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S00017/2018-13798 | 发布单位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公开日期 | 2018-07-20 12:0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服务对象 | 主题分类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登记号 | |
内容概述 |
湘交函【2018】317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战略思想,切实落实《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2018年度工作方案》要求,加强污染防治,全力做好2018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确保在今年9月30日前,全省淘汰2582台城区高排放公交车(截至2017年底,全省城区范围现存汽油公交车和柴油公交车),不断改善环境质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
淘汰高排放公交车是生态环境污染治理的重要环节,其责任主体是各市州人民政府,全省上下要高度重视,要将其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抓好落实。各市州交通运输局要主动向政府汇报,在市州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发挥主力军作用,制定工作方案和时间进度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高排放公交车淘汰任务。各市州要将工作方案和时间进度表于6月15日前上报省厅。
二、要抓好工作调度
各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由交通、环保、公安、工信等部门参加的联系会议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定期调度公共交通高排放车淘汰工作的进度,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各地要充分利用中央、省里出台的“绿色公交”、新能源公交车推广等各项补贴政策,同时加大地方财政投入,落实淘汰措施,确保9月30日前完成淘汰任务。
三、要及时反馈信息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应于每月1日前(节假日顺延)将上个月任务进展情况报厅,9月30日将整个工作开展与完成情况以书面材料盖单位公章报厅汇总。为方便工作开展,请各单位明确一名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络员,于6月1日前将基本信息(姓名、部门、职务、联系方式)反馈至厅运输处。
四、要纳入目标考核
为确保完成高排放公交车淘汰任务,省厅将该项工作纳入2018年度交通运输目标考核,并将根据各地任务完成情况、每月进度报送情况统筹打分,打分结果将纳入年度全省交通运输发展目标考核。
联系人:朱娟
联系电话:0731-88770136,88770033(传真)
附件:高排放公交车辆淘汰任务清单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5月30 日
附件
高排放公交车辆淘汰任务清单
序号 | 市州 | 项目(企业)名称 | 主要问题 | 整改要求或验收标准 | 主体责任单位 | 监督责任单位 |
1 | 长沙市 | 城区高排放公交车279辆 | 污染物排放量大 | 淘汰 | 长沙市人民政府 | 省交通运输厅 |
2 | 株洲市 | 城区高排放公交车54辆 | 污染物排放量大 | 淘汰 | 株洲市人民政府 | 省交通运输厅 |
3 | 湘潭市 | 城区高排放公交车48辆 | 污染物排放量大 | 淘汰 | 湘潭市人民政府 | 省交通运输厅 |
4 | 衡阳市 | 城区高排放公交车388辆 | 污染物排放量大 | 淘汰 | 衡阳市人民政府 | 省交通运输厅 |
5 | 邵阳市 | 城区高排放公交车191辆 | 污染物排放量大 | 淘汰 | 邵阳市人民政府 | 省交通运输厅 |
6 | 岳阳市 | 城区高排放公交车111辆 | 污染物排放量大 | 淘汰 | 岳阳市人民政府 | 省交通运输厅 |
7 | 常德市 | 城区高排放公交车96辆 | 污染物排放量大 | 淘汰 | 常德市人民政府 | 省交通运输厅 |
8 | 张家界市 | 城区高排放公交车56辆 | 污染物排放量大 | 淘汰 |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 省交通运输厅 |
9 | 益阳市 | 城区高排放公交车534辆 | 污染物排放量大 | 淘汰 | 益阳市人民政府 | 省交通运输厅 |
10 | 郴州市 | 城区高排放公交车179辆 | 污染物排放量大 | 淘汰 | 郴州市人民政府 | 省交通运输厅 |
11 | 永州市 | 城区高排放公交车365辆 | 污染物排放量大 | 淘汰 | 永州市人民政府 | 省交通运输厅 |
12 | 怀化市 | 城区高排放公交车102辆 | 污染物排放量大 | 淘汰 | 怀化市人民政府 | 省交通运输厅 |
13 | 娄底市 | 城区高排放公交车82辆 | 污染物排放量大 | 淘汰 | 娄底市人民政府 | 省交通运输厅 |
14 | 吉首市 | 城区高排放公交车97辆 | 污染物排放量大 | 淘汰 | 湘西州人民政府 | 省交通运输厅 |