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实施船舶封舱管理的通告》,自2024年4月1日起,湖南省行政区域的内河通航水域实施船舶封舱管理。为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精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长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湘江枢纽执法大队针对载运砂石、矿物、散煤等散货船舶存在大气污染和水污染风险隐患问题,将船舶是否采取封舱管理等有效防护措施作为一项重要的检查项目。
为强化宣传效果,营造良好氛围,大队通过发放告知书、甚高频等多种形式,向过往船舶宣传船舶封舱管理;加强现场监管,通过日常巡航和船舶安检,督促矿石、散煤运输船舶采取油布覆盖或者雾炮喷淋等有效防护措施;强化企业监管,通过对水上交通运输企业走访、检查,要求企业及时配备相关设施设备,并在日常作业中加强使用和维护保养,确保安全正常使用和作业。
春节以来,大队检查船舶共计643艘次,对干散货船舶实施封舱管理检查445艘次,对砂石运输船舶实施封舱管理宣传和现场指导31艘次,目前已取得显著良好管理效果,有效防治扬尘污染和水污染。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宣传和监管力度,加强对散货运输船舶未封舱管理监管,充分发挥水上交通执法效能,健全防污染治理长效机制,加快提升长沙绿色交通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