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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24 16:14
信息来源:安全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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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重要指示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湖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着力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全力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推动专项整治开花结果,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圆满收官,保障交通强国建设稳步推进,保障重大活动及重点时段安全稳定,推进我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总体目标

推动交通运输系统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实质;推动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全面落实“三个必须管”原则要求,严格履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推动交通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安全风险防控由行业主管部门推动为主向生产经营单位自主开展转变,推进隐患排查治理由上级监督检查为主向生产经营单位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坚决做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不放松,整治工作不达目的不放松,不断完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力争实现省委省政府“三坚决两确保工作目标,即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坚决防范自然灾害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确保安全生产事故总量持续下降,确保全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基本原则

()狠抓贯彻落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和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包含2个专题实施方案、10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确保抓细抓实抓落地,不折不扣完成各项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充分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充分利用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充分依靠群众和社会力量,突出专业性和精准性,全面梳理行业领域风险隐患,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推动问题隐患全面整改到位并从中吸取教训,更有针对性地补齐工作短板、防范化解风险。

(三)强化责任落实。强化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按照“三个必须管”的要求,厅直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按照职责具体负责各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推进实施。督促全省交通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企业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持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四)注重统筹推进。将开展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与贯彻实施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结合起来,与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和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等行业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加强统筹协调,提高工作效能,以重点突破带动各项工作整体推进。

(五)加强协调联动。加强与应急管理、农业农村、公安、铁路、民航、邮政等相关部门沟通协作交流,强化信息共享,提升交通运输及相关各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整体合力,扎实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工作,做到既统筹推进任务落实,又统筹推进督查检查。

(六)促进有效治理。集中力量切实解决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深挖产生问题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研究制定重在治本的制度性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要强化结果导向,真正把专项整治的成效体现到压降事故数量和死亡人数上来,体现到发现和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上来,体现到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上来,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主要任务

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以及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结合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清单(见附件)。

(一)强化风险隐患预防控制。健全完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体系,按照此次整治的范围和要求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分级分类建立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清单,坚持应查尽查、应治尽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按照《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控的通知》(湘交函〔2019602)明确的422项重大风险,认真梳理安全生产风险点。推动企业全面分解落实全员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建立隐患清单,持续开展排查治理,推动隐患清零。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

(二)推动问题整治全面彻底。聚焦长期以来制约阻碍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发展的顽症痼疾,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完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体制机制等方面的短板弱项,凝聚部门合力,加大攻坚力度,强化源头管控,实施精准治理。通过强化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加强新闻舆论监督、限制市场准入、强制退出行业等,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坚决依法取缔问题隐患突出、长期违法违规、安全事故频发的企业,坚决淘汰安全技术条件不满足要求的车船、设施装备。建立并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机制,对重大问题隐患治理不及时、不彻底的单位和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三)严格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省厅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查督办,制定细化工作任务、列明清单。各级各单位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细化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实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责任体系,协调推动本地区、本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全力贯彻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地生效。

(四)筑牢根基确保安全稳定。推进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安全体系,强化依法治理、责任落实、风险防控、改革创新和基础保障,推动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筑牢交通运输安全发展根基。深化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净化运输市场秩序,培育壮大安全管理扎实、安全条件可靠的龙头骨干企业,加快整合安全生产能力低下的“小散弱”市场主体,实行组织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高企业整体安全管理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分析研判,动态调整安全生产工作重心,及时有效遏制事故苗头,真正做到安全生产平稳运行可控。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06月)

按照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安排和本方案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领域实际,制定细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广泛宣传发动,全面启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排查整治(20207月至12月)

各部门、各单位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举一反三,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深入分析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紧盯重点对象和薄弱环节,对本地区、本领域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相关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实施闭环管理、对账销号,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

各部门、各单位要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等方式,研究制定务实举措,集中力量攻克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加大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以重点突破带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整体提升,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

深入分析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规章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形成长效机制。总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广泛推广使用。

六、组织领导

省厅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全面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

成立由厅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厅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厅安委会其他成员为组员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决策部署,组织实施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重点工作任务,研究解决整治中反映的重要问题事项等。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

由厅分管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领导任主任,各牵头处室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相关负责人为成员,并抽调相关业务骨干成立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厅安全成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日常事务性工作,主要负责及时传达领导小组决策部署,督促各部门各单位按整治任务分工抓紧落实;统筹协调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工作建议,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牵头调度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汇报、通报重要工作进展;组织开展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监督检查;及时总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广有关部门和单位好的经验做法,提炼固化长效机制等。

(三)尽快组建相应领导机构

各级各单位要参照省厅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全面加强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落实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责任措施和时间进度要求,按计划、有组织的推进实施。针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推动、狠抓落实,集中骨干力量攻坚克难。

七、相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做好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全力确保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严格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指挥棒”作用,将专项整治行动纳入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内容。要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督导,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考核评估等方式开展督查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做到责任压实、工作务实、整改扎实,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三)严肃问效问责。各部门、各单位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措施,强化督办问效,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要坚决问责,将涉嫌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对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各种措施,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在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加强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目的、任务、重点任务进展。发挥社会、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开展正反两个方面典型教育,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做法,通报工作不力的单位,曝光问题突出的企业。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和厅直有关单位应于20206月底前,将落实方案及联系人报送厅安委办。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和牵头处室每月1日、每年125日前将上月月度工作信息、年度工作总结报厅工作专班办公室;2022125日前,将三年行动工作总结报厅工作专班办公室。

联系人:许多,联系电话:0731-88770238

附件: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清单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