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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来源 厅公路养护管理处
公开日期 2021-05-08 09:3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登记号

关于开展2021年“路政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08 09:32
信息来源:厅公路养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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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交函〔2021210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开展2021年“路政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省公路事务中心,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

为加强我省公路路政管理服务政策宣传,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增强货车司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路政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219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和就交通运输工作作出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学党史、见行动、护公路、优服务、当先锋为主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重点工作任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广泛开展富有时代感和生命力的宣传活动,以担当促作为,以公开促规范,以服务得民心,积极争取人民群众对路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 周年。

二、活动内容

(一)坚持政策法规宣传,弘扬法治新理念。重点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业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湖南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协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政策文件;重点解读《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公路发〔2017173 号)、《关于做好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好差评”工作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20267 号)等,培育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统筹发展与安全,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重点工作宣传,构建共治新格局。结合“坚决整治违规设置妨碍货车通行的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专项工作,强化对工作成果、举报途径、投诉反馈等的宣传,切实增强货车司机等的参与感,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结合“沿着高速看中国”活动,展示我省公路发展历程,弘扬公路路政文化,不断扩大受众群体,展现各地工作特色,树立行业服务品牌。

(三)坚持选树先进典型,打造行业新标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行业先进典型评选活动,重点选树长期奋战在基层一线、发挥关键作用或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做好先进典型报道展示路政工作成效,提升公路行业形象,增强执法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坚持服务为民理念,满足群众新期待。坚持信息公开,让群众了解业务事项、办理流程、权责清单;坚持创新引领,通过提升路政信息化建设、服务区品质提升,宣传路政管理、治超执法、大件运输许可、涉路施工许可等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等变化;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全面了解群众诉求,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转变重管理轻服务观念,强化执法为民和服务群众意识,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推动路政工作转型发展。

三、时间节点

(一)集中宣传阶段。202151日至31日。各单位、各部门要在去年宣传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路政工作氛围。“路政宣传月”工作联络人(详见附件)、工作方案于202157日前报厅。

(二)总结提升阶段。202161日至10日。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梳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不足,研究提出建议,健全宣传长效机制。总结(含活动图片、影像)材料于610日前报厅。

活动过程中,相关宣传素材可向FM90.5中国交通广播电台、中国交通报等媒体投稿,省厅将对投稿及刊发情况进行统计和评价。(联系人:李文倩,电子邮箱:619515428@qq.com。)

四、活动方式

(一)开展“学党史树典型”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全面梳理总结辖区公路史、路政史,深度挖掘在路政工作岗位做出过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或个人,重点选树一批勇于担当、不怕牺牲的“公路卫士”,敢于奉献、爱路护路的“护路英雄”,热情服务、群众公认的“服务标兵”。继续利用好线上线下阵地,开展好“进企业、进校园、进场站”等互动,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用平实微观的视角、通俗贴心的语言,集中展示先进典型的工作细节和动人事迹,用心讲好路政故事,引导沿线群众、从业人员、中小学生深入了解典型,大力营造学习历史、争做典型、凝聚共识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沿着高速讲路政”活动。结合“沿着高速看中国”活动,通过微信、微博、抖音等热门APP,创建“沿着高速讲路政”等话题,制作并上传短视频、微电影、小动漫等作品,系列讲述路政工作怎么干、高速公路怎么护、桥梁隧道怎么查、遇到险情怎么办,通过生动鲜活、互动体验的方式,让公众更加直观地认识了解公路,进而激发爱路护路热情。

(三)开展“爱路”主题活动。开展声势浩大的主题宣传活动,广泛邀请协会、媒体、专家、企业、机关、院校、社会团体等参与,通过论坛宣讲、展板解读、座谈交流等方式,集中展示公路历史、先进典型、政策法规、业务流程。继续开展上门走访、结对服务等活动,加强与沿线党政机关、乡村集镇、厂矿企业、在建工地、货运场站、中小学校等沟通交流,宣贯政策和法规,讲述公路发展史,了解困难和需求,针对性地提升服务。邀请媒体记者、企业代表、热心群众等到超限检测站、行政许可大厅等执法服务现场,开展集中体验活动,全方位了解、近距离感受、深层次报道路政日常工作,扩大影响力,掀起“路政宣传月”热潮。

(四)巩固“网络直播”工作成果。在总结去年“网络直播”工作的基础上,鼓励各地继续以先进典型的名义,优化短视频创作团队,完善自媒体平台,开展“路政员的一天”“治超员的一天”“审批员的一天”“大件运输护送”等主题直播活动,充分展示路政管理、治超执法、大件运输许可工作的点滴细节,让公众深入了解一线工作过程,对路政工作进行“大体检”,对路政服务开展“好差评”,构建与公众互通交流的桥梁,培育公路路政文化品牌和“形象代言人”,赢得公众的信任和支持。

(五)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收集本辖区路政管理、执法、服务等方面的问题线索,逐一核实和处置,坚决查处乱作为、不作为等问题,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将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公、服务不优等问题,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点内容,建立台账清单,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完成时限,深入扎实整改,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烦心事、揪心事、麻烦事。

五、任务分工

全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行业发展机构、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按照省厅统一部署,认真结合“宣传主题”“活动内容”以及“活动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好“路政宣传月”系列活动。

(一)省交通运输厅。全面部署、统筹开展全省“路政宣传月”活动。一是在厅门户网站、厅政务微信、《湖南交通》杂志等平台,以及中国交通报等主流媒体组织策划宣传;二是委托FM90.5中国交通广播电台开设“路政宣传月”专栏,开展系列活动的宣传工作;三是对各单位“路政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二)省公路事务中心。一是对科技治超(非现场执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马路市场整治、大件运输等工作进行宣传;二是配合FM90.5中国交通广播电台做好“治超员的一天”“大件运输护送”网络直播宣传;三是协助省厅指导各单位开展“路政宣传月”活动;四是配合省厅开展督导工作。

(三)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市州交通运输局是“路政宣传月”活动的主力军,一是参照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具体组织实施辖区“路政宣传月”活动;二是各级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要全力配合FM90.5中国交通广播电台开展“路政宣传月”的各项系列活动;三是深度挖掘在路政工作岗位做出过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或个人。

(四)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一是按照《湖南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协作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积极配合各相关单位做好“路政宣传月”活动工作;二是充分利用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电子显示屏、路政宣传位、门户网站等渠道,宣传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大件运输等相关政策法规;三是配合FM90.5中国交通广播电台做好“沿着高速讲路政”活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好“路政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性,制定专门机构,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经费,制定可行方案,争取政府支持,联合相关部门,统筹搞好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指导。建立省市县三级宣传联络机制,定期开展宣传业务培训,培育专(兼)职宣传团队。开展宣传作品评选活动,激发基层宣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升宣传的专业性和针对性。

(三)加强模式创新。充分发挥主流媒体、新兴媒体的宣传作用,鼓励各方参与,加强形式创新,开展多角度、多方位、立体化的宣传,形成宣传矩阵效应,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

(四)加强总结评估。及时总结宣传活动的成效和经验,评估新媒体应用和专题活动的经验做法,为今后运用新媒体开展常态化宣传奠定基础,形成路政宣传长效机制。

联系人:吴惠文,540673422@qq.com

附件:“路政宣传月”工作联络人名单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156


附件

“路政宣传月”工作联络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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