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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长刘志仁批示肯定交通运输部门水运环保工作

发布日期:2019-04-16 17:34
信息来源:郴州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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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郴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志仁批示:“生态文明建设市交通运输局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突出成效,请市交通运输局继续高度重视,落实好湘江流域保护和治理第3个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

近年来,郴州市交通运输部门多渠道筹集投入3亿多元,打造“零污染”水运。建成防污染工作码头3个,在建LNG清洁能源加注站1个,投入防污工作趸船以及水面漂浮物打捞船等41艘,建成全国首艘LNG燃料动力客船,强制报废排放不达标船舶433艘,市政府印发《郴州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等5项制度,实时监控67个重要渡口码头和所有营运客船舶,东江湖纳入全国推广使用清洁能源船舶试点并在全省率先实现船舶生活污水“零排放”,交通运输部门“河长制”工作受到省政府通报表彰。

下一步,郴州市交通运输部门将强力推进湘江流域保护和治理第3个三年行动计划。一是强化责任,牢固树立“让航行更安全,让水域更清洁”水运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水运防污染行业监督管理责任。二是排查隐患,深入排查船舶、港口码头、通航水域等污染源,建立清单台账,防范水运环境风险隐患。三是完善设施。推广应用新能源船舶,完善码头渡口污染物处理系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