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S00/2024-065723 | 文号 | |
发布单位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来源 | 厅规划与项目办 |
公开日期 | 2024-06-24 10:3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登记号 |
采购人的G4京港澳高速岳阳龙湾至长沙广福段扩容工程文物调查勘探报告咨询项目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G4京港澳高速岳阳龙湾至长沙广福段扩容工程文物调查勘探报告咨询项目。预算金额:474000.00元。
二、拟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序号 |
专业分类 |
项目名称 |
预算(元) |
1 |
文物调查勘探 |
G4京港澳高速岳阳龙湾至长沙广福段扩容工程文物调查勘探报告咨询项目 |
474000.00 |
三、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1.名称: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湖南省文物保护利用中心)
2.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东风路东风二村巷18号
四、采购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湖南省文物保护利用中心)是湖南省唯一一家同时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考古发掘团体领队资质、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可移动文物保护甲级资质的单位。该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向建设单位委托收取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经费纳入非税收入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因我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且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受国家保护。经咨询湖南省文物局,文物调查勘探可认定为专有技术,省内仅有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湖南省文物保护利用中心)能开展此项工作,具有不可替代性,且我办以往编制文物调查勘探报告项目均为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湖南省文物保护利用中心)执行,为确保服务的连续性、稳定性及服务的配套原则,节约成本,故申请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由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湖南省文物保护利用中心)实施。
五、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意见
论证时间 |
2024-0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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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地点 |
湖南万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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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意见 |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湖南省文物保护利用中心)是湖南省唯一一家同时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考古发掘团体领队资质、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可移动文物保护甲级资质的单位。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且预算合理,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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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成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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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罗英 |
湖南财信税务师事务所 |
注册会计师 |
朱丽琴 |
湖南省地址实验测试中心 |
高级工程师 |
谢咏桨 |
长沙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
工程师 |
六、公示期限
自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8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监管部门。
七、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规划与项目办公室
地 址:长沙市万家丽南路一段1号
联 系 人:柳女士,0731-89872902
2、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万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222号御邦国际广场907-1
联 系 人:吴凯、胡鹏、刘建军
电 话:0731-85456777
传 真:0731-85456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