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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四举措创新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模式

发布日期:2017-12-13 00:00
信息来源:怀化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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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省交通运输厅将怀化市确定为自然村通水泥路试点市,为做好试点工作,该市确立了“市级统筹、县为主体、乡村参与、统一施工”的原则,实行整体推进。

  一是明确统分责任。统就是统规、统建、统贷,分就是分签、分养、分还。统规,即市交通运输局(农村办)代表市人民政府负责编制上报计划、集中管理拨付省市奖补资金,统筹全市通组公路建设管理。统建,即市农村办受各县市区委托,经统一公开招投标,确定一家国有企业承担施工设计总承包。统贷,由市农村办统筹,通过施工设计总承包单位与地方银行成立基金公司来筹集资金。分签,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建项目公司,与工程施工设计总承包单位签订合同。分养,即县市区人民政府建立管养机制,明确接管单位,做好养护管理。分还,即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偿还银行贷款。

  二是统一招投标方式。由市交通运输局(农村办)代表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公开招投标,确定一家有资质、施工能力强的国有公路施工企业为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

  三是简化建设程序。按照《湖南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规定,纳入省级规划的项目视同立项,无须办理国土、林业、环保等部门的相关审批手续;交通造价部门负责的工程估算、预算、结算、决算等,可委托交通建设造价咨询单位或机构承担,由县市区交通部门审批,不再进行财政评审。

  四是破解筹融资瓶颈。市里成立专户,对省市级奖补资金进行集中管理;充分发挥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大型国企的优势,利用其良好的资质,与信用与地方性银行(如:长沙银行等)组建基金公司,成立农村公路建设产业引导基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属的融资平台为担保方,明确整合发改、财政、扶贫等涉农资金为偿还来源,有效地解决资金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