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直相关单位,厅机关相关处室:
为加强我省交通发展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交通运输环保职能职责得到全面落实,相关各项工作实现加快推进,结合中央环保督察迎检需要,厅研究决定,成立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环境保护工作协调组,并进一步明确交通运输环境保护职责(重点工作)分工。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对照各自职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检查督导,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推进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附件:1.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环境保护工作协调组组成人员名单
2.交通运输环境保护职责(重点工作)分工表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