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1.拟订全省道路运输相关政策、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
2.负责道路运输、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输、出租汽车、汽车租赁市场监管和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3.负责编制道路运输站场(枢纽)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道路运输站场(枢纽)运营管理。
4.拟订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地方性标准,指导车辆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参与机动车报废政策、标准制定工作,负责指导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
5.指导道路运输、城市客运和物流业有关交通运输发展工作,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
负责人:张俊荣
电 话:0731-88770130
传 真:0731-8877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