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交运管〔2012〕116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省航务管理局:
为加快推进湖南省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贯彻执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编制全国内河主要通航水域运输船舶标准化船型主尺度系列的通知》(厅水字〔2012〕6号)文件精神,做好我省内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以下简称《主尺度系列》)的编制工作,现结合我省水运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与意义
编制并实施《主尺度系列》,是推进长江水系运输船舶船型标准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调整我省航运结构的重要内容,对于推动我省船舶技术进步,提高航道和船闸等通航设施利用率,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促进节能减排,降低运输成本,具有重要意义。
二、编制原则
(一)必要性原则
对于已建或在建船闸、升船机等通航设施的内河限制性航道,制定通航船舶主尺度系列标准,对新建船舶强制实施。对于非过闸船舶不采取强制实施措施。
(二)适应性原则
本方案研究出台的《主尺度系列》,既要与航道、船闸等基础设施相适应,与航道、船闸的尺度标准相适应,又要有利于优化船型设计,推动船舶技术进步。
(三)统一性原则
为简化船型种类,增强适应能力,同一水系支流航道的《主尺度系列》应与干支直达的干线标准相匹配,航道基本条件相同的支流,应统一标准。
(四)优选性原则
通过一般性规律分析,针对市场需求和不同船舶设计特点,在满足航道等级、船闸(升船机)等各方面条件的前提下,综合考虑船舶安全、环保、技术经济、节能等多方面因素优化编制。
(五)实用性原则
根据运输航线航道的特点,充分考虑已有标准船型研究成果,并尽可能地与现有船型和规划船型相协调。
(六)协调性原则
既要充分考虑我省内河航运条件,也要考虑与相关干线的通达性;同时在与各航道和船闸相匹配的前提下,尽可能考虑与现行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协调。
三、工作目标
(一)我省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的目标是研究内河干支直达船舶在湘江、沅水、洞庭湖和长江干线及其支流通行的各类船型标准,具体包括以下船型:
油船:500t、1000t、1500t、2000t、2500t、3000t
液体化学品船:300t、500t、1000t、1500t、2000t、2500t
平板件散货船:500t、1000t、1500t、2000t、2500t、3000t
落仓件散货船:500t、1000t、1500t、2000t、2500t、3000t
集装箱船:1000t、1500t、2000t、2500t、3000t
自航自卸砂石船:1000t、1500t、2000t、2500t、3000t
总计34种船型。
(二)开展对现有船型的优选和推广,主流船型的技术开发与设计。
(三)推进船型标准化在全省范围内的全面实施。
四、组织机构
编制《全国内河主要通航水域运输船舶标准化船型主尺度系列》(湖南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邹和平(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副组长:陈健强(省航务管理局局长)
成 员:彭建涛(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运输处副处长)
黄新进(省交通运输厅科技教育处副处长)
毛建军(省航务管理局副局长)
龚正平(省航务管理局调研员)
刘中勇(省航务管理局调研员)
办公室设省航务管理局,由毛建军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计划安排
按照交通运输部总体进度要求于2012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主尺度系列》的研究设计与审批工作。我省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一)2012年4月底前。按工作要求组织开展研究和编制工作,初审后,向长航局提交我省负责的《主尺度系列》初稿和初审意见。
(二)2012年5月25日前。根据长航局总体意见,在长航局指导下,组织专家评审。
(三)2012年6月5日前。按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形成《主尺度系列》(报批稿),并报长航局。
六、经费安排
省厅已在2011年度工作经费计划安排专项资金。
七、相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工作计划并落实到人,确保按时完成;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创新工作方法,集中全行业智慧,遵循编制原则,保质保量完成编制工作;加大工作力度,积极争取政府支持,群策群力并形成合力,有效推进工作纵深开展。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水运 船舶 船型 编制 方案
信息公开选项:公开
抄送:厅科教处。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2年3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