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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S00/2025-043704 文号
发布单位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来源 厅基本建设处
公开日期 2025-03-04 15:3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登记号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管辖高速公路2025-2026年度土建养护工程施工监理YHTJJL1—YHTJJL2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04 15:38
信息来源:厅基本建设处
字号:【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269:00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管辖高速公路2025-2026年度土

建养护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已由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养

护计划资金,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湖南省境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2025-2026年度土建养护工程施工监理包含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管辖14个分公司范围内高速公路全线的路基(含边坡)、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及沿线附属设施(机电工程除外)等工程。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招标范围内的预防性养护、修复性养护、专项养护、应急养护等工程,以及相关变更工程的实施,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三个阶段的施工监理及配套设备(材料)监理工作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工程共分为2个标段。其标段划分及工程内容等见下表

序号

标段号

分公司

主线、联络线里程(km

备注

1

YHTJJL1

长沙

428.607

含宁韶高速、江杉高速

岳阳

457.285

含岳望高速

怀化

612.568

含靖黎高速、芷铜高速

益阳

446.484

含常安高速益阳段、南益高速

常德

327.714

含常安高速常德段

湘西

566.336

张家界

191.284

    

3030.278

2

YHTJJL2

株洲

469.539

含潭耒高速潭衡段(株洲段)

湘潭

164.724

娄底

390.654

含新溆高速娄底段

邵阳

637.841

含白新高速、邵永高速邵阳段

郴州

617.954

衡阳

709.023

含潭耒高速潭衡段(衡阳段)、潭耒高速衡耒段、常祁高速、白南高速

永州

411.181

含邵永高速永州段

    

3400.916

     

6431.194

注:实际管养里程以各年度公路统计年报为准。

2.3 服务期限:自养护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1231日止。缺陷责任期12个月(自每个养护单元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须知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资质、具有投标人须知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3.3每个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对1个标段投标,最近1年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技术服务类】评为AA级的投标人(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需联合体成员各方最近1年都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技术服务类】评为AA级),可在本次招标中给予增加 1 个标段投标的奖励,奖励后的可投标段数不得超过本次招标工程类别的标段总数。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参与两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第一信封投标函 9. (其他补充说明)。”中明确写明“我方同时参加本项目 YHTJJL1 标段、YHTJJL2 标段的投标,如两个标段综合排名均为最高,我方同意按___标段、___标段顺序确定其中 1 个标段为中标候选人,并放弃其余标段推荐资格”。如同一投标人多个标段综合排名均为最高,则由招标人根据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标段顺序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余标段视为投标人放弃推荐资格。如同时参加两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没明确标段推荐顺序且多个标段综合排名均为最高将按标段顺序进行推荐。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湖南省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技术服务类]评为最近第一年度 D 级、连续三年(最近第三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 C 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投标。

3.6 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根据规定,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湖南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信管理系统”(网址:http://113.246.57.32:8088/#/)中注册、完善、公开本单位信息,并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 数字证书(具体流程参见网址:https://casign.hnsggzy.com:7080/ca-hunanplatform/operation/main)。

4.2办理完成CA数字认证后,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前一日(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招投标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nsdzjy.com/tpbidder/gcjsLogin),选择所投类别进行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完成获取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本次招标所有的招标文件下载、澄清、补遗、异议等均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未按规定从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

4.4 投标人在办理 CA 数字证书时,自行填写利益相关企业,由电子招投标系统根据投标人填写的利益相关企业情况,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自动提醒利益相关企业已获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3269:00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和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原件等资料送达:本次招标实行网上解密和开标。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目前已全面启动电子化开评标,不见面开标项目无需现场参与,投标人可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解密和收看开标现场。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将投标保函原件(如有)、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如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封套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号、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采用邮寄方式最晚于开标之日前一日下午 17:00 时前交招标代理机构签收(以签收时间为准),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金色比华利小区16栋2单元104室(联系人:郭先生,联系电话0731-83285781/0731-85222202)。

若投标人自愿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的,应当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函原件(如有)、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如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递交至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 29 号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请见一楼电子显示屏)交招标人签收;投标人在原件等资料递交完成后,请在三楼休息区、一楼办事大厅休息,禁止进入不见面开标室或在门口、过道聚集。投标人可到开标现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也可以按时远程登陆“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网上开标,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工作,参与网上开标的投标人应保持通讯方式畅通。若投标人在现场解密,则须携带加密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笔记本电脑并自备可靠的网络连接。

5.3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YHTJJL1标段10万元   YHTJJL2标段10万元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现金(转账、电汇、网银)、支票、非现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保单)等。

1投标人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划款到以下指定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上(以到账时间为准)

招标标段:YHTJJL1标段

    名: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保证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芙蓉区支行

    号:180619010400118220010001187

招标标段:YHTJJL2标段

    名: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保证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芙蓉区支行

    号:180619010400118220010001188

2)采用非现金形式的纸质保函(保单)时,保函(保单)出具机构要求如下:

采用银行纸质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

采用担保纸质保函时,应由专业担保公司开立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保函;

采用保险纸质保单时,应由保险公司开具无免责条款的保证保险。

投标人应将保函(保单)原件与保函(保单)出具机构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按照本章第5.2条规定递交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招标代理机构,其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若保函(保单)仅加盖保函(保单)出具机构业务公章的,须同时提交保函(保单)出具机构出具的同等法律效力证明的原件。保函(保单)出具机构应当依法开展相关业务。投标人对保函(保单)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保函(保单)出具机构查询授权书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证金”要求出具,如出现保函(保单)无法查询或查询内容与实际不符,则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

3)采用非现金形式的电子保函(保单)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创新服务支撑管理系统”,申请开具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担保电子保函,并将电子保函(保单)附在投标文件中。

4)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若因招标人推迟投标截止时间而导致投标人已开具的保函时效不足,投标人应另行提交满足时效的保函,否则视为投标人未提供保函。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fgw.hunan.gov.cn/、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http://jtt.hunan.gov.cn/)上发布。

8. 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之附录)

附件2: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9. 联系方式

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

人:女士

   话:0731-89757153

异议联系人:女士

   话:0731-8975715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高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马兰山公寓综合楼

项目负责人:郭聪

人:郭先生陈先生、朱先生

    话:0731-83285781/0731-85222202

监督部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长沙市湘府西路199号

话:0731-88770095基本建设处)

邮政编码:410004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YHTJJL1—YHTJJL2标段: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a项和b项资质:

a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b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YHTJJL1—YHTJJL2标段:

YHTJJL1—YHTJJL2标段:

最近 5 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 5 年)内,投标人须至少完成过累计合同价800万元及以上的高速公路养护工程(不含机电工程养护)施工监理业绩。                                   

                                                                                               

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2项的要求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业绩计算以项目交工验收日期为准。                                    

4.以上养护工程合同内容为预防养护或修复养护或专项养护或应急养护中的任意一项或多项。        

5.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业绩须为牵头单位提供。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YHTJJL1—YHTJJL2标段:

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 1.4.3 款和 1.4.4 款的情形,且不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级、连续三年(最近第三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C级及以下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发布截止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为准)。                                                                                                                                        

注:1.投标人(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4.4项规定,逐条说明其信誉情况;                                                                                                                                          

2.投标人(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投标人信誉情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YHTJJL1—YHTJJL2标段:

  

  

在岗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

1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路桥、道路、桥梁、桥隧、隧道、道路桥梁、公路与城市道路建设(含市政道路)、土木工程(路桥方向)、城市道路、林业道路、公路桥梁与隧道、道路桥梁隧道工程等专业];                                 

2、具有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公路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注册在投标人处;                                                       

3、最近 5 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 5 年)内,担任过 1 个高速公路养护工程(不含机电工程养护)施工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或副驻地监理工程师职务。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并满足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湖南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履约人员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交基建规[2019]17号)的要求,否则按废标处理。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4项的要求在“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资历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以上人员不得处于暂停执 业处罚期内,且未被取消资格。                        3.未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人员不作为评审依据。                                  

4.以上养护工程合同内容为预防养护或修复养护或专项养护或应急养护中的任意一项或多项。      

5.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牵头单位在职员工。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监理人员最低要求1

YHTJJL1—YHTJJL2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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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评标办法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1年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随机摇号确定排序。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开标形式评审

a. 开标后投标人投标函所列标段与招标标段一致;

b.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

c.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编制识别码不一致(若一致则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d.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IP地址不相同(若相同时能合理说明);

e.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IP地址不在某一特定区域(若在某一特定区域时能合理说明);

f.电子投标文件硬件信息不相同(若相同时能合理说明)。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及环保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3)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的签字(签名)或签名章(印章、签章)盖章、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符合投标人须知第 3.7.3 (4)目的规定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保单)形式提交,保函(保单)的格式、开具保函(保单)的机构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保函(保单)的原件和保函(保单)出具机构查询授权书。若保函(保单)仅加盖开具机构业务公章的,同时提交了开具机构同等法律效力证明的原件。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了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开标形式性评审

a.在投标函上填写了投标总价;

b.投标人投标函所列标段与招标标段一致;

c.投标报价未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d.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e.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识别码不一致(若一致视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f.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IP地址不相同(若相同时能合理说明);

g.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IP地址不在某一特定区域(若在某一特定区域时能合理说明);

h.电子投标文件硬件信息不相同(若相同时能合理说明)。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3)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的签字(签名)或签名章(印章、签章)盖章、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符合投标人须知第 3.7.3 (4)目的规定

(4)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且符合投标人须知第 3.2.5 项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5)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监理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9)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35.0分

主要人员:35.0分

业绩 15分

履约信誉 5分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0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方案一: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 顺序选取前 3 名(若不足 3 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报 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 项 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除外),将 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方案二: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0.5+评标价平均值×0.5) ×(1-下浮系数)

下浮系数将从1%~5%中选取5个数,步距不小于0.5%,设置等差数列,并在开标时随机抽取。

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技术建议书

35.0分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12分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9.6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12分。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13分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10.4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13分。

对本工程的建议

10分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8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10分。

2.2.4(2)

主要人员

35.0分

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与业绩

35分

1、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 28 分;

2、在此基础上,最近 5 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 5 年)拟委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每增加1个满足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业绩(同一项目名称的同一标段或同一项目名称的同一标段且包含多年合同年限,分开签订多个合同的视为一个合同业绩)加3.5分,最多加7分。

2.2.4(3)

评标价

10分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大于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小于等于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 100× 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2, E2=0.1

评标基准价下浮系数将从1%、 1.5%、 2%、 2.5%、3%中选取,并在开标时随机抽取。

2.2.4(4)

其他因素

业绩

15分

1、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得 12分;

2、在此基础上,最近 5 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 5 年,以项目交工验收之日为截止日)投标人每增加累计合同价800万元(含)的高速公路养护工程(不含机电工程养护)施工监理业绩,加1.5分,最多加3分。

注:以上养护工程合同内容为预防养护或修复养护或专项养护或应急养护中的任意一项或多项。

履约信誉

5分

年度

信用等级最近第一年/分最近第二年/分最近第三年/分

AA     2.5         1.5    1.0

A   1.75       1.05 0.7

B0

C0

注:(1)企业信用加分分值按近三年(2023年、2022年、2021年)发布的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进行权值分配。当年有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技术服务类】的,企业信用等级应按照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技术服务类】填写,当年无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技术服务类】的,按交通运输部或其他省份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发布对应年度的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监理类】由投标人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自主填写。按照以上原则,若企业当年信用评价结果为B级及以下或无信用评价结果,其当年的信用评价得分按0分计。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其信用评价等级按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每一年度最低等级方的信用等级应用。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g.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且无法合理说明的;

h.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IP地址在某一特定区域且无法合理说明的;

i.电子投标文件硬件信息相同且无法合理说明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管辖高速公路2025-2026年度土建养护工程施工监理YHTJJL1—YHTJJL2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