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1.负责指导、监督全省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全省公路建设相关政策、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管理和监督全省公路建设市场,维护平等竞争秩序。
2.负责组织协调国家、省级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的实施。按规定负责国家和省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含改扩建)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审核以及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的实施(含政府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公路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
3.负责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招投标监管工作。
4.负责监督管理公路工程质量安全和定额、造价控制等有关工作;负责管理公路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企业资质及信用评价。负责指导全省地方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负责铁路专用线工程开工备案相关工作。
5.承担业务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有关工作,参与有关应急处置协调工作。
6.配合厅法制处,指导业务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业务领域专项检查,承担省管重大公路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等行政执法有关工作。配合厅政务服务处,承担业务领域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业务审核工作。
2.负责组织协调国家、省级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的实施。按规定负责国家和省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含改扩建)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审核以及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的实施(含政府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公路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
3.负责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招投标监管工作。
4.负责监督管理公路工程质量安全和定额、造价控制等有关工作;负责管理公路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企业资质及信用评价。负责指导全省地方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负责铁路专用线工程开工备案相关工作。
5.承担业务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有关工作,参与有关应急处置协调工作。
6.配合厅法制处,指导业务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业务领域专项检查,承担省管重大公路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等行政执法有关工作。配合厅政务服务处,承担业务领域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业务审核工作。
负责人:吕健鸣
电 话:0731-88770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