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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98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08-08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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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交建议复〔2019173          

 

李镇江代表

提出的关于加速开发湘江虞公港建造湖南高水平开放新码头的建议》收悉。经商省发改委,现答复如下:

一、虞公港已纳入正在报批的《岳阳港总体规划》,以内贸集装箱、散货、件杂货运输为主,目前主要为湘阴、湘江新区及周边地区农副产品、建材及各类加工原材料进出服务,具有打造为全省重点港区的潜能。该港口项目建设责任主体是市州人民政府,我厅将商岳阳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待《岳阳港总体规划》批复后积极推动虞公港的发展。

二、省发改委一直大力支持有需求的港口建设铁路专用线,推动铁水联运,降低物流成本,实现交通物流提质增效。港口铁路专用线建设责任主体是地方政府或港口业主单位,建议由有关责任主体根据运输需求、要素保障能力,合理启动虞公港铁路专用线的前期工作,省发改委将在项目审批和争取中央补助资金方面予以大力支持。

三、目前,湘江株洲至城陵矶段航道已达规划2000级航道标准,提升至3000吨级航道没有规划依据。航道规划设计水利、环境影响、跨河建筑物等多因素,我厅于2018年开展了湘江株洲至城陵矶航道扩容方案研究,对项目建设必要性、可行性及工程制约因素进行了分析,其中城陵矶至长沙段提升至3000吨级没有难以克服的制约因素,我厅将积极争取尽快纳入规划,予以实施。

四、市政道路(或普通公路)建设的责任主体是地方政府。虞公港对外交通通道为X057,现状为四级公路,从发挥港口整体运输效益,促进湘阴经济社会发展考虑,将芙蓉北路北拓至虞公港,构建港口快速进出通道是必要的,但《岳阳港总体规划》尚未获批,该公路又非国省道项目,受政府防范债务风险的影响,湘阴县暂未申请将该项目纳入湖南省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中期评估调整方案。编制“十四五”规划时,我厅将结合《岳阳港总体规划》批复情况和虞公港建设进展对该项目纳入规划的可行性予以研究,并按相关政策尽力支持建设。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9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