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交通质量安全频道>公告通知 > 正文

湖南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印发监理和检测行业综合治理2024年第1次专项检查方案

关于印发监理和检测行业综合治理2024年第1次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


各在建高速公路和重点水运项目公司、省内各监理企业、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局各监督组: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专项重点工作部署安排,为持续推动我省监理和检测行业综合治理落实见效,现将2024年第1次专项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项目公司、监理企业、试验检测机构及时完成自查自纠,各监督组按时间节点完成组内监督项目的检查任务。各市州交通质监站对干线公路和市管水运项目的检查可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监理和检测行业综合治理2024年第1次专项检查方案

  湖南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8日

 

  监理和检测行业综合治理2024年第1次专项检查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建设交通强国”及“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将监理检测行业持续综合治理和监理检测信用评价日常检查相结合。整治重点为监理企业或母体检测机构定期核查不达标、出具假数据假报告、超资质借资质从业、人员无证上岗、严重违法操作规程、索拿卡要、违规收取加班费、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

  二、检查实施

  (一)自查自纠(2024年4月19日-5月6日)

  监理企业对各现场监理机构,试验检测母体机构对各工地试验室、现场检测项目进行全覆盖自查;建设单位对监理机构、工地试验室(含分试验室)、现场检测项目进行全覆盖检查。上述检查均应有检查记录和整改闭合资料,建设单位应将检查情况发文通报,发现监理、检测机构有违约或失信行为的,按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二)专项检查阶段(2024年5月7日-6月30日)

  我局对省内监理企业、试验检测母体机构、高速公路和重点水运工程建设单位、现场监理机构、工地试验室、现场检测项目进行抽查,重点督查省厅和我局关注项目、季度讲评会表态发言单位、高速公路互通工程、涉铁工程等。

  其中,省内监理企业、试验检测母体机构覆盖三分之一;高速公路和重点水运工程建设单位工作情况必查,监理机构全覆盖检查,工地试验室、现场检测项目随机抽查1/2且不少于10个,少于10个的全部检查。具体检查时间由各检查组根据工作安排自行确定。

  三、检查主要内容

  (一)建设单位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对监理机构、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日常管理和此次专项检查情况;负面清单管理情况,关键数据监管状况;监理、检测信用评价日常管理工作。

  (二)省内监理企业、试验检测母体机构开展定期核查:监理企业、检测机构持证人员数量及证书专业配置、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人数及专业配置、社保购买情况、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资格资历等方面。

  (三)施工、监理单位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是否存在假数据、假报告;是否有借资质或超范围承揽业务;检测人员和监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有无“索拿卡要”行为,有无收取加班费行为;现场检测项目合同是否及时签订;检测规程实施情况;检测指标及频率是否满足要求;仪器设备、试验环境是否满足要求;检测记录、报告是否按规范出具。

  (四)监理机构按监理规范执行落实情况;监理人员履约管理情况;监理审批工作质量;监理日志、巡视记录、旁站记录情况;监理指令在智慧质监上传情况;现场质量安全问题是否下发指令和跟踪处理;安全日常巡查记录及跟踪督办;平安工地考核工作情况;特种设备检查管理情况;安全经费审批及管理状况。

  (五)监理企业、母体检测机构对派出机构的质量安全管控情况(要求每半年开展一次检查),以及此次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记录及整改落实情况。

  四、检查情况处理

  (一)检查发现的问题同时记录到智慧质监系统,及时向受检项目建设单位反馈检查意见,提出整改要求,印发检查意见。

  (二)涉及失信扣分的行为,要求依据部、省级监理检测信用评价办法分别列出扣分条款和扣分分值。检查情况作为2024年度监理、检测信用评价(省级、部级)依据和平安工地考核扣分依据。

  (三)对检查发现的严重问题、严重失信行为,报局领导统一研究处理。

  五、其它工作要求

  局监督组可通过技术发展部抽取试验检测、监理行业相关专家参与检查。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检查方式,根据智慧质监直接导航到现场,轻车简从。严格遵守八项规定、检查纪律及各项廉政规定。


附表:监理、检测专项检查表1-6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