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
索引号 430S00/2022-04027610 文号
发布单位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来源 厅港航管理处
公开日期 2022-12-02 16: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登记号

《LNG动力船舶优先过闸指导意见》解读

发布日期:2022-12-02 16:07
信息来源:厅港航管理处
字号:【


我厅拟定了规范性文件《LNG动力船舶优先过闸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就文件制定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LNG等清洁能源在内河水运中的应用,发展内河清洁航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立健全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的意见》和《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运领域LNG推广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明确提出为推动我省内河航运应用LNG工作,研究制定我省LNG动力船舶优先过闸相关工作,引导LNG动力船舶发展。

二、《指导意见》制定的目的

为了指导各通航建筑物运行单位开展优先LNG动力船舶过闸工作,规范优先过闸的流程,明确有关单位的职责,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三、《指导意见》主要内容

(一)优先过闸条件

本指导意见提出了LNG动力船舶优先过闸的有关条件。在制定本指导意见时,经调研及市州反馈意见,提出了LNG动力船舶优先过闸具备五种条件。

(二)优先过闸要求

根据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针对LNG船舶的运输特点,提出了五项要求。

(三)优先过闸安全监管

LNG动力船舶属于新型船舶,在运行初期应当加强安全航行监管工作。本指导意见对LNG动力船舶所属企业、通航建筑物运行单位、航道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等单位职责方面进行了划定,便于各单位开展监管工作。

(四)其他事项

该部分共1条,规定了本指导意见的实施日期及有效期。


相关阅读:关于印发《LNG动力船舶优先过闸指导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