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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S00/2021-0011001877 文号
发布单位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来源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开日期 2021-12-17 16: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登记号

关于龙琅高速公路湄江南互通至温塘互通段和马安高速公路安化互通至终点段设站收费有关事项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1-12-17 16:01
信息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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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政办函〔2021107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龙琅高速公路湄江南互通至温塘互通段和马安高速公路安化互通至终点段设站收费有关事项的复函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你们《关于审查批准龙琅高速公路湄江南互通至温塘互通段设站收费有关事项的请示》(湘交财务〔2021213号)和《关于审查批准马安髙速公路安化互通至终点段设站收费有关事项的请示》(湘交财务〔2021J221号)收悉。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关于龙琅高速公路湄江南互通至温塘互通段设站收费

(一)同意涟源龙塘至新化琅塘高速公路(以下简称龙琅高速公路)湄江南互通至温塘互通段设置车田江匝道收费站,对过往车辆收取车辆通行费。收费制式为封闭式,即进站发(刷)卡,出站刷卡收费。收费期限为20年(自龙琅高速公路湄江南互通至温塘互通段具备通车条件并履行规定程序后开通之日起计算)。

(二)龙琅高速公路湄江南互通至温塘互通段主线里程19.182公里按实际里程计费。匝道按每个0.5公里计费。车田江二级连接线2.580公里按实际长度的50%计算收费里程。安平特长隧3.570公里按系数2.3计算收费里程。

(三)龙琅高速公路湄江南互通至温塘互通段属政府还贷性(统贷统还)高速公路,由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管理。开通后并入全国高速公路网实行联网收费,按车辆所经实际路径路段里程收取车辆通行费。车辆通行费收入按有关规定管理,实行据实拆分,轧差结算,专项用于债务偿还及相关运营、养护成本等支出。收费票据按规定印制,由省高速公路联网结算管理机构(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中心)统一申领和发放,并按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

(四)除国家和省人民政府允许免征的机动车辆外,其他机动车辆一律按规定收取车辆通行费。

二、关于马安高速公路安化互通至终点段设站收费

(一)同意马迹塘至安化高速公路(以下简称马安高速公路)安化互通至终点段设置双桥主线收费站(待官庄至新化高速公路通车收费时,同步取消该主线收费站),对过往车辆收取车辆通行费。收费制式为封闭式,即进站发(刷)卡,出站刷卡收费。收费期限为20年(自马安高速公路安化互通至终点段具备通车条件并履行规定程序后开通之日起计算)。

(二)马安高速公路安化互通至终点段主线里程14.414公里按实际里程计费。康家台长隧道1.373公里、龙头湾长隧道2.398公里按系数1.8计算收费里程。

(三)马安高速公路安化互通至终点段属政府还贷性(统贷统还)高速公路,由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管理。开通后并入全国高速公路网实行联网收费,按车辆所经实际路径路段里程收取车辆通行费。车辆通行费收入按有关规定管理,实行据实拆分,轧差结算,专项用于债务偿还及相关运营、养护成本等支出。收费票据按规定印制,由省高速公路联网结算管理机构(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中心)统一申领和发放,并按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

(四)除国家和省人民政府允许免征的机动车辆外,其他机动车辆一律按规定收取车辆通行费。


附件:1.龙琅高速公路湄江南互通至温塘互通段收费标准

     2.马安高速公路安化互通至终点段收费标准

     3.龙琅高速公路计费里程图式

     4.马安高速公路计费里程图式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2月14日


附件1-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