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1.负责全省水路建设、养护市场监管,组织拟订水路工程建设、养护相关政策、规章制度、技术标准,负责编制水运设施养护相关资金计划并监督实施。
2.按规定负责全省重点水路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核,以及实施监督和竣工验收有关工作;负责水路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负责水运建设、养护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以及企业资质管理、信用评价有关工作。负责水路交通运输市场信用管理。
3.负责全省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组织拟定水路运输相关政策、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港口及外轮理货、引航等港口辅助业管理工作。
4.负责指导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水上交通管制、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管理船员,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工作,以及渔船检验及检验监督工作。
5.负责组织协调国省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水路运输。
6.承担业务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有关工作,参与有关应急处置协调工作。
7.配合厅法制处,指导业务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业务领域专项检查,承担省管重大水运项目质量安全监督行政执法有关工作。配合厅政务服务处,承担业务领域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业务审核工作。
2.按规定负责全省重点水路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核,以及实施监督和竣工验收有关工作;负责水路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负责水运建设、养护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以及企业资质管理、信用评价有关工作。负责水路交通运输市场信用管理。
3.负责全省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组织拟定水路运输相关政策、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港口及外轮理货、引航等港口辅助业管理工作。
4.负责指导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水上交通管制、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管理船员,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工作,以及渔船检验及检验监督工作。
5.负责组织协调国省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水路运输。
6.承担业务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有关工作,参与有关应急处置协调工作。
7.配合厅法制处,指导业务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业务领域专项检查,承担省管重大水运项目质量安全监督行政执法有关工作。配合厅政务服务处,承担业务领域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业务审核工作。
负责人:李胜全
电 话:0731-88770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