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S00/2013-75640 | 发布单位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公开日期 | 2013-11-02 12:0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服务对象 | 主题分类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登记号 | |
内容概述 |
湘交办函[2013]11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
湖南省交通运输指挥中心暨高速公路运行信息(同城)灾备中心是2012年湖南省交通运输信息化重点建设工作之一。目前,该中心工程硬件设施建设已基本完成,为尽快发挥其应急指挥系统的功能,厅决定开展全省交通运输应急资源和应急物资的相关数据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采集的内容和范围
(一)包括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已有的应急、救援、监控及安全基础等方面的相关数据,具体采集数据详见附件2。
(二)采集范围:
1.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含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各市州公路管理局(含区县市公路管理局)。
2.厅直有关单位: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省公路管理局、省水运管理局、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湘江航运建设管理局。
3.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综合交通运输处、厅基本建设处、厅计划统计处、厅安全监督处。
二、数据采集的有关要求
(一)各市州交通运输行业(含区县市)应急资源与应急物资数据由市州交通运输局负责采集、填报和汇总后统一上报至厅。
(二)厅直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负责采集、填报及汇总本单位(系统)、本部门内的应急资源与应急物资数据,直接上报至厅。
(三)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在工地现场的装备与物资等数据由项目建设主管单位负责采集并上报至市州交通运输局或厅直有关单位后统一报送至厅。
(四)请各单位(部门)按要求于1月11日前将相关数据表格及应急资源与应急物资数据采集工作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报送至厅。
三、注意事项
(一)请各单位(部门)下载附件中的表格进行填写,下载地址:厅门户网站(www.hnjt.gov.cn)政务公告栏。
(二)经、纬度数据需采用安装了安卓系统的智能手机进行采集,GPS数据采集手机客户端使用说明详见附件3。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省交通科技信息中心
联系人:刘雄
联系电话:0731-88770117,18670499936
电子邮箱:wujiliuxiongsina.cn
附件2:应急资源与应急物资数据采集表
附件3:GPS数据采集手机客户端使用说明
2013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