运输部安委,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09年9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