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8:38,衡阳市委副书记、市长张自银正式宣布:从现在起,开征衡阳市城市路桥通行费并撤除市外环路蒸水大桥、杨柳大桥、湘江三桥和茶山坳收费站。自此,该市境内除高速公路外无一收费站,城市交通实现“零障碍”。
近年来,随着衡阳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城区规模的不断扩大,市外环路收费站已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该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影响了该市对外形象。撤除外环路4个路桥收费站,推进收费方式改革,既是广大群众多年来的愿望,也是加快衡阳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这次撤站和收费方式改革,对于加快实现“三年塑城”规划、降低企业经营成本、降低群众生活成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表明了衡阳市委、市政府加快衡阳发展的信心和决心,体现了始终服务企业、改善民生的工作理念,标志着衡阳向建设现代宜居城市的目标又迈进了坚实的一步。
根据省政府湘办函[2009]118号文件批复,该市现行的收费方式为代收制,由衡阳市周边衡枣高速衡阳东、衡阳西,衡大高速福星庙、松木塘收费站代收衡阳市贷款建设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为:小车(蓝色牌照车辆)、19座及以下的黑色牌照客车、2吨以下的黑色牌照货车10元/车.次,大车(黄色牌照车辆)、20座及以上的黑色牌照客车、2吨以上的黑色牌照货车20元/车次。收费期限从今年8月19日至2033年4月9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