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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强力推进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

发布日期:2018-02-13 00:00
信息来源:省公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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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是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突破贫困地区交通瓶颈、助力困难群众发展致富的重要民生实事。为切实做好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工作,隆回县严格落实“一路一档”,坚持“双考核双挂钩 “,全面强化组织、经费和纪律保障,全县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工作高位、高效推进,实现了良好开局。

  “一路一档”夯实基础

  隆回县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总里程555.969公里,约占邵阳市建设总里程的六分之一,覆盖全县26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惠及438行政村(621个自然村)。为明确各乡镇工作任务,该县精心编制了《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任务分解表》,把621条线路依次编号,“一村(自然村)一项目”明确责任领导、确定施工周期,“一路一档”建立工程建设台帐,作为计量验收和兑现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在2月9日召开的全县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工作推进会上对《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任务分解表》进行“认领”后,各乡镇迅速行动、周密部署,日前,全县26个乡镇都已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班子、印发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召开了乡镇站所和村固补干部会议,层层分解责任、传导压力。

  “双重考核”压实责任

  2月8日,隆回县人民政府2018年第2次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隆回县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实施方案》。会议指出,实施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是全县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建设交通强国的生动实践,对改善和保障民生、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求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统一思想,把实事办实、把好事办好。明确将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工作纳入县对各乡镇、相关职能部门的脱贫攻坚考核和重点民生实事绩效考核范围,与公路路基建设资金、工作经费奖励资金“双挂钩”。对没有如期完成建设任务的乡镇,除核减路基建设资金和工作经费奖励资金外,其年度绩效考核脱贫攻坚、重点民生实事两项指标所占分值均实行“一票否决”,以确保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这一民生工程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位一体”强化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按照“县级组织、乡负主责、村组参与”的工作格局,明确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本乡镇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乡镇辖区内相关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的组织实施。每个项目由所在村选派两名以上的党员、“两代表一委员”担任义务监督员,全面强化质量监督;二是强化经费保障。路面工程由市、县统一招标和组织实施,路基部分的建设经费由县财政按不高于5万元/公里的标准实行兜底,由国库集中支付到乡镇。并根据工程进度建立激励机制,按2018年4月底、6月底、8月底前100%完成路基建设并验收合格的,分别给予乡镇5000元/公里、4000元/公里、3000元/公里工作经费奖励,充分调动乡镇积极性、确保乡镇“主动权”;三是强化纪律保障。该县将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工作列入脱贫攻坚常态化督查的重要内容,要求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执行财政纪律,严禁违规插手工程建设,确保干群同心、合力攻坚。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乡镇,取消交通目标考核评先评优资格、暂停交通建设项目计划和资金拨付。对在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损公肥私的干部职工,由县纪委、监委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