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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停运!衡阳交通执法部门严处出租车司机不文明经营行为

发布日期:2024-07-04 11:09
信息来源:衡阳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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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牌照湘DD*****出租车司机刘某因议价和不文明经营被交通运输部门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涉事公司对其停运3天。

据了解,一市民于6月26日中午在高铁衡阳东站出租车岗亭排队搭乘该出租车。上车后,该出租车司机刘某在得知其目的地为衡州大道东城明珠附近,以距离近为由要求增加车费被拒后,司机刘某出言不逊且服务态度差,让该市民感到十分不满,并将情况向一网站进行了投诉。

次日晚,交通执法人员获悉网站上的投诉事件后,迅速启动了调查程序,对涉事司机进行了调查取证。经执法人员查证,湘DDX0663出租车司机刘某存在议价及不文明经营行为,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司机刘某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同时,执法人员还联合衡阳市文达出租车有限公司,对涉事司机刘某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深刻反思自己的错误行为,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该出租车公司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完善服务制度,确保出租车司机文明服务、规范运营。

下一步,衡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继续加大对出租车行业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拒载、绕路、议价等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同时,呼吁广大市民在乘坐出租车时,如遇司机有违规行为,请及时向“12328”投诉举报,共同维护衡阳客运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