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S00/2020-03008492 | 文号 | |
发布单位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来源 | 厅规划与项目办 |
公开日期 | 2020-11-18 09: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登记号 |
本招标项目G5513益阳至常德高速公路扩容工程捆绑城步至龙胜(湘桂界)高速公路项目包(包括两个子项目:G5513益阳至常德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和城步至龙胜(湘桂界)高速公路项目)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中G5513益阳至常德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已由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文号:湘政办函【2020】93号),城步至龙胜(湘桂界)高速公路项目已由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采用经营性高速公路投资方式建设(文号:湘政办函【2020】93号)。项目实施机构(招标人)为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政府出资人代表为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规划与项目办公室,招标执行机构为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规划与项目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2.1.1工程概况
(1)G5513益阳至常德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本项目位于益阳、常德市境内。路线起点位于长益高速扩容线笔架山互通,自北绕过益阳城市规划区,经兰溪镇东北侧,于沙头镇西侧跨资水(甘溪港河西侧,绕开益阳油库),经过鹿坪南侧、香铺仑南侧,经过百禄桥南侧与南益高速交叉,之后西延经龙潭桥镇、汉寿县城以南,于新兴在渝长厦铁路北侧并行一段跨越沅水,终点在芦荻山互通接二广高速(常德东环)。
本项目全线长约93.665km,采用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34m的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荷载公路-Ⅰ级,采用沥青砼路面,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1/300,大、中、小桥及小型排水构造物1/100。
(2)城步至龙胜(湘桂界)高速公路项目:本项目位于湖南省西南部,邵阳市城步苗族自治县境内。
本项目路线起于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城关镇)北端,在儒林互通顺接武靖高速城步支线,往南展线,在儒林镇西侧饶镇,经塔溪乡、泮水、南山国家公园(试点)、粗水(初水)、五团镇,终点位于五团镇双田(湘桂界),顺接城步至龙胜高速公路广西段(规划),路线全长52.767km。拟采用设计速度 100km/h,路基宽度 26m 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荷载公路-Ⅰ级,采用沥青砼路面,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 1/300,大、中、小桥及小型排水构造物1/100。
2.1.2项目合作期或特许经营期
(1)G5513益阳至常德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本项目合作期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含收费期)两个阶段,其中:
建设期:3年(自项目开工日起至交工日止),最终以本项目工可报告批复时间为准;
运营期(含收费期):自交工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其中收费期限以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复为准(自工程具备通车条件并履行规定程序后开通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2)城步至龙胜(湘桂界)高速公路项目: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含收费期)两个阶段,其中:
建设期:3年(自项目开工日起至交工日止),最终以本项目工可报告批复时间为准;
运营期(含收费期):自交工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其中收费期限以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复为准(自工程具备通车条件并履行规定程序后开通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2.1.3项目资本金及投融资结构
(1)G5513益阳至常德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批复估算总投资约184.81亿元,拟设定最低项目资本金约为51.75亿元,占估算总投资的28%。其中,政府出资约25.36亿元,占股49%,社会资本方出资约26.39亿元,占股51% 。
本项目拟申请的车购税资金约49.66亿元,其中约25.36亿元作为政府出资的项目资本金,约占投资总额的13.72%,剩余项目资本金由社会资本负责投入;约24.3亿元作为建设期投资补助。其余资金由融资资金(银行贷款等)解决。融资资金占项目估算总投资的58.85%,约108.76亿元。
(2)城步至龙胜(湘桂界)高速公路项目:初步估算总投资约97.79亿元,拟设定最低项目资本金约为19.56亿元,占估算总投资的20%,全部由投资人以自有资金(不得为债务性资金)出资。其余债务融资不高于项目估算总投资的80%,约为78.23亿元。其余债务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筹措。
2.1.4运作模式
(1)G5513益阳至常德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具体运作方式为建设-运营-移交(政府特殊股份+建设期投资补助+使用者付费)的方式。
(2)城步至龙胜(湘桂界)高速公路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具体运作方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OT)的方式。
2.1.5回报机制
(1)G5513益阳至常德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本项目回报机制设定为“可行性缺口补助”,政府财政支持资金为建设期申请的车购税补助资金,用于项目资本金和建设期投资补助,运营期政府不提供可行性缺口补助。政府方不承诺社会资本最低收益水平。
本项目投资回报资金来源于政府财政支持和使用者付费。
政府财政支持资金来源于政府为本项目申请的车购税补助资金,其中部分车购税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采用资本金注入方式合理支持,剩余部分车购税资金作为项目建设期投资补助,车购税补助资金作为政府对本项目的投资支持,政府不享受股权收益等回报。全生命周期结束后项目公司清算时政府对于股权投入不予以收回。
使用者付费包括车辆通行费收入、沿线规定区域内的广告经营收入和服务设施经营收入。如项目运营期产生其他经营收入,由政府方和项目公司另行约定分享机制。
(2)城步至龙胜(湘桂界)高速公路项目:使用者付费。
注:本项目建设总投资、建设规模、建设工期、技术标准、路线走向及主要控制点等如有变化,以最终国、省相关部门批复为准。
2.2 招标范围
2.2.1 本次招标范围为G5513益阳至常德高速公路扩容工程捆绑城步至龙胜(湘桂界)高速公路项目包的社会资本方。包括两个子项目:G5513益阳至常德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和城步至龙胜(湘桂界)高速公路项目。招标完成后,由项目实施机构与中标社会资本方按子项目分别签署协议。
2.2.2 G5513益阳至常德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具体运作方式为 建设-运营-移交(政府特殊股份+建设期投资补助+使用者付费)的方式。中标社会资本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成立项目公司。政府将按法律、法规、政策及合同约定授予项目公司投资、建设、运营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对本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项目设计、项目建设、运营管理、运营维护、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包括:资金筹措、债务偿还等),并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的合作期限届满后(无论债务是否偿还完毕),按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特许经营合同》的约定将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及相关资料等无偿移交给湖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湖南省人民政府指定的机构。
G5513益阳至常德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中政府方以车购税出资,由政府指定出资人代表与社会资本按照49%:51%的比例进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政府方作为特殊管理股东,实时对项目公司进行监督管理,不参与项目分红,不承担融资、建设、运营环节的管理和实施等相关风险,仅对重大事项(如重要资产处置、股权转让、涉及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等重大事项)具有一票否决权,在项目公司股东会中作为股东参与项目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负责对车购税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
城步至龙胜(湘桂界)高速公路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具体运作方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OT)的方式。中标社会资本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及相关资料等无偿移交给湖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湖南省人民政府指定的机构。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3.1.1 法人资格:在中国境内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3年及以上,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1.2 财务状况:最近连续三年(2017年~2019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1.3 投融资能力:2019年末总资产 255 亿元[①]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2019年末资产负债率应小于80%,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2019年末净资产应不低于估算总投资的35%(即不低于 99亿元)。
3.1.4 商业信誉: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近三年内企业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注:不良诉讼指因社会资本方重大过错所致或可能会对其履约能力造成重大影响的诉讼);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
3.1.5 投融资经验:近十年(2010年1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独立或主持或参股投资完成一个总投资不少于90亿元已建成通车的高速公路项目。
3.1.6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公司总经理应具有高级及以上(含副高职称)专业技术职称,且作为项目公司总经理近十年内完成过至少一个高速公路项目投资建设;拟派项目公司总工程师应具有高级及以上(含副高职称)专业技术职称,且作为项目公司总工程师近十年内完成过至少一个高速公路项目投资建设。
3.2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相互关系和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参股项目公司(本项目分为两个子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在两个子项目的项目公司参股,联合体其他成员至少应在一个子项目的项目公司参股),联合体牵头人应当为联合体内部出资比例最大的一方,且在每个子项目中出资比例不得少于社会资本出资额的50%;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核实,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联合体各成员的意愿和真实情况;
(4)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招标公告3.1.1、3.1.2、3.1.4项的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招标公告3.1.3、3.1.5项的要求,联合体的人员应满足招标公告3.1.6项的要求。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18日至2020年11月24日(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hunan.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由于本项目工可文件容量过大,如投标人需要,请以不记名方式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发送邮件获取。
4.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
5.1 工程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项目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自行考察项目现场,如果在考察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财产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所致,招标人概不负责。
5.2 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9日9时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分将投标文件递至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地点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电子大屏幕。
5.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采用邮寄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 招标人定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5.6 采用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保函原件面交招标代理机构。
5.7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时,应全程做好防护,戴好口罩,并按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要求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hunan.gov.cn/)、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网(http://jtt.hunan.gov.cn/)、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规划与项目办公室网(http://www.hnjtgh.com/)、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hunan.gov.cn/)上发布。
本次招标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地址:长沙市湘府西路199号,联系电话:0731-88770091、0731-88770122,传真:0731-88770094。
项目实施机构(招标人):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招标执行机构: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规划与项目办公室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一段1号
邮政编码:410116
联系人:刘先生、魏女士
联系电话:0731-8987934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501室
邮政编码:100101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10-51656899-851
传真:010-59273266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