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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交通运输厅试行厅机关和厅直单位党政负责人家访制度

发布日期:2017-07-04 00:00
信息来源:厅直属机关党委、驻厅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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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传承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督促厅机关和厅直单位党政负责人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现组织的严管和厚爱,引导厅直系统党员干部职工增强政治意识和规矩意识,注重家庭家教家风,近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和驻厅纪检组印发了《厅机关和厅直单位党政负责人家访制度(试行)》。   

  家访负责人及对象

  该制度所称厅机关和厅直单位党政负责人是指厅领导、厅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和厅直单位党政班子成员。

  厅机关和厅直单位党政负责人家访的对象为本单位(处室)的党员、干部和职工,包括在职、挂职、抽调及临聘人员等,具体实行分级负责制。其中,厅主要领导主要负责但不限于其他厅领导的家访,厅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但不限于本单位其他班子成员的家访,其他厅领导和厅直单位党政班子成员主要负责但不限于分管处(科)室和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家访,厅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本处室党员、干部和职工的家访。   

  家访目的和内容

  厅机关和厅直单位党政负责人家访的目的是沟通交流、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化解矛盾和促进工作。访谈内容包括向受访对象及其家属通报本单位(处室)的工作概况,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介绍受访对象的现实表现,听取对本单位(处室)或家访人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受访对象的思想动态和生活状况,掌握其家庭家教家风情况和困难诉求;转达组织的问候和关怀,感谢并激励家属关心和支持交通运输工作等。

  必访必谈的对象

  厅机关和厅直单位党政负责人家访的主要对象应每两年普遍访谈一次,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随时访谈。以下人员必访必谈:遴选考录、军转接收、调入等新进单位的;内部轮岗、提拔重用和交流调出本单位的;上级组织或有关单位借调帮助工作、较长时间不在本单位上班的;新近加入党组织的;刚办理退休手续的;获得荣誉和表彰奖励的;受到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的;群众反映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思想认识出现偏差或工作上受到挫折的;患有重大疾病、生活遇到重大困难或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的党员、干部或职工。

  家访要求

  ★厅机关和厅直单位党政负责人一般应上门家访。

  ★厅机关和厅直单位党政负责人对家访了解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应及时警示提醒,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能解决的困难、问题和矛盾,应及时解决;重要情况、重大问题和全局性意见建议,应及时报告厅党组。

  ★厅机关和厅直单位党政负责人家访的情况应及时填入记录单并存档备查。

  ★厅机关和厅直单位党政负责人家访应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保守工作秘密。

  ★厅直单位应根据该制度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党政负责人家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