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是湖南省平江(湘赣界)至伍市段和伍市至益阳段高速公路项目投资人招标,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对本项目按照建设、运营和移交(BOT),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的模式进行招标,现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已完成招标。招标人为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招标执行机构为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引进外资项目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
2. 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2.1项目概况
平江(湘赣界)至伍市段:路线起于湘赣两省交界处的平江县石牛寨镇,顺接已建的修水至平江高速公路江西段,经平江县长寿镇、平江县城南,止于平江县伍市镇,接已建的北京至港澳高速公路,并顺接拟建的伍市至益阳高速公路,全长约94公里,投资估算110.53亿元。主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除长寿连接线互通至长寿镇段约5公里路基宽度12米外,其余路段路基宽度均为10米。其他技术指标采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规定值。建设工期:48个月。
伍市至益阳段:路线起于平江县伍市镇,与已建的北京至港澳高速公路相接,并顺接拟建的平江(湘赣界)至伍市高速公路,经汨罗县城南,湘阴县城北、城西垸、新泉镇,止于赫山区笔架山乡,接在建的长沙至益阳高速公路扩容工程,全长约84公里,投资估算90.96亿元。主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接连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其他技术指标采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规定值。建设工期:36个月。
以上两段估算合计约:201.49亿元(以初步设计概算为准)。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湖南省平江(湘赣界)至伍市段和伍市至益阳段高速公路项目的投资人招标。中标后,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权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及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交给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可独立投标,也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之一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交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如投标人接受招标人招标确定的设计单位,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则本次投标无须提供勘察和设计资质;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以上(含20亿元,以营业执照为准),联合体投标人的成员数不超过三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应当作为项目公司投资控股方;
(4)最近连续三年(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为正值,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5)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独立投标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净资产总和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25%,其中联合体各成员的净资产按各自出资比例加权计算应大于其资本金出资额度;
(6)所有投标人的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系统中无不良记录,近三年内企业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注:不良诉讼指因投资人重大过错所致或可能会对其履约能力造成重大影响的诉讼),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最近1年未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评为D级、最近2年连续未被评为C级及以下、最近3年连续未被评为B级及以下(含联合体成员);
(7)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要求:项目主要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以上(包含副高职称)专业技术职称,且作为主要负责人近5年内完成至少一条高速公路项目投资建设;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以上(包含副高职称)专业技术职称,且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负责近5年内至少一条高速公路项目投资建设。项目所配备的人员中有10名以上高级以上(包含副高职称)专业技术职称,并且桥梁、隧道专业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包含副高职称)专业技术职称;
(8)如投资主体本身具备投资平江(湘赣界)至伍市段和伍市至益阳段高速公路权限的,递交相关证明文件(如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或者董事会议决议等);如投资主体本身不具备投资平江(湘赣界)至伍市高速公路和伍市至益阳高速公路权限的,递交有权部门的相关文件(如有权部门的批准文件、或授权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7 月 12 日至 2017 年 7 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南路758号和庄A1栋2511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两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9月13日10时00分 ,投标应于当日 9 时 00 分至 10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东临芙佳花园小区,南临富春山小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法定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http://www.hnjt.gov.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招标执行机构: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引进外资项目办公室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1段1号
邮 政 编 码:410015
联 系 人:夏作立、魏一泓
联 系 电 话:13787146108、1508473989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南路758号和庄A1栋2511室
联 系 人:陈建明、伍迎斌、龙跃天
联 系 电 话:0731-84215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