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S00/2015-21815 | 文号 | |
发布单位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来源 | |
公开日期 | 2015-07-03 08:3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登记号 |
湖南省高速公路信息化建设一期工程项目已由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以湘交计统【2015】202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湖南省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招标执行机构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信息化建设一期工程项目部。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湖南省高速公路信息化建设一期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范围:在京港澳高速公路、沪昆高速公路湖南段和长张、长永高速公路建设高密度视频监控设施,建设高速公路交通违法卡口抓拍系统、应急车道交通违法检测系统、信息发布和交通诱导系统、无线对讲系统、ETC车道管理系统、交通广播系统,统一的公众信息服务平台,并升级通信系统干线传输网、道路监控及应急指挥管理平台等。 1.2本项目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本次对第XXHJL标驻地监理处工程师办公室进行招标,其标段划分、业绩要求见附表。 1.3本工程计划工期:4个月(含施工、试运行阶段)。总监理服务期为35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1个月,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4个月,试运行阶段6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机电工程监理专项资质证书,具有附表要求的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的监理单位均可提出参加投标。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投标人最多可参加本工程的 1个监理合同段投标。 2.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2.5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2008年版)“投标人须知”第2.5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上一个信用评价周期被交通运输部评为D级或2012年和2013年连续两年评为C级以及2011~2013年连续三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报名。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各一份于 2015年6月30日至 2015年7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2:00,15:00 ~17:30(北京时间)在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湖南省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监控中心3B01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21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请于当日上午9时30分至上午10时30分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递交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点:长沙市万家丽南路2段29号[湖南省价格信息市场,万家丽南路与黄谷路交汇处东南角,长沙雨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湖南省环保科技产业园管委会)正对面])。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招标人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 招标执行机构: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信息化建设一期工程项目部 招标执行机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监控中心3B01室 邮编:410016 电话:0731-85120869 传真:0731-85120869 联系人:周创 二○一五年六月三十日 附表 标段划分及业绩要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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