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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启动运输船舶安全大检查 严查八类违法违规行为

发布日期:2019-08-10 09:26
信息来源:省水运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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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湖南水运系统启动运输船舶安全大检查,重点打击船舶证书证件不齐、配员不足、超载、标识不清、进出港不报告、装卸危险货物不申报和不按要求安装、使用AIS等安全及防污染设施设备的违法违规行为和行业乱象。

  本次安全大检查分三个阶段,持续近4个月,其中8月11日至11月20日,全省水运系统在船舶锚地、港口码头、闸坝等船舶集中停靠和装卸作业区开展检查,结合船舶过闸安检、海事巡航、船舶报港检查、船舶监督检查等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重点检查内容

  (一)船舶证书、船员证件。船舶各类证书是否齐全、有效,船舶配员是否符合《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要求,船员适任证书及特殊培训是否有效,船舶是否按要求配备《油污记录簿》和《垃圾收集记录簿》、垃圾收集记录、油污水处理记录等。

  (二)船舶标识及船舶外观。船舶船名、船籍港、载重线、水尺、抗风等级、乘客定额标识等是否清晰规范,船舶是否按要求悬挂国旗,特殊船舶是否按要求配备灯光、声音设备等。

  (三)船舶安全及助航设施设备。船舶是否按要求配备和开启使用AIS、雷达、电子江图、VHF、移动视频及船舶防污染、锚泊等设施设备。

  (四)船舶航行、作业、停泊安全。船舶是否超载运输、违规装载其他货物、跨航线航区运输、跨经营范围营运,船员是否酒驾醉驾毒驾,船舶航行、停泊制度是否落实(开航前检查、航行资料准备、船员值班交接、运砂船签单发航制度、客渡船签单发航、六不发航制度、学生上下学交接制度、船员值班制度等)。

  对于检查中问题严重或较多的船舶,将列入《重点跟踪船舶名录》,通报所属航运企业或船舶经营人。对未按规定要求配备AIS、VHF等安全和防污染设备或设备不正常使用(包括未进行AIS静态信息固化升级、静态信息不准确、随意关机等情况)的船舶,按规定给予处罚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采取滞留、吊销证件等处罚措施。同时,湖南将进一步加强船舶进出港报告的监督检查,督促辖区内所有运输船舶必须进行电子注册和实施进出港报告,对不按规定报告的船舶依法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