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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S00/2025-062544 文号
发布单位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来源 厅财务处
公开日期 2025-03-26 17: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登记号

关于开展2024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26 17:17
信息来源:厅财务处
字号:【

各市州、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省管项目建设单位,厅直各单位,

厅机关各处室: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决策部署和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绩效意识和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配置使用效率,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绩效评价相关工作安排,以及《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深化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方案》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4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范围

(一)省直单位部门整体支出。主要为2024年度省级财政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024省级财政安排的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及其他省级资金,包括但不限于燃油税、一般债、差异化收费省统筹资金等(具体资金文见附件1

(三)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2022年至2024年期间安排的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含费改税资金和省统筹部分(具体资金文见附件2

(四)高速公路建设等重点项目补助资金中央或省安排的重点项目补助资金,包括但不限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省管水运建设项目、普通国省道建设项目乡镇通三级公路项目、国省道安防精细化提升项目、国省道养护切块资金(具体项目清单见附件3

二、评价主要内容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深入分析总结零基预算改革实施、预算支出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绩效目标较大的预算支出要进行分析并说明原因,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同时,围绕部门(单位)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总结资产管理和业务开展情况,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衡量整体支出核心业务实施效果。

(二)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

1.绩效目标的设定及完成情况。主要包括:是否落实零基预算改革关于加强资金统筹的要求;是否按照《湖南省省级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深化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方案》等规定,开展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是否针对转移支付资金设立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设定的依据是否充分,绩效目标是否明确、清晰,是否细化量化为具体的绩效指标和标准,绩效指标和标准是否与绩效目标相关联,能否恰当反映绩效目标的可实现程度;资金规模与绩效目标之间是否匹配;转移支付资金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何,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何。

2.资金使用管理情况。重点在于专项资金是否存在挤占挪用;资金是否长期结余;是否存在多头申报、重复安排资金的情况;是否按有关规定实行了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投标;是否存在不按专家评审结果确定项目的情况;市县财政部门是否及时拨付资金、项目单位承诺的相关配套资金是否按时到位。资金使用单位财务制度是否健全、会计核算是否规范、资金管理是否严格,是否按计划使用资金,是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投资和建设任务,有无资金缺口或结余,有无浪费行为;项目中标单位是否及时设立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等。

3.资金绩效情况。重点是成本,产出的数量、质量、时效,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等。要围绕绩效目标,通过横向比较、纵向分析、问卷调查等方式,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的经济性、公平性、效率性、效益性、实施效果的可持续性、受益对象的满意度等进行评价,并提出政策性建议。

三、评价工作安排

(一)组织主体

2024年度绩效评价工作以绩效自评与现场评价相结合、整体评价及重点项目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厅成立由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苏清贵任组长,厅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全面负责2024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厅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厅财务处。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相关高速公路项目建设业主、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作为本地区、本单位绩效自评的组织主体,要成立以财务部门牵头、项目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负责本地区、本单位的绩效自评组织工作。

(二)组织方式

各单位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应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并按要求上报绩效自评表格,并提前准备好现场评价所需资料。厅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将选派工作组开展现场评价工作,实现省管项目、市州、厅机关及厅直单位全覆盖。厅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将综合市州、厅机关和厅直单位上报的绩效自评情况及现场评价结论,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四、评价实施步骤

(一)绩效自评阶段(46日前完成)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厅直各单位及厅机关各处室应根据上报的绩效目标及单位(处室)职责,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开展绩效自评。各单位(处室)应认真总结本单位(处室)管理情况、职责履行情况及履职效益,统计汇总相关基础数据,明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厅直各单位应认真填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附件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5)、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6),对未完成绩效目标、完成值高于指标值较多(超过30%)的情况深入分析偏差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厅机关各处室应按要求填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6)。

2.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相关高速公路建设业主、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应组织对本地区(单位)转移支付资金进行绩效自评。其中:

各省管项目建设单位应按项目实施绩效自评,从项目决策、管理过程、产出与效益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评价,填报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基础数据表(附件7)、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表(附件8)。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应对本地区评价范围内全部转移支付资金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分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项目资金填报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基础数据表(附件7)、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表(附件8)。建议市州交通运输局在省厅开展现场评价前,全面完成绩效自评工作的基础上,抽选部分项目开展现场评价。

3.自评材料上报及审核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应于46日前将绩效自评相关表格加盖单位(处室)公章后报厅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办公室(厅财务处);各市州交通运输局、相关高速公路经营业主、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应于46日前将绩效自评相关表格经单位(公司)主要负责人审签后,正式公文方式报厅。

(二)现场评价实施阶段(4753日)

1.现场评价分工。厅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将选派现场评价工作小组,对厅机关、厅直单位2024年度部门预算重点项目支出、省级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0222024年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以及部分重点项目开展现场评价。其中:省公路事务中心牵头负责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具体负责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中非水运项目的现场评价工作;省水运事务中心牵头负责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中水运项目以及20222024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的现场评价工作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牵头负责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具体负责农村道路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现场评价工作;厅规划与项目办公室负责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现场评价工作;厅财务处负责部门预算重点项目支出和除高速公路项目外其他重点项目支出的现场评价工作。重点项目由厅财务处会同相关业务处室共同抽选。

2.现场评价范围。现场评价实行市州、厅机关及厅直单位全覆盖,县市区及具体项目现场评价工作另行通知。

3.现场评价方式。项目现场评价采取座谈访问、资料核查、现场查勘及利益相关对象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开展。被评价单位(处室)按照资料清单(附件9)提前准备佐证资料装订成册,并对现场评价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现场评价组对项目深入开展现场评价,对重大、重点项目进行深度剖析,并根据评价工作需要进行延伸检查和调查,按照现场检查情况及发现的问题填制现场评价工作底稿(附件10),由被评价单位(处室)签署意见并盖章确认。现场评价工作完成后,现场评价组分地区(单位)填制绩效评价有关问题数据统计汇总表(附件11)、绩效评价问题清单(附件12),作为绩效评价结果反馈与应用的支撑材料。

(三)形成评价结果与报告阶段(520日前完成)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厅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汇总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上报的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格、省直相关部门、相关省管项目单位、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上报的转移支付绩效自评表格,于420日前形成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和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2.部门预算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厅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结合厅系统现场评价情况,对厅系统部门预算重点项目进行定量、定性分析和综合评价,并按厅系统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附件13)对厅机关及厅直各单位部门预算重点项目支出情况进行计分,形成厅系统2024部门预算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论。

3.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厅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结合现场评价情况,对各市州、县市区以及省管项目建设单位转移支付资金支出绩效进行定量、定性分析和综合评价,按转移支付资金支出绩效评价体系(附件1415)进行计分,形成绩效评价结论。

、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充分落实主体责任。开展预算资金绩效评价,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深化零基预算改革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工作举措,对进一步提高我省交通运输领域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助推我省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省管项目建设单位、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积极落实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将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管理理念贯穿绩效评价工作始终。

(二)高效组织,确保绩效自评质量。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绩效自评工作,由单位领导、牵头部门与业务处(科、股)室共同组成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积极组织协调,高效推进绩效自评工作进程。要充分发挥业务部门的专业优势,多方协作,确保自评组织全面系统、实施务实深入、结果准确科学。

(三)强化配合,保障工作有序推进。各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省管项目建设单位、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要确保各项数据和佐证资料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和工作要求,对现场评价提供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由单位(处室)负责人签署承诺书(见附件16),随相关资料一并按时提交现场评价工作小组。接受现场评价的单位要为现场评价(实地核查)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积极配合保障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

(四)严格纪律,确保评价工作规范。现场评价工作小组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廉政纪律、保密纪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行承担现场评价期间发生的所有食宿和交通费用;要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现场评价工作,认真填写现场评价工作底稿,全面准确、客观真实地反映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水平和预期目标实现程度;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评价工作任务,对评价结果承担相应的责任不得弄虚作假、隐瞒实情,不得以任何理由获取不当利益被评价单位主动监督评价工作组纪律履行情况不得以现场评价进点会等任何名义接待现场评价工作人员。厅在现场评价期间,将抽选部分地区开展廉政回访。

(五)聚焦应用,增强绩效管理约束。厅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将对绩效报告完成情况及绩效评价结果进行通报,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资金分配、项目审批挂钩,真正体现奖优惩劣的绩效导向。厅将按相关规定在门户网站公开上述绩效评价报告,接受社会监督,并将评价结果反馈被评价单位。各被评价单位要认真做好反馈问题整改,切实强化绩效约束。

联系人:王雪琴88770172(部门整体)

林韫曦88770108(转移支付资金汇总)

88770235(建设资金汇总及站场建设)

李良东88770080(高速公路及国省道建设)

  88770087(普通国省道养护)

88770192(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

82582824(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罗清梅84883893(农村水路客运补贴及其他水

运项目补贴)

82582272(农村道路客运补贴与城市交通

                发展奖励资金)

附件:1.2024年度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明细表

2.2022-2024年度农村客运补贴与城市交通发展奖励

资金明细表

3.重点项目明细表

4.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5.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6.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7.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基础数据表

8.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表

9.绩效评价资料清单

10.现场评价工作底稿

11.绩效评价有关问题数据统计汇总表

12.绩效评价问题清单

13.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体系

14.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

15.农村客运补贴与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绩效评

价指标评分表

16.承诺书

17.现场评价回执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25324


附件1

2024年度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明细表

单位:万元

资金性质

指标文

指标文号

金额

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专项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第一批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湘财预〔2023387

204363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湘财预〔20244

280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三批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湘财预〔202490

25060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四批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湘财建指〔202440

21139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五批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湘财建指〔202469

1500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六批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湘财建指〔202474

2000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七批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湘财建指〔202493

20819.764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八批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湘财建指〔202496

1000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九批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湘财建指〔2024133

83324.846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预拨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攻坚消薄补助资金的通知

湘财建指〔202451

159501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交通建设资金的通知

湘财建指〔202413

18686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预下达2024年省港航水利集团注册资本金的通知

湘财建指〔2024145

40000

合计

577673.61

附件2

20222024年农村客运补贴与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资金性质

指标文

指标文号

金额

农村客运补贴及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

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

湘财预〔202476

75083.3

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

湘财预〔2024145

33048

关于下达2024年第三批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

湘财预〔2024225

56144.22

关于下达2024年第四批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

湘财建指〔2024165

201.99

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农村客运补贴资金 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

湘财202351

78911.2

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

湘财2023284

80305.3

关于下达2023年第三批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

湘财建指〔2023151

8296.5

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农村客运补贴资金 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

湘财2022192

83091.1

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

湘财2022290

84421.9

关于下达2022年第批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

湘财建指〔2022165

195.12

合计

499698.63


附件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人)

编制数

2024年实际在职人数

控制率

 

 

 

经费控制情况(万元)

2023年决算数

2024年预算数

2024年决算数

三公经费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其中:公车购置

 

 

 

公车运行维护

 

 

 

2、出国经费

 

 

 

3、公务接待

 

 

 

项目支出:

 

 

 

1、业务工作经费

 

 

 

2、运行维护经费

 

 

 

……

3、省级专项资金(一个专项一行)

 

 

 

……

公用经费

 

 

 

其中:办公经费

 

 

 

水费、电费、差旅费

 

 

 

会议费、培训费

 

 

 

政府采购金额

——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调整

——

 

 

楼堂馆所控制情况

2024年完工项目)

批复规模

实际规模(

规模控制率

预算投资(万元)

实际投资(万元)

投资概算控制率

 

 

 

 

 

 

厉行节约保障措施

 

说明:项目支出需要填报基本支出以外的所有项目支出情况,公用经费填报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填表人:         填报日期:            联系电话:          单位负责人签字:


附件5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省级预算部门名称

 

年度预

算申请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0

按收入性质分:

按支出性质分: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其中:基本支出:

政府性基金拨款:

项目支出: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

分析及

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

数量指标

 

 

 

 

 

 

 

 

 

 

……

 

 

 

 

 

质量指标

 

 

 

 

 

 

 

 

 

 

……

 

 

 

 

 

时效指标

 

 

 

 

 

 

 

 

 

 

……

 

 

 

 

 

成本指标

 

 

 

 

 

 

 

 

 

 

……

 

 

 

 

 

效益指标

30分) 

经济效

益指标

 

 

 

 

 

 

 

 

 

 

……

 

 

 

 

 

社会效

益指标

 

 

 

 

 

 

 

 

 

 

……

 

 

 

 

 

生态效

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总分

100

 

 

填表人:         填报日期:            联系电话:          单位负责人签字:


附件6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

出名称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

预算数

全年

预算数

全年

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

分析及

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

数量指标

 

 

 

 

 

 

 

 

 

 

……

 

 

 

 

 

质量指标

 

 

 

 

 

 

 

 

 

 

……

 

 

 

 

 

时效指标

 

 

 

 

 

 

 

 

 

 

……

 

 

 

 

 

成本指标

 

 

 

 

 

 

 

 

 

 

……

 

 

 

 

 

效益指标

30分) 

经济效

益指标

 

 

 

 

 

 

 

 

 

 

……

 

 

 

 

 

社会效

益指标

 

 

 

 

 

 

 

 

 

 

……

 

 

 

 

 

生态效

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总分

100

 

 

备注:一个一级项目支出一张表。如,业务工作经费,运行维护经费,其他事业发展资金各一张表。

填表人:         填报日期:            联系电话:          单位负责人签字:


附件7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基础数据表

2024年度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基础数据表

市州

县市区

项目名称

地方主管部门

项目单位

资金收支

资金来源(万元)

项目投资完成情况(万元)

绩效

主要产出

主要绩效

满意度

财政资金

市场化融资

其他

数量

质量

时效

成本

社会效益

经济效益

生态效益

可持续影响

中央

省级

市级

县级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融资

计划总投资

已完成投资

建设阶段(未开工、已开工、已完工)

 

 

 

 

 

资金到位:

 

 

 

 

 

 

 

 

 

 

目标值:

 

 

 

 

 

 

 

 

 

资金使用:

 

 

 

 

 

 

 

完成值:

 

 

 

 

 

 

 

 

 

 

 

 

 

 

资金到位:

 

 

 

 

 

 

 

 

 

 

目标值:

 

 

 

 

 

 

 

 

 

资金使用:

 

 

 

 

 

 

 

完成值:

 

 

 

 

 

 

 

 

 

 

 

 

 

 

资金到位:

 

 

 

 

 

 

 

 

 

 

目标值:

 

 

 

 

 

 

 

 

 

资金使用:

 

 

 

 

 

 

 

完成值:

 

 

 

 

 

 

 

 

 

 

 

 

 

 

资金到位:

 

 

 

 

 

 

 

 

 

 

目标值:

 

 

 

 

 

 

 

 

 

资金使用:

 

 

 

 

 

 

 

完成值:

 

 

 

 

 

 

 

 

 

 

 

 

 

 

资金到位:

 

 

 

 

 

 

 

 

 

 

目标值:

 

 

 

 

 

 

 

 

 

资金使用:

 

 

 

 

 

 

 

完成值:

 

 

 

 

 

 

 

 

 

 

 

 

 

 

资金到位:

 

 

 

 

 

 

 

 

 

 

目标值:

 

 

 

 

 

 

 

 

 

资金使用:

 

 

 

 

 

 

 

完成值:

 

 

 

 

 

 

 

 

 

 

 

 

 

 

资金到位:

 

 

 

 

 

 

 

 

 

 

目标值:

 

 

 

 

 

 

 

 

 

资金使用:

 

 

 

 

 

 

 

完成值:

 

 

 

 

 

 

 

 

 

 

 

 

 

 

资金到位:

 

 

 

 

 

 

 

 

 

 

目标值:

 

 

 

 

 

 

 

 

 

资金使用:

 

 

 

 

 

 

 

完成值:

 

 

 

 

 

 

 

 

 


附件8中央/省级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表

2024年中央/省级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

出名称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

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

分析及

改进措施

产出

指标

(50)

数量指标

 

 

 

 

 

……

 

 

 

 

 

质量指标

 

 

 

 

 

……

 

 

 

 

 

时效指标

 

 

 

 

 

……

 

 

 

 

 

成本指标

 

 

 

 

 

……

 

 

 

 

 

效益

指标

30分)

 

经济效

益指标

 

 

 

 

 

……

 

 

 

 

 

社会效

益指标

 

 

 

 

 

……

 

 

 

 

 

生态效

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总分

100

 

 

填表人:         填报日期:            联系电话:          单位负责人签字:


附件9-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资料清单

佐证材料名称

对应编号

是否提供

备注

一、基本情况

 

 

 

整体绩效自评报告(含附件基础数据表、评分表)

1-1

 

 

主管部门成立文件(编委文件)

1-2

 

 

部门三定方案、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人员编制数、借调人员清单、临聘人员清单、财政拨款临聘人员批准文件

1-3

 

 

固定资产清单、资产权属证明、租车合同、资产使用人及使用情况说明

1-4

 

 

二、前期准备

 

 

 

财政预算批复文件及明细表

2-1

 

 

部门年度决算报表、国库集中支付单位年度预算结转资金申报核定表、审计报告

2-2

 

 

专项资金立项依据

2-3

 

 

专项资金年度会计报表

2-4

 

 

单位内控管理手册(含业务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资产管理制度)

2-5

 

 

项目实施有关国家政策

2-6

 

 

部门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2-7

 

 

三、资金管理

 

 

 

基本支岀、项目支岀分类明细表

3-1

 

 

银行对账单(12月)、专项资金账户证明(如果有开设银行专户)

3-2

 

 

项目配套资金的到位情况

3-3

 

 

年度财政资金拨付清单(国库支付系统预算指标执行情况表、支付数据状态查询)

3-4

 

 

预决算报表及信息公开情况

3-5

 

 

资金结余控制措施资料、资金超支原因说明

3-6

 

 

党建工作资料

3-7

 

 

四、履职管理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4-1

 

 

党建工作情况、政府采购情况、工会经费使用情况、食堂收支情况

4-2

 

 

采购合同、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

4-3

 

 

项目具体或阶段实施方案(计划)

4-4

 

 

项目进度安排表或进度报告

4-5

 

 

项目调整或变动说明、批复文件、项目定期报告

4-6

 

 

重大事项报告和批复

4-7

 

 

项目运行记录、会议纪要、项目简报

4-8

 

 

项目拖延、停顿、终止的说明及证明材料

4-9

 

 

有关部门的检查通知、检查报告或意见等

4-10

 

 

内部监管制度和措施、内部检查结果

4-11

 

 

项目进度和质量验收报告及文档

4-12

 

 

准备好所有会计凭证以备现场评价组核查

4-13

 

 

五、绩效表现

 

 

 

绩效目标完成值统计结果及数据来源资料

5-1

政府(上级部门)对单位年度工作考核文件、考核结果

5-2

 

 

项目后续投资计划、后续制度保障措施等

5-3

 

 

运营与维护计划

5-4

 

 

年度工作总结(含主要成绩、主要问题、相关建议)

5-5

 

 

反映工作成果的有关材料(如省级以上媒体发表的新闻稿件、工作报告、获奖证明等)

5-6

 

 

相关专项审计、财务收支审计、财政监督、绩效评价等成果

5-7

 

 

项目检查验收的结果资料

5-8

 

 

其他需要补充说明材料

5-9

 

 

说明:上表作为佐证资料封面,已提供资料应进行勾选,未提供资料进行备注说明。


附件9-2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资料清单

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资料清单

佐证材料名称

对应

编号

是否提供

备注

一、基本情况

 

 

 

立项依据

1-1

 

 

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含附件基础数据表、自评表)

1-2

 

 

二、前期准备(主管单位)

 

 

 

项目管理机构成立文件

2-1

 

 

项目主要管理及推进人员名册和简介

2-2

 

 

项目管理制度(含工作规范、管理流程等)

2-3

 

 

项目实施方案或计划

2-4

 

 

资金管理办法

2-5

 

 

财政预算下达文件

2-6

 

 

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2-7

 

 

年度资金拨付明细(财政部门支付系统导出)

2-8

 

 

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文件、专业技术规范资料

2-9

 

 

三、资金管理(项目单位)

 

 

 

资金账户证明(如果有开设银行专户)

3-1

 

 

资金到账的记账凭证及附件

3-2

 

 

配套资金的到位情况

3-3

 

 

资金核算科目的会计账页、台账、支付凭证(包含原始凭证)

3-4

 

 

资金管理分配制度、财务监控制度

3-5

 

 

资金结余控制措施资料

3-6

 

 

资金超支原因说明

3-7

 

 

四、实施管理(项目单位)

 

 

 

项目绩效申报表

4-1

 

 

项目具体或阶段实施方案(计划)

4-2

 

 

项目进度安排表或进度报告

4-3

 

 

采购合同、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

4-4

 

 

项目调整或变动说明、批复文件

4-5

 

 

项目定期报告

4-6

 

 

重大事项报告和批复(如果有)

4-7

 

 

项目运行记录、会议纪要、项目简报

4-8

 

 

项目拖延、停顿、终止的说明及证明材料

4-9

 

 

有关部门的检查通知、检查报告或意见等

4-10

 

 

内部监管制度和措施、内部检查结果

4-11

 

 

项目进度和质量验收报告及文档

4-12

 

 

五、绩效表现

 

 

 

绩效目标完成值统计结果及数据来源资料

5-1

会议或活动通知、活动影像资料等

5-2

 

 

项目后续投资计划、后续制度保障措施等

5-3

 

 

运营与维护计划

5-4

 

 

资金使用工作总结(包括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相关建议)

5-5

 

 

项目检查验收的结果资料

5-6

 

 

反映工作成果的有关材料(如区级以上媒体发表的新闻稿件、工作报告、获奖证明等)

5-7

 

 

相关专项审计、财政监督、绩效评价等成果

5-8

 

 

其他需要补充说明材料

5-9

 

 

说明:上表作为佐证资料封面,已提供资料应进行勾选,未提供资料进行备注说明。


附件10现场评价工作底稿

编号:

现场评价工作底稿

现场评价组人员签名:                              日期:

被评价单位:

预算支出名称:

情况摘要:

附件:

被评价单位签署意见

被评价单位(盖章):

备注:1、被评价单位签署意见时,应当对现场评价工作底稿摘录的事项是否属实进行认定,如属实,签情况属实;如有不同意见,应说明理由,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本工作底稿的印制规格为A4型。


附件11绩效评价有关问题数据统计汇总表

绩效评价有关问题数据统计汇总表

被评价项目:                               评价地区:______市(州)________县(区)                                      单位:万元

序号

具体项目名称

绩效评价金额

现场评价金额

现场评价发现问题数据统计

尚未支出资金总额

占比

挤占挪用资金总额

占比

多头申报资金

占比

现场评价项目数

已完工项目数

未完工项目数

未开工项目数

合计

 

 

 

 

 

 

 

 

 

 

 

 

 

 

 

 

 

 

 

 

 

 

 

 

 

 

 

 

 

 

 

 

 

 

 

 

 

 

 

 

 

 

 

 

 

 

 

 

 

 

 

 

 

 

 

 

 

 

 

 

 

 

 

 

 

 

 

 

 

 

 

 

 

 

 

 

 

 

 

 

 

 

 

 

 

 

 

 

 

 

 

 

 

 

 

 

 

 

 

 

 

 

 

 

 

 

 

 

 

 

 

 

 

 

 

 

 

 

 

 

 

 

 

 

 

 

 

 

 

 

 

 

 

 

 

 

 

 

 

 

 

 

 

 

 

 

 

 

 

 

 

 

 

 

 

 

 

 

 

 

 

 

 

 

 

 

 

 

 

 

 

 

 

 

 

 

 

 

 

 

 

 

 

 

 

 

 

 

 

 

 

 


附件12绩效评价问题清单

绩效评价问题清单

被评价项目名称:

序号

问题类别

市、县名称

单位名称

存在具体问题

备注

1

政策

 

 

 

2

政策

 

 

 

……

 

 

 

3

绩效完成程度

 

 

 

4

绩效完成程度

 

 

 

……

 

 

 

5

资金分配和执行进度

 

 

 

 

6

资金分配和执行进度

 

 

 

 

……

 

 

 

 

7

资金使用管理

 

 

 

 

8

资金使用管理

 

 

 

 

……

 

 

 

 

9

项目管理

 

 

 

 

10

项目管理

 

 

 

 

……

 

 

 

 

 

 

 

 

 


附件13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厅系统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评价要点

评分标准

得分

扣分说明

投入(23分)

目标设定(18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6分)

所设立的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单位整体绩效目标、一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与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评价要点:
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是否符合单位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
是否符合单位的发展实施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是否符合预算编制要求;                    
是否将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

按照预算编制要求设置整体绩效目标,设置的绩效目标与单位职责密切相关、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符合单位的发展实施规划和年度主要工作计划,计2分,未设置的,扣2分,一项不符合扣0.5分,扣完为止。
按照预算编制要求设置一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设置的绩效目标与单位职责密切相关、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符合单位的发展实施规划和年度主要工作计划,计3分,未设置的,扣除未设置的一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得分,每类一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得分=3÷单位一级项目支出类数;未按要求设置绩效目标的,一项不符合扣0.2分,每类一级项目支出绩效得分扣完为止。                                                                          
整体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1分;否则,不得分;

绩效指标明确性(12分)

依据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单位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评价要点:
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绩效指标值是否与单位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是否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项目支出绩效指标设置符合年度省财政厅及厅要求,指标设置明确,分类准确,细化量化良好,计6分,一个绩效指标不符合,扣除该绩效指标分值。
项目绩效指标值与单位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对应,与年度部门预算资金匹配良好,逻辑关系明确,定量指标值达到预算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80%(含)以上,定性指标值清晰、可衡量,计6分;定量指标值设置达到60%(含)以上至80%,定性指标值较清晰、具有一定可衡量性的,扣除该绩效指标分值50%;定量指标值设置未达到60%的,定性指标值不清晰、可衡量性较差的,扣除该绩效指标分值。                                                               
单个绩效指标分值=项目预算金额÷被评价单位项目支出预算总额*6*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类别赋分占比÷该指标类别下绩效指标数量。                                                                                              原则第扣分的绩效指标第也要同步扣分。

预算配置(5分)

在职人员控制率(1分)

单位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单位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评价要点: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
在职人员数: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员控制率100%1分,每超出1%0.1分,扣完为止。

预算编制科学性(4分)

用以反映和考核单位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评价要点:
预算编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照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品目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应开展的预算项目事前绩效评价工作是否到位;                                                          
预算额度测算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按照标准编制;预算确定的预算支出投资额或资金量是否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非税收入预算编制准确性;

按规定程序申报审核预算,事前绩效评价工作执行到位,政府采购预算应编尽编计1分,否则按项目预算金额占单位项目预算总金额比例予以扣分;
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预算额度与工作任务数量匹配性较好,有明确的量化关系计2分;否则,则按项目预算金额占单位项目预算总金额比例予以扣分;                                                                非税收入预算差异率在-10%20%区间内的单位计1分,在上述区间外,每增加或减少1个百分点,相应扣减得分。因非税收入政策调整产生差异的,不予扣分。非税收入预算差异率=(非税收入完成数﹣非税收入预算数)÷非税收入预算数。

过程(27分)

预算执行(8分)

预算执行率(2分)

单位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单位预算完成程度。

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预算数)×100%
预算执行数:单位预算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
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 (单位) 预算数及追加的项目预算数。

全年预算执行率 90%() 以上计2分;85%()-90%,计1分,85%以下不得分。

预算调整率(1分)

单位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单位预算的调整程度。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
预算调整数:单位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预算调整率低于5%(含),计1分;5%-10% (),计 0.5分;大于10%,不得分。

政府采购规范性(5分)

单位本年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及时公开政府采购信息,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节能环保、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以及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等政策,落实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等;                                                                     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及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加快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

严格执行省财政、厅及单位政府采购政策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得4分,一项不符合扣0.2分,扣完为止。                                                                                                                 政府采购执行率100%,计1分,低于100%的,按照完成率得分。政府采购执行率=本年度完成政府采购项目数量÷政府采购预算项目数量

预算管理(14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2分)

单位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单位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评价要点:
是否已按要求制定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等内控制度;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合法合规,计1分,缺少一个内控制度0.2分,扣完为止。
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1分,一项未执行扣0.1分,扣完为止。

资金使用合规性(4分)

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评价要点:
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预算支出管理办法的规定;
资金的支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预算支出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三重一大程序;
是否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的支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重大项目开支和大额资金的使用符合三重一大程序,计2分,一例不符合扣 0.2分,扣完为止;                    
符合预算支出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计2分,一例不符合扣 0.2 分,扣完为止。                      

绩效自评
管理(6分)

单位是否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评价要点:
省财政《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考核评分表》评分标准

根据省财政《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考核评分表》评分换算得分,得分=绩效自评工作考核评分÷100×6

信息公开性(2分)

单位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单位预决算公开透明情况。

评价要点:
无涉密情况的预算单位按规定及时、准确、完整的公开预决算信息;

按规定及时、准确、完整的公开预算信息,得1分,否则,不得分;
按规定及时、准确、完整的公开决算信息,得1分,否则,不得分;

资产管理(5分)

资产管理安全性(3分)

单位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单位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评价要点:
资产保存是否完整;资产账务管理是否合规,是否账实相符;
资产配置是否合规;
资产处置是否规范,处置收入是否及时足额上缴;
资产是否定期进行盘点并有记录。

资产保管完整,账务管理规范,账实相符,计1分;发现一例不符,扣0.1分,扣完为止;
资产配置合规,计0.5分;发现一项配置超标准的资产,扣0.1分,扣完为止;
依法依规处置资产,资产处置收入足额上缴,计1分,发现一例不符,扣0.2分,扣完为止;
资产定期盘点,一年1次(含)以上,计0.5分;否则不计分。

固定资产保管和使用情况(2分)

用以反映和考核单位固定资产保管和使用的情况。

固定资产实行编码管理;
固定资产使用是否规范;
固定资产是否有闲置浪费现象。

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实行编码管理,且编码与实物完全匹配,计0.5分;发现一例编码与实物不匹配资产,扣0.1分, 扣完为止。
规范资产使用程序和流程,资产有偿使用足额上缴,计1分,发现一例不符,扣0.1分,扣完为止;                                                                 
固定资产无闲置浪费现象,计0.5分,发现一例闲置资产扣0.1分, 扣完为止。

职责履行与履职效益(50分)

预算项目(预算项目分值=项目预算金额÷被评价单位项目支出预算总额×50分)

成本指标(得分=预算项目分值×15%,三级指标分类及具体分值占比以省财政当年绩效评价文件要求为准)

反映预期提供的公共产品或服务所产生的成本。

评价预算项目成本指标控制情况。包括:
经济成本指标。反映实施相关项目所产生的直接经济成本。
社会成本指标。反映实施相关项目对社会发展、公共福利等方面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
生态环境成本:反映实施相关项目对自然生态环境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


定量指标主要的评分标准为:未超过目标值,得满分;超过目标值,按照(实际完成值-目标值)/目标值×指标分值予以扣分。                                                          
定性指标主要评分标准为:按照达成目标、部分达成目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目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60%(含)、60%以下合理确定分值
单个绩效指标分值=成本指标分值÷成本指标数量

产出指标(得分=预算项目分值×45%,三级指标分类及具体分值占比以省财政当年绩效评价文件要求为准)

反映根据既定目标计划完成的产品和服务情况。

评价预算项目产出指标是否达到目标值。包括:
数量指标。反映预算年度内计划完成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
质量指标。反映计划提供产品或服务达到的标准、水平和效果。
时效指标。反映计划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及时程度和效率情况。


定量指标主要的评分标准为:达到目标值,得满分;未达到目标值,按照(目标值-实际完成值)/目标值×指标分值扣分。                                                                 
定性指标主要评分标准为:按照达成目标、部分达成目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目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60%(含)、60%以下合理确定分值                                                                    
单个绩效指标分值=产出指标分值÷产出指标数量

效益指标(得分=预算项目分值×30%,三级指标分类及具体分值占比以省财政当年绩效评价文件要求为准)

反映与既定绩效目标相关的、预期结果的实现程度和影响。

评价预算项目效益指标是否达到目标值。包括:
经济效益指标。反映单位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社会效益指标。反映单位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生态效益指标。反映单位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定量指标主要的评分标准为:达到目标值,得满分;未达到目标值,按照(目标值-实际完成值)/目标值×指标分值扣分。                                                                 
定性指标主要评分标准为:按照达成目标、部分达成目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目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60%(含)、60%以下合理确定分值                                                                       
单个绩效指标分值=效益指标分值÷效益指标数量

满意度指标(得分=预算项目分值×10%,三级指标分类及具体分值占比以省财政当年绩效评价文件要求为准)

反映社会公众或单位服务对象对单位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评价预算项目满意度指标是否达到目标值。

定量指标主要的评分标准为:达到目标值,得满分;未达到目标值,按照(目标值-实际完成值)/目标值×指标分值扣分。                                                                    
定性指标主要评分标准为:按照达成目标、部分达成目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目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60%(含)、60%以下合理确定分值 。                                                                                                                                           单个绩效指标分值=满意度指标分值÷满意度指标数量

合计:100

——

——

——

——


附件14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

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评价要点

评分规则

得分

扣分说明


决策

13分)

项目

规划

3分)

项目库建设规范性

2

是否纳入省级或市县级项目库(或中长期规划等),并对入库项目建立档案,说明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内容等信息。

申报项目前,是否对相关项目进行充分的前期论证,确保项目具备开工条件。

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建设内容是否相符,是否存在报大建小等情况。

对单个项目首先赋基础分2分,再按以下要点进行扣分:

要点:没有按照要求纳入项目库规范管理的,扣0.5分。

要点:存在财政资金下达预算后变更(或取消)项目、项目前期准备不足(不存在开工条件)等导致出现钱等项目的,发现一处扣1分。

要点:存在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建设内容不符、报大建小等情况的,发现一处扣1分。2分扣完为止。

指标得分=单个项目得分的加权平均值(以项目年度概算为权重)。


项目计划方案合理性

1

各级主管部门是否制定项目规划、实施方案等工作计划,工作计划是否科学合理、具体可行。

要点:抽查项目所在市县级主管部门制定项目实施计划,计划合理可行,得1分。每发现一个扣0.5分(抽查项目不足4个的,扣分值为2/抽查项目数),扣完为止。

说明:计划是否合理可与项目实际实施情况或评价验收等进行对比分析。


决策

13分)

项目

立项

4分)

项目立项依据

充分性

2

决策(立项)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
决策(立项)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
决策(立项)是否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
项目支出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是否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

项目支出是否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支出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支出重复。

要点:决策(立项)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扣0.4分。

要点:决策(立项)不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扣0.4分。

要点:决策(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不相符,不属于部门履职所需扣0.4分。

要点:项目支出不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不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扣0.4分。

要点:项目支出与相关部门同类预算支出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支出重复扣0.4分。


项目立项程序规范性

2

项目支出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审批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

要点:项目支出未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扣1分。

要点:审批文件、材料不符合相关要求扣0.5分。

要点:事前未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扣0.5分。


绩效

目标

2分)

绩效目标

合理性

1

(如未设定项目绩效目标,也可考核其他工作任务目标)

项目支出是否有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是否具有相关性;

项目支出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是否与项目确定的预算支出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要点:项目支出未设立绩效目标表扣0.5分;

要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不相关扣0.25分;

要点:项目支出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不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与项目确定的预算支出投资额或资金量不匹配扣0.25分。

决策

13分)

绩效指标

明确性

1

是否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是否与项目支出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要点:已将绩效目标细化为具体的指标计0.2分,否则不得分;

要点:目标明确,细化量化良好,个性指标中量化指标超过3个,计0.4分,量化指标为2个,计0.1分,2个以下不得分;

要点:与项目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0.4分,不对应不得分。

资金

投入

4分)

资金计划方案合理性

2

项目资金需求测算是否合理。

资金筹集方案是否经充分论证。

项目概算是否保持基本稳定。

是否对多元化的投融资模式进行积极探索。

对单个项目首先赋基础分2分,再按以下要点进行扣分:

要点:资金需求测算明显不合理的,扣1分。

要点:资金筹集方案未经充分论证的,扣0.5分。

要点:项目实施中对概算做出较大调整的,扣0.5分。

要点:资金来源渠道传统单一,未对多元化的投融资模式进行积极有效探索尝试的,扣0.5分。2分扣完为止。

指标得分=单个项目得分的加权平均值(以项目年度概算为权重)。

资金分配

合理性

2

项目资金分配依据是否充分;

资金分配额度是否合理,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

要点:项目资金分配依据不充分扣1分;

要点:资金分配额度不合理,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地方实际需求不相符扣1分。

过程

27分)

资金
管理(12分)

资金到位情况

3

除部省补助资金外,纳入项目预算的地方财政资金、社会资本等是否按项目实施计划落实到位。

是否存在隐性债务风险。

要点:发现一处隐性债务风险,该项三级指标不得分。

要点:不存在隐性债务风险的情况下,指标得分=抽查项目当年实际落实到位的地方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等总额/抽查项目当年应落实到位的地方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等总额×3分。

资金下达及时性

2

市县财政部门在收到上级财政资金后,是否在30日内及时、足额分解下达到有关部门(落实到具体项目),并同步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符合要求的得2分;存在未及时下达资金、未足额下达资金、中央资金未及时足额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未及时将资金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单位等问题的,发现一类问题扣0.5分,扣完为止。

预算

执行率

3

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指标得分=抽查项目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总额/抽查项目财政资金补助总额×3分。实际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是指支付到合同约定的最终收款方的资金。

资金使用

合规性

4

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是否被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经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违纪等问题。

是否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等相关资金管理要求支付资金。

是否按照合同约定进度支出资金。

上述资金是指安排在项目上的所有资金,包含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等。

要点①②一票否决事项,存在相关问题则该项三级指标不得分。

要点③④:若抽查项目数=1个,每发现存在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4分扣完为止;

若抽查项目数≥2个,每发现任一项目存在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即单个项目最多可扣2分),4分扣完为止;

过程

27分)

组织

实施(15分)

管理制度

健全性

3

项目主管部门是否建立了资金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包含项目库管理、项目申报、项目招投标、项目实施、项目验收等)。

项目主管部门建立了资金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包含项目库管理、项目申报、项目招投标、项目实施、项目验收等),得3分;每发现缺少一项管理制度(包含管理制度缺少关键核心部分等内容不健全的情况),或管理制度未根据工作实际适时更新,扣1分,扣完为止。


制度执行

有效性

3

评价要点:
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
项目支出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
项目支出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项目支出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评价要点:
未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扣1分;
项目支出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不完备扣1分;
项目支出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不齐全并未及时归档扣0.5分。
项目支出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未落实到位扣0.5分。

基础管理信息完备性

2

项目主管部门是否建立了完整的项目管理信息库(包括各项目年度开工情况、完工情况、建设进度、施工单位、投资进度等),是否对相关信息进行及时更新,并用于支撑管理和决策。

要点:没有建立完整的项目管理信息库或未对信息库进行及时更新的,不得分。

要点:建立了完整的项目管理信息库且对信息库进行及时更新,但未用于支撑年度项目调度、申请下年度项目和资金等决策程序的,得1分。

要点:建立了完整的项目管理信息库且对信息库进行及时更新,并用于支撑年度项目调度、申请下年度项目和资金等决策程序的,得2分。

项目实施规范性

3

项目评审、概算批复、项目招投标、项目变更、合同管理、工程监理、公开公示、交工验收、资产管理等项目管理全过程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

对单个项目首先赋基础分3分,如果发现该项目存在一项管理环节缺失或不符合相关制度规定扣1分,扣完为止。

指标得分=单个项目得分的加权平均值(以年度项目概算为权重)。

每发现一个项目存在廉政风险或已经巡视、巡查、审计等发现存在廉政问题,该项三级指标不得分。

过程

27分)

组织

实施

绩效管理

4

根据绩效自评组织情况、自评报告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价。

根据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工作考核评分结果折算计分。

产出

30分)

产出

数量(10分)

实际

完成率

10

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实际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预算支出期)内预算支出实际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计划产出数: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确定的在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预算支出期)内计划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细化设定三级指标,按完成程度计分。100%完成计满分,60%及以下计0分,60%100%之间按0分至满分线性计分。


产出

质量

8分)

质量

达标率

8

评价抽查项目质量情况。

对单个项目首先赋基础分8分,再按以下要点进行扣分:

要点:交工验收不合格的,该项目不得分。

要点:对2024年度未完工的跨年度内河水运建设项目,以省级质量监督机构2024年度实体抽检关键指标合格率(≥95%即视为质量合格)、中间/阶段性验收(交工验收、项目蓄水验收、船闸通航验收、发电机组启动验收等中间/阶段性验收)等资料或其他合理方法判断质量是否合格,若不合格,该项目不得分。

要点:对道路类项目、危旧桥改造项目,未交工验收的,若2024年度已投入使用的项目标段中,某标段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评分等级为,则该标段对应的项目不得分,所有标段PQI评分等级均为的,该项目得8分;已交工验收合格的项目,若某标段PQI评分等级为,则该项目不得分。已验收的危旧桥改造项目,经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未达到三类及以上的,该项目不得分。现场评价发现一处路面破损、桥面破损的,该项目不得分。项目验收、PQI等级评定、桥梁技术状况评定等截至时间为20241231日,若无上述任何质量评定,则该项目不得分。

指标得分=单个项目得分的加权平均值(以项目年度概算为权重)。


产出

30分)

产出

时效

6分)

完成

及时性

6

实际完成时间:预算支出实施单位完成该预算支出实际所耗用的时间。
计划完成时间:按照预算支出实施计划或相关规定完成该预算支出所需的时间。

对单个项目,按计划完工计6分,完成不及时,迟一天扣0.1分,扣完为止。

指标得分=单个项目得分的加权平均值(以项目年度概算为权重)。

产出

成本

6分)

成本

控制率

6

已办理竣工决算的项目,决算金额是否超出项目概算。

未完工项目,工程款项实际支出总额是否超出项目概算中确定的标准。

对单个项目,未超出项目概算或项目支出标准的得6分,超出的不得分。

指标得分=单个项目得分的加权平均值(以项目年度概算为权重)。

效益

30分)

预算

支出
效益(30分)

实施效益

20

预算支出实施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等。可根据预算支出实际情况有选择地设置和细化。

根据项目情况设定三级评价指标,一般包括项目收益、农民工权益保障、安全生产、征地拆迁补偿到位率、环评审批意见落实、长效管护机制等方面。按完成程度设定相应评分标准。


社会公众

或服务对

象满意度

10

受益群众对于项目的满意度情况。

满意度≥95%,得10分;

60%95%之间,按0-10分线性计分;

满意度<60%,不得分。

合计

100

附件15农村客运补贴与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农村客运补贴与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说明

评分标准

得分

决策

21分)

分配

方案

编制

8分)

编制依据

4

资金分配方案是否根据上级政策、发展规划及部门职责制定,反映和考核资金分配决策的依据是否充分。

各市州年度资金分配方案是否根据《湖南省农村客运和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3分);

资金分配方案是否与市州、县市区农村道路客运年度工作计划相符(1分)。

编制程序

4

资金分配方案是否按规定程序编制,反映和考核编制程序的科学性、合规性。

资金分配方案出台是否经集体研究讨论(2分);

资金分配方案是否报省交通运输厅审核(2分)。

绩效

目标

7分)

绩效目标

合理性

4

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并符合客观实际,反映和考核绩效目标与资金分配使用的相符情况。

市州主管部门是否根据年度资金规模及资金分配方案设定总体绩效目标2分)

向省厅申报资金时是否同步申报了绩效目标(1分);

绩效目标是否与资金分配总量相匹配(1分)。

绩效目标

明确性

3

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反映和考核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市州、县市区主管部门是否将资金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2分);

绩效目标是否与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1分)。

决策

21分)

资金投入

6分)

资金投入

规范性

6

资金投入方案是否经规范程序论证、有明确且符合规定的投入标准,反映和考核资金投入决策的规范性。

市州是否根据切块资金总额确定年度资金投入分配(1.5分);

是否明确补贴政策并根据政策制定年度资金申报审批方案(1.5分);

各县市区补贴标准是否保持一致(1分);

资金分配方案是否符合规范用途,农村客运补贴资金支持农村客运发展、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支持城市交通领域新能源汽车运营(1分);

年度资金分配方案是否与申报审核结论一致1分)。

过程

19分)

资金管理

13分)

资金

到位率

4

市州应分解下达县市区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中实际已下达至县市区的资金占比,用以反映和考核市州资金分解下达对补贴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资金到位率=县市区实际到位资金(市州分解下达部分)/市州应分解下达资金×100%,得分=资金到位率×4分;

实际到位资金:切块资金安排至市本级及所辖区部分中,市州已下达至县市区的资金数;

市州应分解下达资金:切块资金安排至市本级及所辖区部分中,应由市州分解下达至县市区的资金数。

资金

完成率

4

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是否按照计划执行,用以反映和考核补贴资金执行情况。

资金完成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得分=资金完成率×4分;

实际支出资金:按规定用途拨付至补助对象的资金数;

实际到位资金:省级财政下达至市州本级不需要分解下达至县市区的资金数、省级财政直接下达至县市区的资金数、市州本级分解下达至县市区的资金数三者之和。

过程

19分)

资金管理

13分)

资金使用

合规性

5

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补贴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资金是否按照经省厅审定的分配方案使用,全部符合计3分,一例不符扣1分,扣完为止;

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全部完整计2分,一例不符扣0.5分,扣完为止;

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存在则本指标5分全扣。

组织实施

6分)

管理制度

健全性

2

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责任单位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对补贴工作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各市州是否制定本地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制度,满分1分;未制定不计分;制定但存在补贴申报条件、申请与发放程序、资金发放标准、资金监管措施等方面不明确、不细化的,扣0.25/处;

各市州、县市区是否制定本地农村客运、城市交通发展相关业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补贴奖励对象台账管理、信息化监管等方面),满分1分,缺一项扣0.5分。

制度执行

有效性

4

各市州、县市区是否按照规范的管理制度要求实施资金与业务管理工作,用以反映和考核相关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是否按制度规定组织实施申报审核工作,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对申报资料初审,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对申报资料复审(1分)

是否公开印发申报通知,并明确申报对象资格、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申报资料等(0.5分);

档案资料是否及时、完整归档(1分);

资金分配是否按规定对补助对象、补助资金进行公示,公示存在异议的是否履行了核查处置程序(0.5分);

市州是否对县市区资金使用开展了监管工作(0.5分);

市州、县市区是否按业务管理制度要求履行补贴奖励对象台账管理、信息化管理工作(0.5分)。

产出

30分)

数量指标

10分)

农村道路客运补贴目标

完成率

2

考核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计划目标完成程度。

根据各市州及县市区补贴年度分配方案,得分=实际完成数/年度绩效目标任务数(系数座位)×100%×2分。

农村水路客运补贴目标

完成率

2

考核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计划目标完成程度。

根据各市州及县市区补贴年度分配方案,得分=实际完成数/年度绩效目标任务数(系数座位)×100%×2分。

出租车补贴

目标完成率

2

考核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计划奖励目标完成程度。

根据各市州及县市区补贴年度分配方案,得分=实际完成数/年度绩效目标任务数(标台)×100%×2分。

新能源公交车补助目标

完成率

2

考核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计划奖励目标完成程度。

根据各市州及县市区补贴年度分配方案,得分=实际完成数/年度绩效目标任务数(标台)×100%×2分。

新增或更新纯电动出租车奖补目标完成率

2

考核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计划奖励目标完成程度。

根据各市州及县市区补贴年度分配方案,得分=实际完成数/年度绩效目标任务数(台)×100%×2分。

质量指标

8分)

发放对象

合规性

3

考核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发放对象是否符合规定。

补贴奖励资金100%发放给符合规定的对象计满分,农村客运补贴资金要求发放给符合运营服务要求的实际经营者,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要求发放给符合运营服务要求的出租车司机,城市公交新能源车运营补贴要求发放给符合运营服务要求的公交公司。每发现一例发放对象不符合规定扣0.25分,扣完为止。

发放程序

合规性

2

考核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发放程序的规范程度。

按程序全部履行补贴资金支付申请、审批、补贴公示等发放程序,计满分。每发现一例不符合发放补贴程序,扣0.25分,扣完为止。

支付方式

合规性

3

考核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支付方式的规范程度。

对公司的补贴资金全部支付至对公账户,对个人的补助全部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计满分。每发现一例不符,扣0.25分,扣完为止。

时效指标

6分)

申请拨付

及时性

3

考核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申请拨付的时效性。

市州、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省级下达资金指标30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资金拨付申请,计满分。每发现一例每超过10天扣0.5分,扣完为止。

资金发放

及时性

3

考核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发放完成的时效性。

60日内将经公示无异议的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至补助对象,计满分。每发现一例每超过10天扣0.5分,扣完为止。存在跨年度发放不得分。

成本指标

6分)

补贴标准

一致性

3

考核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标准是否按政策要求做到市州范围内标准统一。

补贴标准符合本地区切块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且本市州范围内各县市区实际补贴标准保持一致,计满分。每发现一例不符,扣1分,扣完为止。

补贴额度

准确性

3

考核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发放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补贴奖励资金发放标准100%符合本市州切块资金管理办法、年度资金分配方案规定,计满分。每发现一例发放额度不符合规定扣0.25分,扣完为止。

效益

30分)

社会效益

7分)

农村道路客运

安全保障

2

考核农村道路客运安全稳定情况。

未发生农村道路客运违规运行导致的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计1分,否则不计分;

②2022年度新增或更新农村道路客运车辆全部安装北斗卫星定位装置,计0.5分,否则按安装比率×0.5分计分;

农村道路客运车辆接入动态监控系统的,计0.5分,否则不计分。

农村道路客运

运营效率

1

考核农村道路客运效率提升情况。

2022年农村道路客运班线和通达乡、村的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平均日发班次较2020年保持或提升计1分,下降不计分。

农村道路客运

通达程度

1

考核农村道路客运通达程度保持与提升情况。

2022年度建制村通客车率较2020年保持或提升计1分,下降不计分。

农村地区

公交服务

1

考核农村地区公交服务保持与发展情况。

2022年农村地区提供公交服务的建制村比例大于80%或较2020年度有提升,计1分,否则不计分。

涉水地区群众出行问题改善

1

考核通过强化农村水路客运运力保障,解决涉水地区群众出行难问题情况。

2022年市州通过建立重点水域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运力保障机制,妥善解决了涉水地区群众出行问题的,计1分,否则不计分。

补贴政策

知晓率

1

考核交通部门对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相关政策的宣传效果。

政策知晓率90%及以上计满分,每下降1%0.1分,扣完为止,政策知晓率低于70%不计分。

生态效益(7分)

新增或更新

巡游出租车中新能源车辆

比例

2

考核巡游出租车新增更新对环境所产生的积极影响。

2022年新增或更新巡游出租汽车中新能源车辆比例不低于2020年底本地区巡游出租汽车中新能源车辆比例的,达到35%,计2分,每降低1%0.2分,扣完为止;

2022年新增或更新巡游出租汽车中新能源车辆比例低于2020年底本地区巡游出租汽车中新能源车辆比例的,不计分。

新建成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船舶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比例

2

考核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船舶探索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情况(含LNG动力船、电动船等)。

2022年新建成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船舶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比例不低于40%,计1分,下降1%0.2分,扣完为止。

新增或更新城市公交车辆中新能源车辆比例

3

考核城市公交车辆新增更新对环境所产生的积极影响。

2022年新增或更新城市公交车辆中新能源车辆比例不低于2020年底本地区公交车辆中新能源车辆比例的,达到75%,计3分,每降低1%0.3分,扣完为止;

2022年新增或更新城市公交车辆中新能源车辆比例低于2020年底本地区公交车辆中新能源车辆比例的,不计分。

可持续

影响

6分)

农村客运行业稳定有序发展

2

考核农村道路客运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情况。

①2022年市、县两级财政给予农村道路客运的补助资金规模较十三五时期年平均规模提高,计1分,否则不计分;

未出现农村道路客运行业大规模停运、罢运、司机聚集上访等事件的,计1分,否则不计分。

农村客运(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部分)行业稳定有序发展

1

考核农村客运(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部分)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情况。

①2022年市、县两级财政给予农村客运(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部分)的补助资金规模较十三五时期年平均规模提高,计0.5分,否则不计分;

②2022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计0.5分,否则不计分。

城市交通行业稳定有序发展

3

考核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能力情况。

已实施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政府指导价或动态调整机制的,计0.5分,否则不计分;

通过信息化手段收集出租汽车行业运营数据,并开展监管执法的,计0.5分,否则不计分;

将出租汽车纳入本地信用体系实施监管的,计0.5分,否则不计分;

给予城市公交发展政策、资金支持的,计0.5分,否则不计分;

未出现出租车行业、公交行业大规模停运、罢运、司机聚集上访等事件的,计1分,否则不计分。

补助对象满意度

10分)

农村客运及城市交通经营者满意度

10

考核奖补对象对奖补政策及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根据调查结果,满意度90%及以上计10分,80%及以下计0分,80%90%之间按0分至10分线性计分。

总分

100


附件16

承诺书

我单位已按《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承诺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承诺人签字:

承诺单位(盖章):

2025年  月  日


附件17

现场评价回执

省交通运输厅:

根据安排由                              位同志组成的现场评价小组,于 日至 日对我单位项目进行了绩效现场评价,对评价组的现场评价结论、工作态度、工作方法、廉洁等情况,意见如下: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注:1、列现场评价组全部人员姓名;

2、被查单位意见篇幅较长请另附页,并签注意见另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