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招标中标>招标公告
索引号 430S00017/2016-23548430S00/2021-0011001398 文号
发布单位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来源 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公开日期 2016-11-29 0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登记号

湖南省桑植至张家界高速公路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第7-8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6-11-29 00:00
信息来源: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字号:【

1.招标条件

  湖南省桑植至张家界(简称张桑”)高速公路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基础[2012]1872号和湘交计统[2013]12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补助及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补助及自筹25%和国内银行贷款75%,招标人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湖南省张家界市境内,主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全长46.95公里,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本次招标范围为张桑高速公路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共2个标段,其类别划分见下表,资质要求、业绩要求等见附表。

招标工程类别

标段号

桩号

长度(Km)

工程内容

交通工程Ⅰ类

7

K0+000K46+710.85

46.95

混凝土护栏

交通工程Ⅱ类

8

K0+000K46+710.85(含桑植、刘家坪两条连接线)

主线46.95,连接线18.275

波形护栏、轮廓标、防撞设施、警示墩、隔音墙、声屏障、防眩板、隔离设施、防护网、标志、标线、标牌、突起路标、限高限宽门架等

  本项目计划总工期48个月,其中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工期第7标段7个月,第8标段10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具有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3 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获得一个购买招标文件机会,对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5AA级的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给予增加一个购买招标文件机会的奖励;对最近3年(2013年、2014年、2015年)连续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A级的投标人,可在下一信用评价期限内给予一次投标中增加一个购买招标文件机会的奖励,不重复奖励。奖励后的购买招标文件总数量不得超过本次招标工程类别的标段总数。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1]所有利益相关企业的投标人参与同一招标工程类别购买招标文件总数量(含奖励增加数量)不得超过该招标工程类别的标段总数。(即利益相关企业),

  3.5 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投标人须知1.4.3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5年度D级、连续两年(2014年和2015年)评为C级、连续三年(20132015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报名。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详见附件3评标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 20161130 2016126(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9:30 12:00 ,下午 14:00 16:30 (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长沙市金汇国际大酒店(长沙市三一大道与车站北路交汇处)持下述资料:(1)查验的原件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原件,招标人将根据其资质证书复印件的二维码查询相关信息);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经办人二代身份证;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单位章的投标意向函(按附件2要求);(2)递交的彩色复印件资料:第(1)条所述①②③④项全套一份购买招标文件。具有2个标段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套数的招标文件和图纸。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每个类别售价人民币3000元(工本费),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有意参加投标者可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

  6.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1229日上午9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30分至930分将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和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递交至长沙市万家丽南路229号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交招标人签收。

  6.3 逾期送达、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标事宜

  在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完成后,招标人将及时通知未通过评审的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理由。投标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自收到评审结果3日内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招标人未收到异议或者收到异议并已作出答复的,将及时通知投标人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标时间。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网(www.hnjt.gov.cn)、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上发布,公布时间至20161219结束。

9. 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附件2:投标意向函格式

  附件3:评标办法

  附件4:项目建设概况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

  招 标 执 行 机构:湖南省张桑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执行机构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阳湖坪镇社溪村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话:0744-8518545

  传真:0744-8518573

20161129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1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

注:

  1、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2、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核实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

  2财务最低要求

务要求

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50万元。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进行核实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

   


  3业绩最低要求

招标工程

类别

标段号

业绩要求

交通工程Ⅰ类

7

最近5年(20111229日起至20161228日止),交工过2个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合同段,每个合同价格1000万及以上,且其中至少有1个合同段完成过不少于10000m(或4600m3)混凝土护栏的施工。

交通工程Ⅱ类

8

最近5年(20111229日起至20161228日止),交工过2个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合同段,每个合同价格1000万元及以上。

  注:

  1.招标人特别提醒: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其所投招标工程类别的业绩要求予以填报,确保相关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投标人必须填写《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表格应填写具体工程量信息满足上表要求的若干类似工程项目,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未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或多报的业绩不作为评审依据)。评标委员会仅对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3要求的类似工程项目序号前2位进行评审。

  3、投标人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符合投标人须知附录3的规定。

  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必须附与项目业主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若交工验收证书的主要工程量信息不能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3要求的信息时,必须提供项目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分包业绩证明由原承包人和原发包人共同出具。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5、投标人须在《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备注中说明投标人承担的具体施工任务,是独立施工还是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或成员单位、或分包人施工,并说明投标人提供的该业绩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的链接网址。

  6.业绩计算以项目交工验收之日为截止日,具体日期按《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09年版)专用合同条款第18.3款规定。

  7.投标人必须将《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及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和《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资历表》及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利益相关企业团体同时申请投标情况一览表》以PDF格式制作电子版文件,扫描的内容要求清晰可辨,一起拷入U盘中,并单独密封、标识、递交

  8.合同价格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9.若投标人提供国外业绩,则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或所属省级商务厅(局)颁发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议)标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或中国驻项目所在国大使馆具有相应职责的部门报备登记的有关业绩证明材料。

    表4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2)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且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13)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14)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即利益相关企业),所有利益相关企业的投标人参与同一招标工程类别投标的总数量(含奖励增加数量)超过该招标工程类别的标段总数。

  (16)发生安全事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或吊销。

  (17)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5年度D级、连续两年(2014年和2015年)评为C级、连续三年(20132015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

  (18)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注:

  1.第(11)、(12)、(13)、(16)项以最近3年(20131229日起至20161228日止)被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或湖南省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为准。

  2.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存在第(15)条所述的情形,招标人将否决同一招标工程类别所有利益相关企业的所有投标。

  3.投标人必须将《利益相关企业团体同时申请投标情况一览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及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和《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资历表》及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以PDF格式制作电子版文件,扫描的内容要求清晰可辨,一起拷入U盘中,并单独密封、标识、递交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招标工程类别

职 位

职 称

建造师证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人员数量(人)

交通工程I、Ⅱ类

项目经理

中级职称

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公路专业),须注册在投标人处。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B类)

1

总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B类)

1

项目经理(备选)

中级职称

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公路专业),须注册在投标人处。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B类)

1

总工程师(备选)

高级工程师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B类)

1

注:

    1、投标人必须提供《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表后应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上表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以上人员均不得处于暂停执业处罚期内,且未被取消资格。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所有证件均应采用清晰彩色影印件。

    2、未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人员不作为评审依据。

  3、若投标人可投2个标段,则必须提供备选人员,且人员不得重复。

  4、投标人必须将《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及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及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利益相关企业团体同时申请投标情况一览表》以PDF格式制作电子版文件,扫描的内容要求清晰可辨,一起拷入U盘中,并单独密封、标识、递交。

  5、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等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

  6、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公共平台对投标人的主要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进行核查,具体有关要求详见交安监发[2016]65号。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附件2投标意向函格式

(招标人名称):

  我方参加湖南省桑植至张家界(简称“张桑”)高速公路项目第7至8标段施工招标投标意向为:

工程类别

招标工程类别

标段数

合计标段数

交通安全

设施工程

交通工程Ⅰ类

交通工程Ⅱ类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月 日

注:

  此投标意向函原件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单位章在报名现场递交给招标人工作人员。

   


附件3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评标价得分和信用评价得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推荐前3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当综合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较低者优先;当综合得分和投标报价相同时,以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1年信用等级较高者优先;当综合得分、投标报价和最近1年信用等级都相同时,随机摇号确定排序。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1)开标形式性评审

  a.投标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署或加盖单位章;

  b.开标后投标人投标函所列工程类别与投标意向函工程类别一致;

  c.投标文件的内层封套标记了“正本”或“副本”字样;

  d. 投标文件正本包装在标记“正本”的投标文件内层封套内。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

  b. 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 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d.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3)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或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4)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a.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若采用电汇,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银行保函的原件和银行查询授权书的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递交给招标执行机构查验,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 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 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6)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7) 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2、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

 (1)  开标形式性评审

a.投标函上填写了投标总价;

b.投标报价未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人最高限价(含保险)

c.投标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署或加盖单位章;

d.开标后投标人投标函所列标段与封面所列标段一致。

e.投标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工程量清单U盘的投标报价一致;

  f.投标文件的内层封套标记了“正本”或“副本”字样;

g.投标文件正本包装在标记“正本”的投标文件内层封套内。

 (2)  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未提交选择性报价。

3) 投标人填写了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

4)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5)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工程量清单表5.1和表5.4)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或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2.1.2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和分包人(如有)的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1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2规定;

4)投标人和分包人(如有)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3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4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5规定;

7)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已经进行核实,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相符,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   0   分;

  (2)项目管理机构:   0   分;

  (3)投标报价:   99   分;

  (4)其他评分因素:信用评价:1分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 理论成本价的确定:

  理论成本价=(招标人最高限价×60%+未被当场宣布废标的所有投标人评标价(或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值)的算术平均值×40%)×0.88(如果参与理论成本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理论成本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5项规定开标现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招标人最高限价×0.5+评标价平均值×0.5)×(1-下浮系数)

  下浮系数将从1%、2%3%4%5%五值中并在开标时随机抽取。

  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 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 经监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 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2.2.4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0分;

  (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0分;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99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99-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99+偏差率×100×E2低于理论成本价的投标报价计算评标价得分);

  其中:

  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2;

  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1。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1

  信用等级评分表

年度

  得分

  信用等级

2015

2014

2013

AA

0.5

0.3

0.2

A

0.3

0.2

0.1

BC

0

  注:信用等级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信用评价得分为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某一施工企业最近3年信用等级得分之和。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14年结果有信用等级但2015年结果无信用等级的企业,在计算2015年度信用评价得分时采用2014年度的信用评价结果。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a.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②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③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④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⑤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b.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c.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①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②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③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④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⑤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⑥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d.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

  e.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①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②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③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④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⑤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1.4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1.5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如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1.6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2  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D。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对相应投标报价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可以按照其报价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履行期限完成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3.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4  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监督人员名单;

  (四)开标记录;

  (五)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名单;

  (六)否决的投标人名单以及否决理由;

  (七)串通投标情形的评审情况说明;

  (八)评分情况;

  (九)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十)中标候选人名单;

  (十一)澄清、说明事项纪要;

  (十二)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十三)评标附表。

  对评标监督人员或者招标人代表干预正常评标活动,以及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其他不正当言行,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第(十二)项内容中如实记录。

  除第二款规定的第(一)、(三)、(四)项内容外,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逐页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3.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采用双信封形式密封的,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5  重新招标

  3.5.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照本办法重新招标:

  (1)投标人少于3个的;

  (2)所有投标均被否决的;

  (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的。

  重新招标的,招标文件和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应当按规定重新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报经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项目可由招标人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依照规定不再进行招标的,招标人可以邀请已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谈判,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并将谈判报告报对该项目具有招标监督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附件4  项目建设概况

1  项目位置

1.1  项目名称:湖南省桑植至张家界高速公路项目(简称张桑高速公路)

1.2  概述

  本项目是湖南省高速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湖南省西北部重要的南北方向通道之一,对充分发挥湖南省高速公路网的规模效益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本项目的建设对加强湖南省西北部的客货运输交流,促进项目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将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

1.3  项目建设

  路线走向:项目路线起点位于桑植县城西北的南岔附近,在此处设置桑植西立交,路线向东南选择有利地形布设线位,从瑞塔铺西边穿过桑植县城规划区,设置桑植东立交后继续向南布设线位,经永定区桥头乡在兴隆设置武陵源西互通,在熊家山附近(K24+000第一、二合同段相接),经覃家坡、烧鸡湾、三家城,在三家城附近设置武陵源西互通,路线经教字垭、凉水井、三龙村、麻栗垭、老云庄、白龙庵、陈家峪、宋家岗、向家岗、宋家峪、麻地湾、至蒋家庄附近设置张家界西枢纽立交与建设中的张花高速公路相交叉后终止;

  主要控制点:洪家关南岔(桑植西互通)、桑植县城及其规划、木鱼坪(桑植东互通)、分水岭煤矿、在建黔张常铁路、桥头、兴隆、教字垭、唐家湾、官坪、蒋家庄、张家界市区;

  沿线主要城镇:桑植县洪家关乡、澧源镇、刘家坪乡、瑞塔铺、利福塔镇,永定区桥头乡、教子垭镇、尹家溪镇,武陵源区中湖乡、罗水乡、温塘镇;

  沿线主要河流:澧水、酉水、甘溪河、茅溪河;

  沿线主要公路:S228S305S230X027X020X037;

  沿线主要铁路:拟建黔张常铁路。

2  技术标准

  主线:本项目路线全长46.95km,主线按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 80km/h,路基宽度采用24.5m

  连接线:桑植连接线,起自桑植县城西北的洪家关附近,接桑植西互通立交A匝道,终于在建黔张常铁路桑植火车站附近,路线长度10.715km。采用二级公路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60 km/h,路基宽度 10 m

  刘家坪连接线,起自刘家坪红二方面军长征起点,向南经珠玑塔村,沿县道X025经老岩桥于打鼓泉,与县道X025分离,沿酉水支流西侧山体坡脚布线至王家坡,向西至长潭,设桥跨越酉水,后向南经朱家坪至老官潭,接帅乡路,路线全长 7.56 km。采用二级公路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60 km/h,路基宽度 10 m

  有关技术指标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

主线主要技术标准表

技 术 指 标

公 路 等 级

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

设 计 速 度

km/h

80

路 基 宽 度

m

24.5

设 计 荷 载

公路—I级

设计洪水频率

特大桥1/300

大中小桥涵及路基1/100

最小停车视距

m

160

平曲线半径

最小

m

600

不设超高最小

m

2500

最 大 纵 坡

%

5

最 短 坡 长

m

270

车 道 数 量

4车道

竖曲线半径

凸型

m

5000

凹形

m

3500

路 面 等 级

高级

桥 面 宽 度

m

2×12.00

3  气象与水文简况

  项目区域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总的特点是:四季分明,冬冷期短,夏热期长,雨量丰富,生长期长。多年平均气温16~17.2,四季温差变化大,最高43,最低-13.3。多年平均相对湿度81%,潮湿系数1.61,绝对湿度17.4毫巴。多年平均降水量1324mm1551mm,由平原向山区递增。48月份占年降水量的60%以上,且多绵绵细雨,可连续30天之久。8月份以后雨量减少,11月~来年2月降水量很少,占年降水量的18%左右。多年平均陆面蒸发量550800mm,水面蒸发量10001200mm,山区蒸发量小,平原蒸发量大。项目区域内的河流属长江水系,主要的河流有:澧水、酉水、甘溪河、茅溪河。二合同段路线所在区域零星分布一个小水库,现场调查结果显示,水库对路线影响较小。

4  地形与地质简况

41地形

  项目区域位于湘西山区,地貌以中低山、丘陵为主,间夹河流谷地。走廊带内从起点至终点地势由低~高~低逐渐过渡,总体为中部高,两端低,山岭多以北东向展布,局部近南北向或近东西向展布。

4.2工程地质

4.2.1地层岩性及地质构造

  地层岩性:线路区第四系地层岩性主要为冲洪积层和残坡积层。冲洪积层主要为一般黏性土、砂类土、卵砾石类土。坡残积层主要为黏性土、砂质黏性土等。覆盖层厚度一般较小。

  主线所经地段大部分地段有基岩出露,沿线出露地层从老到新依次有志留系中下统和奥陶系中上统,岩石的类型均为沉积岩。

  地质构造:根据1:20万大庸幅区域地质图及现场地质调查,场地地处新华夏第三复式隆起带内,由桑植复向斜区以及相随一些断裂及伴生构造成分组成。主要构造体系为新华夏系,构造形迹展布方向为北东、北北东向。以武陵山脉为主体,受花垣-大庸-慈利断裂影响,产生了一些次一级的小断层,使本地区地形起伏较大。勘察区内地质构造不甚发育,K24+000~终点段地质构造主要为帚状构造,表现形式为断层与褶皱。

  (1)断层

  ①F1:L1连接线L1K13+280处发育有断层F1,产状为125°∠50°,断层上盘为三叠系大冶组(T1d)灰岩、白云质灰岩、下盘为三叠系巴东组((T2b)泥质粉砂岩、粉砂质泥岩,地质调查可见角砾岩发育,发育宽度约15m,通过物探在黄香湾隧道处呈现低阻地段,解释为断层。

  ②F1:覃家拐-晓村里逆平移断层,为压扭性断裂,走向25°~35°,断面倾向北西,与路线走向夹角约40o,断层末端出露于K33+490附近。受其影响,场地页岩区出现条带状灰岩分布,局部于地表出露,且灰岩具角砾胶结和溶蚀现象。

  ③F2:芭蕉岗平移断层,为扭性断裂,走向北西,约305°~315°,延伸约1020公里。该断层于L4K12L4K14段出露,与该段路线走向一致,断层附近曳引褶曲或陡立岩层带较为发育。

  ④F3:麻栗垭-洗壁溪逆逆平移断层,为压性断裂,走向约40°,延伸约30公里,断层的弧形弯曲较明显。在K34+700附近,倾角约30°。断层宽约20m,主要为断层泥和压碎岩,影响带宽约150m,岩体较破碎。断层上盘为奥陶系中上统灰岩,下盘为志留系下统龙马溪群砂质页岩。在L4K15~终点段,断层与该段路线走向一致。受其影响,断层附近多处见断层角砾岩发育,挤压揉皱现象明显。

  (2)褶皱

  该合同段褶皱较简单,主要褶皱有位于B1K36+100的十八山向斜与位于B1K38+000罗家峪背斜。

  十八山向斜:位于B1K36+100附近,核部及两翼地层均为志留系下统龙马溪群砂质页岩。

  罗家峪背斜:位于B1K38+000附近,延伸长约15公里,在路线附近。褶皱核部走向约50°,产状较平缓,两翼岩体完整性较好。该褶皱核部发育于灰岩中。

  路线走廊带内的新构造运动主要为区域性的升降运动,表现在地形地貌上及岩体的节理裂隙发育,沿线无全新世活动断裂带分布,亦无发震断裂发育。通过勘探与调查表明,本工程沿线路其它地段未发现新构造运动痕迹。

4.2.2主要工程地质问题

本项目主要的不良地质为岩溶、采空区、崩塌和滑坡、潜在不稳定边坡等,滑坡及潜在不稳定边坡对路线影响较为严重,其余次之;特殊性岩土为软土,主要在分布冲沟及山间平原,厚度不大,对路基影响不大。

  ①岩溶分布

  路线K0+000-K0+800、K12+540-K14+400K15+080-K15+570L1K13+120-终点段、K29+800K31+730B1K37+400-B1K38+260K46+300K47+196.50BK37+230BK37+350段。其中B1K37+900-B1K38+060K46+300K47+196.50岩溶中等发育~发育,主要表现为溶洞、溶沟、溶槽、天坑、岩溶漏斗,岩石内部及地下会形成溶洞、暗河;其他地段岩溶弱发育。

  ②崩塌、滑坡及潜在不稳定边坡

  A 滑坡:根据地质调查结果,在L1连接线L1K6+100处发育一滑坡,滑体物质成分主要成分为粉质黏土及强风化岩碎块,该滑坡后壁与前缘相对高差约20m,纵长约40m,横宽约60m,滑坡体厚度3m-4m,后壁高约1m-2m,该滑坡现阶段处于较稳定状态,路线以填方及少量切方方案通过,该滑坡分布范围小,厚度不发,可采用直接清除的方式处理。

  B1K38+900茅溪河桑植岸山体附近连续发育三个古滑坡。时间为1954年6月,当时连降暴雨,河中发洪水。

  滑坡一位于B1K38+740-980左侧50-160m623日晚发生。

  滑坡二位于ZK38+750-39+050左侧280-440m624日晚发生。

  滑坡三位于ZK39+300-39+400左侧600-650m625日晚发生。

  滑坡成因分析:坡体为砂质页岩,为较软质岩石。 岩层产状为160-190°∠28-34°,为顺坡向,层面产状控制了滑动面的产状;节理产状为130°∠76°、265°∠71°,节理产状控制了滑坡的边界,在上述三组结构面的组合下,加上洪水冲刷坡脚,暴雨软化结构面的抗剪强度,导致滑坡发生。

  自1954年发生滑坡以来,上述三处滑坡一直处在稳定状态。

  K线以桥梁隧道相接的方式从滑坡一和滑坡二中间通过,路线范围内山体目前是稳定的,但根据工程地质类比,路线方案存在风险,在施工及运营过程中存在顺层滑移的可能。该坡体从坡脚到坡顶高程相差230m,加固无从下手。

  现B1线移至滑坡一右侧约100m,根据工程地质类比,茅溪河桑植端边坡在施工及运营过程中存在顺层滑移的可能,应对该边坡进行预加固。现线位边坡坡脚有长约120m的平地,建议在坡脚进行填土反压,反压段上部进行锚索预加固,确保边坡稳定。

  B 潜在不稳定边坡:K34+540-590左侧边坡,因省道S228开挖边坡,导致山体产生多处裂缝,裂缝宽约0.2-0.5m,且边坡发育断层,岩体破碎,岩质软弱,建议将左侧边坡切方范围全部挖平至设计高程,并对下边坡(约13m高)进行锚杆加固。

  C 顺向坡:K35+100-340、BK35+240-440段右侧边坡为顺向坡,岩层倾角17-30°,岩体为砂质页岩,易产生顺向滑移,建议进行锚杆加固。

  D 崩坍堆积体:比较线BK40+200附近发育一崩塌堆积体,现大部分堆积体已被冲蚀,发育时间较早,具体时间不详。近60多年来,堆积体一直处于稳定状态。 堆积体主要为砂质页岩块石、碎石、粉质粘土等,厚约8.014.8m,系山体上部岩体在陡倾角节理的影响下产生的倾倒破坏。崩坍堆积体对路基有影响,但影响较小。

  ③采空区

  根据本次勘察结果及收集到的《桑植县分水岭煤矿白洞坪井采掘工程平面图》,线路经过分水岭煤矿白洞坪矿区,该煤矿开采时间为70年代,现已禁采。该煤矿采空区位于线路左侧780m4500m,距离线位较远,对线路稳定无影响,但该煤矿主巷道与路线大致交于K14+680-K14+720 ZK14+710-ZK14+750)段,巷道走向约100°,洞口宽3m3.5m,高约1.2m,洞内口宽约2.5m3.0m,高约1.2m,延伸大于3000m,走势较平缓,洞内有分支,发育标高345.9m347.9m。勘察期间可见巷道口有水流流出,流速约5cm/s,水宽约30cm-40cm,水深约5cm,流量约1L/s,其流量受季节影响大,雨季水量大,据当地居民介绍暴雨时水量充满。

根据地基稳定性计算结果,巷道顶板标高相对隧道设计标高埋深(H)大于临界深度(H0)但小于1.5倍临界深度(H0),隧道地基稳定性差,建议对该巷道进行帷幕注浆处理,并加强该段隧道基础及结构物刚度。

  ④特殊性岩土

  路线区特殊性岩土主要分布于山间冲沟地段的软土,清除后对路基稳定性影响不大。

4.3  地震

  根据《中国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GB18306-2001),线路起点段处于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小于0.05g区域,桑植县~教字垭镇段处于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区域,教字垭镇~张家界市段对应于基本地震烈度为6度区。依据《公路桥梁抗震设计细则》(JTG/T B02012008)规定,重要构造物可考虑抗震设防。

5  交通、电力、通讯及其他条件

5.1  沿线筑路材料

  沿线砂、石材料分布不均,砂、砾、卵石相对缺乏。沿线石料场四季可采,运输较方便。外业分别调查了其类型、储量、价格、运距等资料,与协作单位签定了书面协议。外业勘察过程中已选取代表性样品带回进行相关试验。

  (1)石料:根据调查了解项目沿线块片石料场储量较丰富,多为灰岩。桑植县的邓丰采石场、二垭口采石场、祥胜采石场;张家界教字垭青云采石场、枫香岗新跃采石场、尹家溪远闻金山采石场等;规模较大、石料储量均较丰富,石质干净、坚硬,抗压强度高。

  路面上面层骨料,推荐怀化市芷江县大洪山镇,辉绿岩材料,料场石料储量丰富,开采条件好,岩石坚硬,曾经给全国多条高速公路供料,情况良好。

  初勘阶段共调查石场7处,主要沿路线沿线分布,且运输条件方便,均现有公路直接通往料场。本阶段对调查石场中的7处进行取样,并做相关试验,其主要试验项目为颗粒分析、单轴抗压强度、吸水率、坚固性、磨光值、冲击值、洛杉矶磨耗损失、压碎值、沥青粘附性、针片状颗粒含量、含泥量、有机物含量、松散密度、与沥青粘结力。

  (2)砂料:砂料场分布于桑植县和永定区,其中八斗溪砂场、赤渡口砂场、杨家溪砂场,是良好的混凝土细骨料,有采运施工便道接乡镇交通公路,公路等级为34级,运输条件好。同时,灰岩料场可产机制砂,可根据高速公路需要增加打砂设备,保证项目用砂。

  初勘阶段共调查砂场5处,均现有公路直接通往料场,交通运输方便。本次对调查砂场中的5处进行取样,做相关试验,其主要试验项目有含泥量、有机物含量、天然密度、颗粒分析。

  (3)钢材、水泥、沥青、木材:钢材、水泥可从张家界、桑植县等地方购买;木材可就近解决;沥青可购买克拉玛依油田的优质沥青或进口优质沥青。

  (4)工程用水及用电:沿线水资源丰富,路线经过澧水、酉水、甘溪河、茅溪河及其支流,为常年性流水河流,流量较大,采运方便,基本可满足工程用水要求。

  沿线电力情况供应良好,项目所在地电网较发达,电力充沛,地方政府对项目建设的积极性较高,能够保证工程用电。

  (5)运输条件:全线的施工进场便道调查,本项目施工进场便道主要以现有县级以上公路作为主要进场道路。施工便道尽量不利用现有的水泥混凝土村道,以免压坏后修复困难。

  项目所在区域内主要道路有,有常张、张花高速、省道S305、S306S228及多条县乡道路等。公路纵横交错,地方道路网络完善,且与其它省市的交通联系便捷,可满足高速公路建设运输的需要。

  上述筑路材料及水电设施等,投标人应自行组织核实。

6  工程规模

  本项目主线长46.95km, 连接线长18.275km。主线共设置主线桥梁8730.8m/27,隧道7032.0m/6座,其中特长隧道3204.5m/1座,长隧道1901.5m/1座,中隧道1252.0m/2座,短隧道674m/2座;全线共设互通式立交4处;沿线设完善的安全设施、服务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其中包括收费站3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隧道管理站1处。

7  工程描述

  全线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共划分为2个标段,工程内容为:主线及连接线标志、标线、突起路标、中分带砼护栏、波形护栏、轮廓标、防撞桶、示警墩、隔离设施、防眩板、防护网、声屏障等。

  7.1各标段划分及其主要工程数量

见附表1《湖南省桑植至张家界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主要工程数量一览表》

8.计划工期

  本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条;

  暂定:2017年11日开工。

附表1

湖南省桑植至张家界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主要工程数量一览表

标段

起讫桩号

长度

标志

标线

突起路标

中分带砼护栏

波形护栏

轮廓标

防撞桶

隔离栅

防眩板

防护网

声屏障

km

(块)

(m2)

()

(m3)

(m)

()

()

(m)

()

(m)

(m)

7

K0+000K46+710.85

46.95

0

0

0

14935.89

0

0

0

0

0

0

0

8

K0+000K46+710.85(含桑植、刘家坪两条连接线)

主线46.95,连接线18.275

1107

94745

7745

0

65106

10097

246

87195

38462

4364

1840

:以上数量仅供参考。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招标工程类别为招标人根据业绩的不同要求而设立的。具有2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可以在2个招标工程类别里各申请1个标段,但总数不超过2个。

为方便阅读,本文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 》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正文不加修改地引用(宋体字部分),修改部分采用黑色字体加粗。

如本项目招标采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1项(2)目规定的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方式,则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1.3项和第3.1.4项的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如本项目招标采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1项(1)目规定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的,无须按照本章第3.1.3项和第3.1.4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第3.1.3项~第3.1.6项内容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