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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质安局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发布日期:2019-08-13 16:22
信息来源:省交通质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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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检测行业领域放管服”工作要求,方便检测机构和人员办事,88日,省交通质安局发布关于优化检测机构相关办事程序的通知,对检测人员岗位登记和检测机构信息变更这两项办事流程和途径予以简化和优化,全程实现网上办理,方便快捷。

省交通质安局取消检测机构需提交人员证书原件以供审核的程序,试验检测机构只需按系统要求上传资料即可实现网上办理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省交通质安局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检测机构未按合同要求报送岗位登记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检测人员注销的,检测人员应在一个月内填写《试验检测人员岗位登记申诉表》(详见附件)直接向省交通质安局申诉,一经查实,省交通质安局将对相关检测机构予以处罚;检测人员在一个月内未提出异议或申诉的,视为正常的岗位登记。

据悉,省交通质安局受理的乙、丙级检测机构信息变更,全程通过网络办理,相关信息变更经省交通质安局网上审核通过后,仅需提交等级证书原件予以盖章确认,对符合要求的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