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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来源
公开日期 2021-03-17 17: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登记号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报送2020年行政执法总体情况的函

发布日期:2021-03-17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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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报送2020年行政执法总体情况的函

省司法厅:

按照《关于落实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报送行政执法总体情况的通知》要求,现将2020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总体情况函告如下。

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厅党组高度重视,党组会议专门研究部署。建立主要领导抓总、分管领导主抓、法制机构牵头、责任单位部门参与、上下联动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细化实施方案。制定出台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将38项具体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责任单位部门,明确目标、步骤和工作时限,纳入厅内控管理信息系统抓落实。三是配套完善措施。配套制订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制定法制审核人员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制度。健全执法信息公开机制,统一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四是狠抓制度落地。指导督促市州制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实施方案及配套措施,并作为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评议考核综合评定结果分市州排名通报,纳入省对市州交通运输发展目标考核重要指标。

二、加强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建设

一是完善法规制度。《湖南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颁布施行,《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等5部地方性法规省人大已修正。《湖南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条例》《湖南省高速公路条例(修订)》分别列入2021年省地方性法规出台计划和重点调研论证项目。二是动态调整权责清单。调整完成2020版厅权力清单。执法事项流程图(修订)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正在系统内征求意见。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0年版)》转发至各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综合执法机构,并对照梳理编制我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三是实化强化执法保障。综合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正安排组织实施统一执法服装、执法证件工作。

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一是省级改革全面完成。省本级不设综合执法队伍。省级承担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职责由厅内设机构承担,厅法制处具体负责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的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市州执法的组织协调,核增厅机关行政编制4名。全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职责调整下放至市州,县市区不承担高速公路路政执法职责;省管干线航道航政执法职责下放至市、县,实行属地执法。争取省委编办出台省调整下放执法事权及执法力量下沉配套政策,划转市县执法编制483名(高速路政460名、航政23名)。制定出台《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建立运行综合执法新体制机制增强行业治理效能建设人民满意交通的实施意见》(湘交政法〔202082号)、《关于抢抓综合执法等改革机遇构建高效运行机制争做负责任行业有担当部门的指导意见(试行)》(湘交法制〔2020175号)、《湖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协作办法(试行)》(湘交法制〔2020176号)等体系性政策文件,做优顶层指导。二是市县综合执法机构全部挂牌运行。全省14个市州、103个县市区设置综合执法队伍。14个市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均为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以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名义实行统一执法,机构名称除长沙市、湘西州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外,其他12个市州均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103个县级行政区划中除长沙县、耒阳市实行跨部门综合执法外,其他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加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牌子,实行局队合一体制。三是改革成效明显。改革后全省执法机构精简82%,执法人员精简47%,全行业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执法监管力度加大,行业形象稳步提升。交通运输部202011月在长沙召开现场会,我厅作为五个先进单位之一首个做经验交流;省委改革办充分肯定,绩效评估加分通报,改革年度任务较好完成。

四、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

一是做好执法大讲评前期准备。拟订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负面清单,梳理负面现象指标72个;拟订执法大讲评实施方案和第三方评估(委托省统计局民调中心)服务工作方案。二是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动态调整执法检查事项清单、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年度71项抽查计划及其抽查结果录入系统平台向社会公开。指导督促市县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省对市州真抓实干激励指标严格兑现。三是强化信用监管。巩固拓展信用交通省创建成果。健全交通运输领域红黑名单制度。建立52.1万户企业、6.7万名从业人员一户式信用档案,信用交通湖南网归集信用信息116.8万条。强化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对6家企业、10名个人实施为期一年的失信惩戒。四是推进互联网+监管完成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向平台汇聚数据76万条。183个事项录入互联网+监管系统,实施清单填报率97.6%五是依法妥处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妥善处理行政复议案件5件,办理行政诉讼案件2件。六是持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查处公路水路三乱案件33起。七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七五普法任务如期完成。“12·4”宪法宣传日活动扎实开展。人在普法微视频分获全国普法办、湖南省普法宣传三等奖。

五、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

结合行业实际制定出台《湖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和《湖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湖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涉及道路运输管理、公路管理、铁路专用线管理、交通建设管理、安全监督管理、水上交通管理6个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70部,法条341条,行政处罚事项502项。结合违法行为发生次数、违法所得、危害程度等不同情节,在法定裁量权范围内,将处罚分解为较轻、一般、较重、严重、特别严重5个阶次,对行政处罚事项进行了细化、量化。《湖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25条,是《基准》的操作手册,明确了适用范围、行使原则、遵循要求、综合考虑因素、公正处理原则以及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从重处罚情形和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内容。

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统编执法人员培训教材。编写《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实务》,作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和三年轮训教材。二是建立行政执法考试题库。结合行业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完成两轮修改完善。三是修订并启用交通运输执法文书样式。新修订的处罚文书种类55种,行政许可文书种类22种。四是制定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办法。已与省档案局联合印发。五是落实制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实施方案(2018-2020年)。各市州分批次开展执法人员轮训。厅组织完成2152名执法人员培训。六是开展综合执法大检查。按照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完成综合执法检查自查自评、执法人员考试、执法案卷评查等工作。2个先进集体、3名先进个人获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通报表扬。七是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全面清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严把执法证件年审关,原执法证件有效期延长到20201231日。八是持续推进四基四化建设。专门印发通知提出目标要求。

七、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一是加快推进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确定先平台、后终端建设思路。完成初步设计方案。二是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相关信息系统应用。省道路运输三级协同系统基本实现违章录入、违章查询、违章处理、文书打印、审核等业务流程;湖南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工程应用效果良好;湖南省智慧水运综合监管平台实现湖南省水运事务中心前期建设的联网工程、CCTVAISVHF及电子江图等系统集成。三是积极推进执法信息内外共享。内部实现了相关信息的共享交换,同时为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提供数据共享服务。四是大力推行在线办事只上一张网依托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2020年共受理申办件88498件,办结88341件,一网办结率达到99.82%,居省直单位之首。大件运输审批优化提速。

2021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司法厅的指导支持下,我厅将围绕建成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总目标,以解决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以健全执法新体制机制为突破口,以推进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为主抓手,以强化综合执法监管为指挥棒,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服务湖南交通强国建设、实现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执法保障。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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